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6 ,大小:43.62KB ,
资源ID:3105032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310503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民告官行政诉讼经典案例.docx)为本站会员(b****6)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民告官行政诉讼经典案例.docx

1、民告官行政诉讼经典案例民告官-行政诉讼经典案例 作者: 日期: 民告官 行政诉讼经典案例声明一下,有点长 我是转帖最高法院规定:偷拍不能作为违章证据!全文比较长,但很值得认真看完,可以学到很多有用的法律知识,为了方便大家,提炼几点,特别注意第3点:1、 处罚书上没有我的驾驶证信息,这说明交警当时根本就没有验证我的身份,这很显然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2、 同样这次他们也没有听取我的申辩,当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

2、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规定,由此看来他们的处罚程序就不合法。3、 其次,行政复议书上已经说明交警是移动测速,这是在偷拍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至少这一点可以质疑交警的取证程序。4、 违章的照片要与相关设备与直接关联的证据,不能与一张普通照片就判定违章以下是全文:2006年暑假我从西藏回来,上网查询深圳违章违章记录,发现一单6月2日在某高速

3、的违章记录,而且还是在那段路上,我心想不会吧,我这辆新车开了才几个月,磨合期都没有过,我怎么敢飙车呢,再说这段高速公路一直在修路,我也不可能开那么快吧,所以在接受处理前,我已经感到可能又是交警在搞什么名堂了,我想再不能这么稀里糊涂地被罚了,我倒是要看看他是怎么证明我超速的。 9月6日我邀请我的一个同事陪我去接受处罚,他曾经是全国人大代表,请他陪我的目的除了大家一起散散心外,主要就是让他看看交警处罚的过程,这样万一交警后来抵赖的话,我也有个证人,再说人家那么高的身份,也不可能去做伪证。同时,我带了一块优盘,希望能拷贝下来我的违章“证据” 还是来到那间处罚大厅,我拿出行驶证,交警马上调出我车的资料

4、。 “你当时的车速是131公里,超速30%多了” “你根据什么?” “这里有你的违章照片”说着,交警点击一个图标,马上一张照片显现出来。 这是一张很普通的数码照片,画面上确实是我那辆车,只是在图片上下各有两个光条,上面的光条显示着我的车速,限速规定、超速百分比和事发时间,下面的光条显示着事发地点为深某高速公路某段400公里300米处。我当时就感到这几个数字太容易改了,因为用PHOTOSHOP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我想还应该有别的证据吧。 “就凭这个你们就说我超速?”我问道 “就这个”交警不耐烦地说。 “那能否让我拷贝下来去研究一下。” “你去行政复议吧,你去打官司吧,到时候我们自然会提交证据的。

5、” “那我不服,怎么去说啊?” “你必须先交罚款,才能去行政复议”交警已经很不耐烦了。 “那我不能在你的处罚单上签字” “你爱签不签,反正你不交罚款,15天后就会按天数收你的滞纳金” 看来我只能去交罚款了,因为在这里我根本就没有申辩的机会。 三 行政复议 说实在的,我当时还没想和交警打官司,因为处罚书上说。如果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向当地所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我把电话打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被告知申请行政复议很简单,只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信、罚款收据复印件以及处罚书复印件就行了。并且可以用邮寄的方式提交,我当天就把这些材料用挂号信的方式寄给了所在市交警支队。 我在申请书中的申

6、诉理由是1 照片有改动的嫌疑 2测速仪的合格性值得怀疑,并解释我的车是新车,还没有过磨合期,是不可能开到每小时130公里的,再说车是柴油车,提速慢,也不可能开那么快。 不久市交警支队主动给我打电话告知已经收到我的复议申请。一个月后,我收到了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书,声称当时执勤民警是在巡逻中车载移动测速的,使用的是安徽产的证眼雷达,此装置经过广东省某测试中心检验合格。并称相片上显示的数据,是测速仪自动一次性生成的。而处罚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适用准确,因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人可能都是有这种逆反心理,如果开

7、始时大家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可能这件事早就痛快地解决了,现在却给我引用了一大堆的法律条款,好像我违法的证据非常充分,但我心里知道我当时的车速,所以我还是感觉这里面掩盖了不少东西。 十月中旬的一个周六,我又去爬山,刚好又碰到了律师山友信天游,他听过我的诉苦后,笑着对我说,你如果有时间,我可以保证你能要回那些罚款,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去研究法律条款了。他说,“我周围的同行和交警打官司,还没有遇到过交警不妥协的事情。” “不会吧,行政复议都说我的申诉没有理由的。” “上级单位一般会保护下级单位的,这很正常。” “那我怎么办?” “起诉他,你要知道行政单位败诉的结果对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那起诉

8、理由呢?” “你先去研究一下行政处罚法,对照条款一 一落实,是很容易找到他们的不足的。” 四 行政诉讼 我开始学习【行政处罚法】,并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请求大家指点,那段时间真让我感动,虽然现在帖子已经被删除,但当时对我的起诉过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大家不仅给我精神上的鼓励,还要捐款帮我打这场官司,我谢绝了。当时网友给我提供了不少起诉交警的案例,以及起诉书的写法及理由,这使我知道除了【行政处罚法】,还有【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这里要特别感谢野马吉普同学,不仅给我引经据典,而且在电话里对我指导过多次,还有竹球会,马不停踢等同学。他们丰富的法律素养使我少走了很多弯路,

9、很快就找到了不少理由。 对照【行政处罚法】,我很快就发现了问题,首先对我的处罚书上没有我的驾驶证信息,这说明交警当时根本就没有验证我的身份,这很显然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同样这次他们也没有听取我的申辩,当然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的规定,由此看来他们的处罚程序就不合

10、法。 其次,行政复议书上已经说明交警是移动测速,这时我想起了当时磨房车版发的一条有关惠东某路段躲在粤S车内测速的帖子(呵呵,也给删除了),这是在偷拍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至少这一点可以质疑交警的取证程序。 其实最值得怀疑的还是那张照片,但我现在没有拿到,我也不好说什么,信天游对我说,你现在首要的目标是要拿到那张照片,所以首先要说他至今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而起诉书建议写得简单一些,等证据交换后,你拿到照片,再把要在法庭上申述的理由准备得充分一些,这样出庭时就会主动很

11、多。 这样我就拟好了起诉书,经过信天游帮我修改措辞,我在收到行政复议后的第十四天(法律规定15天)将起诉书提交到了当地的区级法院立案庭。在我交了100元诉讼费后,法院正式受理了我的诉讼请求。 我的起诉书是这样写到: 原告:* 住址:* 电话* 被告:*高速公路一大队,地址:* 负责人# 诉讼请求: 一、撤消被告#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被告赔偿原告罚款200元、原告为交罚款来往深圳到某地的公路费42元。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6年9月6日收到被告的处罚决定书,书称我于2006年6月2日驾驶粤B*号小车在深某高速公路#段超速行驶,决定对我罚款200元。而事实是,当时我车新购,正处于磨合期,我

12、非常爱车,决不会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不可能达到被告所称的131公里的时速。我要求被告出示证据,但被告至今未出示有效证据,其取证过程也有违法嫌疑。我交纳罚款后申请了行政复议,而复议机关未认真调查研究就决定维持原处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提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 # 年# 月# 日 提交起诉书的同时,要求同时提交行政复议书,处罚书,身份证,及公路票据,以上内容只需要提供复印件便可,一式两份,法庭出庭时才需要提供原件。 五 证据交换和开庭前的准备。 我在起诉书上之所以没有提到处罚程序违法,是因为这是我认为最有把握的论据,再说开庭时法官还会要求补充条

13、款的,那时候再说可以让对方哑口无言,后来证明果然如此。 虽然这时候我手里还没有那张照片,但照片上的文字我还是有印象的,先不谈131公里的速度,再说那违章地点,深某高速公路400公里300米处,那天我交了起诉状回深圳的路上,我特意观察了一下深某高速公路的公里标,#为341公里。深圳#界为346公里,服务区为357公里,深某高速公路结束点为 358公里,荷坳收费站为369公里,就是到了机荷高速的白泥坑出口 也只有378.7公里,这早已走出了深某高速公路的范围,我不禁自问,难道深某高速被少算了几十公里?回家上网查询深某高速资料,才知道深某高速公路总长只有286公里,上面的那些数字不是少算了,而是多算

14、了!,我估计可能零公里标是从福建界算起的。这就说明根本不存在深某高速公路400公里300米处!交警那张照片从逻辑上已经说不通了。 11月上旬我终于收到了当地法院的传票,通知我12月1日早上去开庭,不久我又收到来自高速一大队的电话,刚开始是大队长出面,说是可以和我交个朋友,后来就是政委出面了,其主题是要与我和解,说对我的处罚是他的前任干的,他不知情,一上任就要给人收拾烂摊子,也是无奈,并答应可以给我退回那200元罚款,不过他们坚持的理由并不是在行政处罚上有什么问题,而是诉讼浪费大家的时间,他们没有时间和我打官司,我心想你们确实没有时间和我打官司,因为用这时间去罚款,绝对比在这里和我对峙感觉要好得

15、多。因此我一直没有表态。 11月24日法庭组织交换证据,我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那张照片,同时也拿到了数码文件。交警在提供照片的同时,还出具了测速仪正眼雷达的“检定证书”。 拿回这些证据,我马上翻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逐一来看,又发现不少问题,首先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交警显然没有提供。 第五十七条规定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七)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第七十一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很显然,只要能说明照片是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就能说明证据无效了,换句话说,只要能说明照片上的数字不是检测仪器当场同时生成的就可以了,很显然违章地点和限速规定是人工输入的,再说那荒唐的400公里300米处更不能自动生成。这已经足够了。 与此同时,我又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