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社)监察联络员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计分项目计分分值计分内容计分情况自评分村核定分镇评定分1日常考评不超过20分1.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举办的学习培训,能够较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支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监督工作,具备与开展日常联络工作相应的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每参加学习、培训、督查、集体活动,每次计1分;2.强化宣传。多形式宣传纪检监察有关的纪律、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与纪检监察有关的宣传,每次计1分。3.基础扎实。本单位监察对象基础档案健全、内容详实(有监察对象名单及家庭基本情况)现场检查,熟悉辖区内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全年计3分,每发现一例
2、资料不全扣1分。2业绩考核不超过55分1.联络日活动。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纪检监察相关活动,积极参与“监察联络日”活动。1.参加“监察联络日”活动,每次计1分;2.走访20个群众,监察联络日知晓率达95%以上的,全年计3分,知晓率未达95%的扣1分,未达90%的扣3分。2.问题情况上报。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发现监察对象存在的问题情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第一时间传递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每月上报问题情况。1.上报问题情况,每次计1分;2.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的,每例扣1分,因问题线索隐瞒不报,造成重大后果的,每例扣3分;身边人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不上报,扣5分。3.专项整治、各类督查。经镇纪委认定参
3、加的专项整治、各类督查,每次计1分。4.其他工作。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效率较高,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区镇两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区镇两级下达的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指标酌情加分。3满意度测评10分1.镇纪检监察组织测评。1.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合格得1分。优秀比例不超过30%。2.村(社)党组织组织测评。2.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合格得1分。优秀比例不超过50%。3.监察对象测评。(不少于10人)3.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合格得1分。优秀比例不超过50%。4加分不超过15分1.提供问题线索或案例且被查实或采用的,视情加1-10分;2.被评为季度之星的,每次加2分。由镇纪检监察组织提供加分依据并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