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镇、村(社区)赋分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优化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的计分结构和评价导向,相对全面地反映流动人口的社会表现和实际贡献情况,推进镇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申评制度更好地实施,决定实施镇、村(社区)赋分项目。一、基本定义赋分是指在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制度框架下,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情及实际工作需要,经区流动人口办同意,对积极协助、参与或者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及下属村、社区等单位指定的活动、工作等事项的流动人员,按照事先公开的规则,自主赋予一定分值的一种计分方式。赋分分值与流动人口其他计分项目同效,是整个流动人口量化积分计分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赋分主体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2、办公室及镇辖区内17个行政村、1个社区。三、赋分额度试行期间,镇级赋分分值每人每年上限为2分,不限人数;村(社区)赋分分值每人每年上限为2分,人数不超过上年末该村(社区)流动人口总量的1%。本次赋分仅用于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不作其他用途。符合条件的赋分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赋分得分每年年底清零。四、申评对象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已获得区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申评档案号(即已办理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操作)的流动人口。申请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基层综合治理等相关规定,对于有违法犯罪、违法生育、违法失信、违法信访等行为的申请人,不列入赋分范围。五、赋分流程符合镇级赋分条件的申请
3、者,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窗口进行申评,现场审核,当场办理;符合村(社区)赋分条件的申请者,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评,村(社区)赋分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镇、村(社区)赋分审核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核评分期限的,向申请人说明。对认定有效的赋分,将与该流动人口其他计分项目自动汇总,构成最终的申请人综合积分。六、赋分项目详见附件七、其他情况涉及赋分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由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赋分申请资格。附件1: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镇赋分明细表附件2:
4、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村(社区)赋分明细表附件1: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镇赋分明细表赋分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评分单位审核形式申评人向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镇赋分(2分)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在镇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得0.5分;申请人的配偶社保每增加12个月,得0.1分。(此项得分最高1.5分)居住地镇人工核查评分1.劳动合同(原件)。2.结婚证(原件)。3.社保证明。申请人或配偶被镇商会评选为上年度优秀员工的,得0.5分。1.商会颁发的优秀员工证书(原件);2.结婚证(原件);注:依申请,按审核通过的赋分办法得分。每年每位申评人得分上限为2分,不限人数。附件2: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村(社区
5、)赋分明细表赋分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审核评分单位审核形式申评人向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村(社区)赋分(2分)申请人和配偶自觉服从村(社区)管理,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得0.5分。居住地村(社区)人工核查评分无需提供材料到村签订房屋出租协议并参加出租房保险,且严格遵守出租房管理制度的,得0.5分。出租房保险协议(原件)申请人或配偶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担任村(社)兼职网格员,每提供一条有效信息,得0.01分;协助村(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每起得0.01分;参加村(社)志愿者活动,每起得0.01分。无需提供材料注:依申请,按赋分办法得分,每年得分人数不超过上年末该村(社区)流动人口总量的1%,每年每位申评人得分上限为2分。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所在村(社区)在各种考核中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取消赋分资 格。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