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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docx

1、关于做好年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通 知局属各基层工会、机关各处室: 现将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0年年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即红字201024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有符合救助条件的请填写相关材料。于11月16日前将填写的材料表交到局工会。联系电话:88553019。二一年十一月十日即墨市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即 墨 市 红 十 字 会即红字201024号关于做好2010年年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2008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全市医疗救助全覆盖,较好解决了城乡困难居民因大

2、病、重病负担过重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自2003年在全市建立起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体制以来,截止目前已累计对11273户患病城乡家庭实施了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703余万元,较好地解决了部分患病城乡居民的医疗负担和基本生活需求。市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今年11月初继续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医疗救助活动。具体办法按照即墨市医疗救助办法(实行)(即政发【2008】15号,以下简称救助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救助对象的确定。救助办法对救助对象的范围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总的原则是对患病病种在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范围内,因医疗费用较大无法继续治疗或严重影响

3、家庭基本生活的户籍在本市的城乡居民进行救助。2010年上半年已给予救助的家庭,没有特殊情况不再给予救助,但低保户、五保户按规定执行。二、救助范围的划分。本次集中救助涉及面广,救助对象成分复杂,申报单位多,为保证此次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救助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各镇)和各单位负责的救助范围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一)各镇救助范围是:1、户口在本辖区内的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和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城镇居民;2、本辖区内的企业中(附件4除外),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3、各镇政府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中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4、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4、户口在本辖区内的未参加新农合、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二)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救助范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中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三)即发集团等15家企业(见附件4)救助范围:本企业及下属企业中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三、救助人数和金额。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根据各镇辖区内参合农民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数,确定各镇救助金额和人数(见附件2),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城镇居民,各镇根据要求据实申报,不占用附件2的名额;其他如低保户、五

5、保户、“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要求申报;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当年度住院医疗费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的,按实际情况申报。为了确保最困难的患病农民得到优先救助,同时各镇分配的救助资金相对公平合理,使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实施,今年年底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救助金部分占用分配到各镇农民救助金额指标。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应救助金额的50%由各镇从附件2所安排的救助金中解决,其余50%上报后全市统筹安排。各镇要优先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剩余部分再合理安排用于救助其他患病农民,各镇在安排个人救助金时不得低于1000元,人

6、均救助额控制在2000元以上。在计算低保户、五保户救助金时,要严格按照救助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申报的医疗费用必须在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自负部分的50%或80%计算,同时医疗费发生时间必须在被救助对象办理低保或五保证明之后。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确定各单位救助人数(见附件3、4);各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实施医疗救助工作中,一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进行,结合各自的救助资金和人数,统筹考虑全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办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真正使救助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的和最急需医疗支出的特需人群手中。本次救助个人最高一般不超

7、过3万元。各镇确定1户领导走访户备选,救助金不少于5000元。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的时间为: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四、实施程序。符合救助申报条件的居民在户口属地申报,机关、企(15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在所属单位申报,申报程序如下:1、参加合作医疗并符合救助条件的的城乡居民,向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填写即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附件5),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村委会(居委会)调查属实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各镇红十字会办公室审核。各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提出初步救助意见后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2、各镇辖区内的企业中,只参

8、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向所在企业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填写即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由所在企业调查属实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各镇红十字会办公室审核,各镇经调查审核后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3、机关事业单位和即发集团等15家企业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中,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医疗救助申请,填写即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调查属实并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审核。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申报。4、对于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农村

9、“五保户”、 城镇“三无”人员和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的患病住院人员,各镇要按照救助办法规定的救助标准和要求,确定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 镇(办事处)2010年年底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情况一览表(附件7)、即墨市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申请表(附件8)。按照医疗救助的程序和时间安排,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5、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各镇按照救助办法规定的救助要求,确定救助对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填报相关表格,不占用各镇的救助指标。需要提供的材料:病情诊断书复印件(1份)、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费支出凭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

10、需提供就医证复印件,城镇居民(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申请门诊医疗救助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障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等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城镇“三无”人员、贫困残疾人、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由所在村(居)委会、镇提供证明材料。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救助标准,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状况等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提出初步救助意见,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救助对象暂不实施救助。12月3日前,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申报救助材料、医疗救助人员情况一览表、公

11、示情况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后,提出救助意见报市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镇、各单位在救助金到位后的3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五、救助纪律。实施医疗救助是市委、市政府解决城乡居民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救助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上要严格按照救助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要强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工作程序,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如实提供医疗救助所需情况。对在实施过程中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

12、消救助资格。对因组织不力出现上访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88519999 联系人:宋羽秀附:1、2010年年底医疗救助工作日程安排2、各镇医疗救助资金和人数分配表3、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人数分配表4、15家企业医疗救助人数分配表5、即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6、 镇(机关、企事业单位)2010年年底医疗救助人员详细情况一览表7、 镇2010年年底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人员一览表8、即墨市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申请表 二一O年十一月八日主题词:医疗 救助 通知 即墨市红十字

13、会 2010年11月9日印发附件1:2010年年底医疗救助工作日程安排为保证救助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11月8日,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年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部署有关工作。11月8日11月26日,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即墨市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0年年底全市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拟救助对象,审核救助材料,提出初步救助意见。在此期间,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救助情况分别在镇、村、企业、单位进行张榜公示。11月29日11月30日,各机关、事业、企业(15家)单位将申报救助材料、医疗救助人员情况一览表(附电子版)、公

14、示情况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12月1日12月3日,各镇将申报救助材料、医疗救助人员情况一览表(附电子版)、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人员一览表(附电子版)、公示情况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12月6日12月17日,市红十字会会同财政、卫生、民政、残联、慈善总会等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救助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将救助方案报市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市红十字会领取救助金时间另行通知。附件2:各镇医疗救助资金和人数分配表序号单 位新农合参保人数救助金额(万元)机关事业职工救助人数企业职工救助人数1环秀417381

15、0.90-10-82通济8115621.10-20-153开发区337818.80-10-44龙山354889.30-10-15北安4439911.60-10-26龙泉4932212.90-10-37岙山卫4929712.90-20-18温泉4863112.70-10-19丰城4866012.70-10-110王村372829.70-10-111大信254846.70-10-112田横4487211.70-10-113普东374329.80-10-114店集4555611.90-10-115段泊岚314168.20-10-116兰村317808.30-10-217金口311768.10-10-

16、118南泉331408.70-10-319七级333258.70-10-120灵山288577.50-10-121刘家庄287737.50-10-122移风店5461414.30-10-123华山42133110-10-2合计9383122450-250-54附件3:序号单 位救助人数序号单 位救助人数序号单 位救助人数序号单 位救助人数1纪委0-126档案馆0-151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176农业银行0-12市委办0-127广播电视局0-152审计局0-177供销合作社0-23组织部0-128武装部0-153统计局0-178体改办0-14宣传部0-129政府办0-15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

17、17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15统战部0-130发展和改革局0-155财贸办0-180即墨宾馆0-16政法委0-131教育体育局0-1556老龄办0-181国税局0-17市直机关工委0-132科技局0-157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0-182地税局0-18信访局0-133公安局0-458行政服务中心0-183即墨新华书店0-19农工办0-134民政局0-159青岛环保产业园0-110老干部局0-135司法局0-160青岛服装工业园0-111党史研究室0-136财政局0-161青岛北部工业园0-112台办0-137人事局0-162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0-113人大机关0-138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163

18、西部新经济区管委0-114政协机关0-139城乡建设局0-464畜牧兽医局0-115法院0-140环境保护局0-165农业机械管理局0-116检察院0-141交通局0-466市场建设服务中心0-117团市委0-142农业局0-167旅游局0-118总工会0-143林业局0-168外事侨务办0-119妇联0-144水利局0-169招商促进局0-120工商联0-145海洋与渔业局0-170企业发展局0-121文联0-146安监局0-171地震局0-122残联0-147粮食局0-172国土局0-123贸促会0-148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0-173省级高新区管委0-124科协0-149文化局0-174国

19、有工商企业资产经营公司0-125市委党校0-150卫生局0-675公路管理局0-1合计0-112各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人数分配表附件4:序号单 位救助人数1即墨市海隆机械有限公司0-32自来水公司0-13青岛高压阀门有限公司0-14即墨市五金工业公司0-25即墨市热电厂0-16青岛铁牛工业制品有限公司0-17青岛即墨第一纺织机械厂0-18青岛新源热电有限公司0-19青岛大桥盐业有限公司0-110即墨市双春水泥有限公司0-111青岛玛钢厂0-112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1013即墨市供电公司0-214青岛锚链股份有限公司0-215山东即墨黄酒厂0-1合计0-2915家企业医疗救助人数分配表

20、附件5:即墨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姓名性别出 生年 月家 庭 住 址现从事职业 年家庭总收入(元)联系电话所属身份类别农民 城镇居民 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 人员 企业职工 企业离退休人员 其他 是否残疾人(以残疾证为准)是 否 独生子女家庭(必填)是 否 是否参加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 城镇居民合作医疗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其 他疾病名称治疗医院个人(家庭)年内住院医疗费用(元)住院费用合 计补助部分自负部分大病门诊费用(元)门诊费用合计补助部分自负部分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情况与本人关系姓 名出生年月现从事职业申请救助具体理由: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村(居)委

21、会、 单位(企业)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镇、办事处(机关、企(15家)事业单位)调查审核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市红十字会(市残联)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市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此表一式二份(双面印制),镇、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红十字会各存档一份。其中救助对象为残疾人的,此表一式三份,市残联存档一份。附件6: 镇(机关、企事业单位)2010年年底医疗救助人员详细情况一览表序号家庭住址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疾病名称家庭年度总收入医疗支出总费用其中门诊费用报销金额自负金额拟救助金额(元)是否是独生子女家庭(必填)备注 备注:各镇在汇总时应根据救助人

22、员医疗保障种类(新农合、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分别汇总,其中救助人员为贫困残疾人的请单独汇总。附件7: 镇2010年年底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人员一览表序号家庭住址户主患者性别出生年月疾病名称住院费用补助部分自负部分五保镇财政负担20%金额(元)救助金额身份镇50%统筹50% 合计备注:身份一栏填写内容为:农村五保(低保)、城镇三无、城镇低保、城镇低保边缘家庭。附件8:即墨市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家庭医疗救助申请表即墨市: 镇(办事处) 村(居)委会 户 主 姓 名低保金银行存折帐号患者照片(1寸)患 者 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患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 庭 住 址是否是残疾人(以残疾证为准)是 否所属身份类别低保(农村 城镇) 农村五保 城镇三无人员 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疾病名称治疗医院年内住院医疗费用(元)统筹范围内住院费用合计补助部分自负部分救助金额申请救助具体理由: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审核意见(公章)年 月 日镇、办事处调查审核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残联)意 见(公章) 年 月 日 市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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