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全面禁烟是我行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我行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总行机关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部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各支行可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支行的控烟工作,相关奖惩按照本办法执行。一、奖励设立“优秀控烟部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部室,年度奖励300元。 二、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行通报批评并开始罚款(每次罚
2、款100元)。 2.各部室对本部室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部室员工在本部室内违反控烟规定,监督员需对其进行制止,凡被巡查员发现监督员未对违反控烟规定进行制止的,监督员和违反控烟规定者一并处罚,罚款按处罚第一条要求从工资中扣除。 3.各部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部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4.所有罚款由控烟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总行领导审批后,由控烟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部室反馈,并公布。 三、检查 1.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行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2.全体职工都有对总行机关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的义务,发现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积极举报至控烟办公室,一经查实对举报人每次50元进行奖励。四、其他 1.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