1、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GF0171商品房买卖合同 (GF-2000-0171)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从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表现合同双方的自觉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增补约定。双方当事人能够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更正、增补或删减。合同签署见效后,未被更正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赞成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增加的内容
2、,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关于实质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准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在签署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供应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讲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_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企业资质证书号:_法定代表人: 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委托代理人: _地址:_邮政编码: 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机构:_注册地址: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法定代表人: 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自己)(法定代表人)姓名: _国籍: _(身份证)(护
3、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地址:_邮政编码: _联系电话:_(委托代理人)( )姓名: _国籍:_地址:_邮政编码: _电话: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相同、自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照出卖人以 _方式获取位于 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赞成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赞成文件号)为 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_,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自 _年 _月_日至 _年_月 _日。出卖人经赞成,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命名)(暂命名)
4、 _。建设工程规划同意证号为_,施工同意证号为 _。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照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赞成机关为 _,商品房预售同意证号为_。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幢)(座) _(单元)(层)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_,属 _结构,层高为 _,建筑层数地上 _层,地下 _层。该商品房天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平方
5、米(相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_币)每平方米 _元,总金额( _币) _千_百_拾 _万_千_百 _拾_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_币)每平方米 _元,总金额( _币) _千_百_拾 _万_千_百_拾_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_币) _千_百 _拾_万_千_百 _拾 _元整。4 _。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办理依照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照进行面积确认
6、及面积差异办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合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其他,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赞成按第 _种方式进行办理:1双方自行约定:(1)_;(2)_;(3)_;(4)_。2双方赞成按以下原则办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之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高出 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之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7、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之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高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 = 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改正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清除合同的,应当签署增补协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限时买受人按以下第 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_。2分期付款_。3其他方式_。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以下第_种方式办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办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时之第二天起至实质全额支付应
8、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2)逾期高出 _今后,出卖人有权清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连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赞成,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时之第二天起至实质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质已付款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质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_。第八条 交付限时出卖人应当在 _年_月 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
9、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将具备以下第 _种条件,并吻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查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查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查收合格。4该商品房获取商品住处交付使用赞成文件。5 _。但如遇以下特别原因,除双方协商赞成清除合同或改正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到不能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_日内见告买受人的;2 _;3 _。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别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限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以下第 _种方式办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办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高出 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限时的第二
10、天起至实质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_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2)逾期高出 _今后,买受人有权清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清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限时的第二天起至实质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_。第十条 规划、设计改正的约定经规划部门赞成的规划改正、设计单位赞成的设计改正以致以下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相
11、关部门赞成赞成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_;(3)_;(4)_;(5)_;(6)_;(7)_。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改正。出卖人未在规准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署增补协议_。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查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
12、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处的,出卖人还需供应住处质量保证书和住处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赞成按以下方式办理: _。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瓜葛和债权债务瓜葛。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够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瓜葛的,由出卖人担当全部责任_。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施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施标准应吻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官僚求出卖人依照下述第 _种方式办理:
13、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施差价。2 _。3 _。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系的以下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 _;2 _;3 _;4 _;5 _。若是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赞成按以下方式办理:1 _;2 _;3 _。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供应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够在规按限时内获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赞成按以下第 _项办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
14、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 _。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处的,住处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处交付使用之日起,依照住处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处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限时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限时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能抗力也许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花销由购买人担当。第十七条 双方能够就以下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15、_;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5 _;6 _。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益人共共享受与该商品房相关系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担当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相关系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按下述第 _种方式解决:1提交 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
16、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署增补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拥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拥有相同效力。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_页,一式 _份,拥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拥有情况以下:出卖人 _份,买受人 _份, _份,_份。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见效。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见效之日起 30 天内,由出卖人向 _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 _ 买受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 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 _ (委托代理人):_(签章)(签章)_年 _月_日 _年 _月_日签于 _ 签于_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略)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略)附件三 装饰、设施标准1外墙: _2内墙: _3顶棚: _4地面: _5门窗: _6厨房: _7卫生间: _8天台: _9电梯: _10其他: _附件四 合同增补协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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