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丰县政府信息公开永丰县政府信息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8号)及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吉人社发20151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根据在乡
2、镇工作的年限及不同乡镇划分,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 三、根据乡镇的艰苦边远程度、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将乡镇划分为一般乡镇、边远乡镇、最边远乡镇。一般乡镇为:恩江镇、佐龙乡、坑田镇、古县镇、七都乡、八江乡、潭城乡、沿陂镇、鹿冈乡;边远乡镇为瑶田镇、藤田镇、陶唐镇、石马镇;最边远乡镇为沙溪镇、中村乡、上溪乡、三坊乡、潭头乡、龙冈畲族乡、上固乡、君埠乡。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最
3、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乡镇等级划分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并已报市人民政府以吉府字201631号文核准,根据其文件精神执行(乡镇等级划分及补贴标准见附件1)。 四、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工作补贴所需要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六、要充分认识实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补贴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审核制度,加强对符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管理。各乡镇、各主管部门需制定乡镇补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明确以下相关事项
4、:1、享受补贴人员范围;2、审核流程,认定乡镇工作年限依据;3、惩处措施。单位负责个人的乡镇工作时间的审核,填写永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登记表(附件2)、 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名册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交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发放名册表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后由单位自行发放,不纳入统发。每年9月底前各乡镇、各主管部门应将享受补贴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根据上报的备案表,对各单位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享受乡镇补贴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乡镇补贴待遇的
5、措施。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通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永丰县乡镇等级划分及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一览表 附件2:永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登记表 附件3: 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名册表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丰县财政局2016年3月18日附件1永丰县乡镇等级划分及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一览表 乡镇划分乡镇工作年限一般乡镇 (恩江、佐龙、坑田、古县、七都、八江、 潭城、沿陂、鹿冈)边远乡镇(石马、藤田、陶唐、瑶田)最边远乡镇(中村、上溪、三坊、潭头、龙冈、上固、君埠、沙溪)不满10年2
6、00元/月250元/月300元/月满10年不满20年300元/月350元/月400元/月满20年及以上400元/月450元/月500元/月附件2 永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岗位工资级别人员类别(机关)正科 副科 科员 办事员 工勤 级工人员类别(事业)管理 级 专技 级工勤 技工 级 普工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岗位证明人认定依据截止到20 年 月 日止,该同志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为 年 月。个人签名: 查证、审核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审查意见经审查,该同志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为 年,工作地点属 一般乡镇、 边远乡镇、
7、最边远乡镇,根据吉人社发201515号文件规定,发放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 元/月,从 年 月起执行。(公 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公 章) 年 月 日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3 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名册表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主管部门(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岗位人员类别工资级别累计乡镇工作年限工作地点类别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元/月)执行时间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年 月 年 月人社局意见: 同意备案财政局意见: 同意备案 注:本表一式四份,批准后呈报单位、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