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0 ,大小:29.16KB ,
资源ID:3033206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3033206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电子商务法概论终极版.docx)为本站会员(b****8)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电子商务法概论终极版.docx

1、电子商务法概论终极版一、选择题(15*2)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B)A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关系B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C实体社会中的各种商事活动的法律规XD 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2我国首次承认 、电子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C)A电子签名法 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C合同法 D电子签章条例3制定电子商务示X法的国际组织是(B)AWIPO组织 BUNCITRAL组织COECD组织 DWTO组织4世界第一个颁布数字签名法的国家(地区)是(A)A美国犹他州 B中国XXC马来西亚 D德国5从行为主体上考察,一般而言,电子商务法作为商法的分支,应调整( A )主体的当事人之间

2、的交易关系。A平等 B非平等 C隶属性 D管理性主体 6由于技术手段上的复杂性和依赖性,电子商务交易关系具有( D )特点。A集合性 B简单性 C单一性 D复合7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X总和。8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了电子商务示X法。9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特点:程式性、技术性、开放性、复合性。理解每个特点后面的解释。10将我国互联网服务商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分别加以规X的法规是(A)A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B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C电信条例D中华人民XX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1.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D)A备案制度 B登记制

3、度C注册制度 D许可制度1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B)是指电子商务主体在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A主体 B内容C客体 D要素13.电子商务(A)是指电子商务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A权利 B义务C内容 D要素14.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C)包括四大类:有形商品、数字化商品或信息商品、。A主体 B内容C客体 D要素15.在线自然人用户对有关本人的数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他人收集、使用这类数据必须经本人的统一,否则就构成侵权,描述的是在线自然人用户享有的( D)。A知悉权 B修改权C获取权 D控制权16.以下(D )不属于电子商务主体中的第三方?A

4、网络交易中心 B电子银行C电子认证中心 D在线的自然人用户17.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1条:应当按照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描述的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尽的( A )。A服务行为合法义务 B监控义务C保证信息内容合法义务 D协助调查义务18.个人数据隐私权主要包括控制权、获取权、知悉权、修改权、抗辩权、请求司法救济权。控制权:在线自然人用户对有关本人的数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他人收集使用这类数据必须经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获取权:在线自然人用户获取他人拥有的有关本人数据的权利。知悉权:在线自然人用户有被告知其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与数据控制者身份有关的住

5、处的权利修改权:在线自然人用户有要求数据用户或有关政府机构对其档案中不准确不恰当不完整的商品交易数据进行更正的权利抗辩权:数据主体有权在数据也难怪乎期望以直接的目的来处理数据时进行抗辩,或在个人数据第一次向第三方披露,或直接为市场销售目的使用时被告之有关情况请求司法救济权:成员国应给每一个权利被侵犯的人以司法救济19.设立的法律制度:有关设立与信息服务分类管制的基本法规是国务院2000年9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四种分类:(一)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制度(二)特种行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制度(

6、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专项备案制度(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制度20.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义务。了解后面的法规是哪项义务。(1)服务行为合法义务 。第11条:应当按照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第12条:应当在其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14条:在从事特殊服务项目中要求登记备案的义务(2)保证信息内容合法义务。第15条:规定了9种不合法信息。(3)监控义务。监控义务:事先审查、事后控制(1)接入服务提供商的监控义务(2)主机服务提供商的监控义务(4)协助调查义务 。负有协助权利人或有关机关收集侵权行为证据的义务21. 要约邀请是(D)

7、A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 B希望他人以电子方式订立合同C以EDI方式订立的合同 D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的表示22.从合同法原理上看,(B )一律将网络上登载的广告作为要约或要约邀请对待。而应按照民商法的有关理论进行判断。 A应该 B不应C可以 D必须23.电子控制权来源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其具体内容就是对电子信息使用X围的一种维护权。因此,电子控制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D )。 A物权 B债权 C法定权 D合同约定权24.(B )是在许可方违反合同时,未撤销合同的被许可方可以继续使用合同项下的信息和信息权。P92 A继续履行B继续使用 C停止使用 D中止访问25.所谓电子“代理人”,指“不需

8、要人的审查或操作,而能用于独立地发出、回应电子记录,以与部分或全部地履行合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的或其他(A)手段”。P80 A自动化 B非自动化 C人工 D操作26.在接收人收到发送的信息时,由其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亲自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发送人发出声明其已收到信息的通知是(D)。p76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D确认收讫27.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一些商家使用智能化的交易系统自动发送接收处理数据电文甚至部分或全部地履行合同,成为电子自动交易,这种智能化的交易系统,称为电子代理人。28.电子控制权当属一种合同约定权,它来源于合同条款的约定。29.合同履行原则。(1)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

9、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2)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30.风险转移的时间。我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采“交付”主义,即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31. 采用技术特定型立法模式制定的电子签名法是(B)A新加坡电子交易法B美国犹他州数字签名法C联合国电子商务示X法 D欧盟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令32采用强制性许可制度进行认证的国家是( B ) A 美国 B 德国 C 奥地利 D 新加坡 33我国电子签名法明确了

10、电子认证服务的 ( D ) A.市场开放制度B.市场竞争制度 C. 市场备案制度D. 市场准入制度 34因签署者的计算机系统达不到要求而使认证机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颁发证书、管理证书与发布信息的义务属于 ( C ) A.不可抗力 B.免责条款 C. 债权人过错 D. 违约责任 35证书持有人的义务,不包括(D)A真实陈述的义务B私人密钥控制义务C私钥失密与时通知义务 D证书暂停、撤销、终止义务36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 , 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失效后 ( C ) A. 三年 B. 四年 C. 五年 D. 六年 37我国电子签名法是

11、( C )年通过的。A2002B2003C2004D2005 38.中华人民XX国电子签名法于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2005年4月1日起施行。39.电子签名法的立法模式: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为代表的技术非特定化方案;源于美国犹他州的技术特定化方案;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折中方案技术中立型。40.认证机构的设立模式。(1)行业自律型;通过市场竞争建立信誉。代表:澳大利亚、美国加利福尼亚州(2)政府监管与市场培育相结合型;有限介入:自愿认可,政府主管部门和全国认证机构协会监管 代表:新加坡、英国、奥地利(3)政府集中管理型。政府干预:认证机构需通过登记、许可、审批。代表:中国、韩国、日

12、本、德国、马来西亚。41.认证信息的保存: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信息保存期限至少为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失效后5年42.1依据支付金额的大小与客户对象X围,电子支付可以分为_大额电子支付_和_小额电子支付_.43_B_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调整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A 美国电子资金划拨法B 美国统一商法典4A篇C 联合国国际货记划拨示X法D 欧盟电子货币机构指令44我国在电子支付领域至今最主要的立法是_C_A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B 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C 电子支付指引(第1号)D 银行卡管理办法45_D_指的是付款人有权要求电子支付银行按照其指令的时间与XX,与时准确地将指定

13、的货币金额支付给指定的收款人。A 开户权B 指令权C 获得电子支付信息反馈权D 指令错误纠正权46_B_是由消费者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之中的,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A 卡基货币B 电子货币C 网基货币D 虚拟货币47电子支付领域最主要的立法美国 :1978年,电子资金划拨法,标志着电子支付法的产生,调整消费性电子支付。1989年,统一商法典第4A篇,调整大额电子资金划拨。2003年,21世纪支票结算法,一部支票电子化的立法,“替代支票”=纸质支票法律效力联合国:1992,国际货记划拨示X法欧盟:2000,电子货币机构指令国内: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电

14、子支付指引(第1号),引导和规X电子支付行为,调整银行与其客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关立法:1996,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银行卡管理办法、2006,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48.电子货币的种类:(1)存储载体:以卡类为基础的电子货币,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2)交易时是否同中央数据库相联系:联机型电子货币,脱机型电子货币(3)使用的X围不同:封闭式电子货币,开放式电子货币49.著作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制片权)、改编权、翻译

15、权、汇编权等。50.网络分机案件中的管辖权。一般侵权案件的管辖权: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地又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51.电子商务安全的监督管理机构: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XX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公安部归口管理。52. 电子证据的特征

16、1)高科技性:电子证书无论产生、存储、提取、传输、识别都必须依赖高科技设备2)复合性:数据信息通过磁性载体反映到数据显示设备上可呈现多种形式,可可输出到外部连接设备与传统的信息载体相结合形成有形的可视信息。3)易损性:由于电子资料是以电磁或光信号等物理形式存在于各种存储介质上,这一特点决定了电子证据课被轻易改变或删除的特性。4)准确性:在没有外界蓄意修改或故障影响的情况下,电子证据能准确地存储并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具有较强的证明力。5)隐蔽性:电子证据的信息量大、内容丰富,且与传统的纸质信息相比,电子证据赖以存在的信息符号是不易被直接识别的。6)分散性与连续性:电子证据的分散性和连续性是指证明

17、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证据可能分别存储于不同或相同地域国度的不同或相同上的一台或多台服务器上。53.普通管辖:普通管辖又称一般管辖,是各国确定管辖权的基础。54.特别管辖;特别管辖是以案件与法院地的特定联系为根据来确定管辖权,特定因素可分为物与行为两类。55.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通过国内立法或者国际条例规定一国法院对某些具有特别性质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具有独占的或排他的管辖权,他国法院若受理此类案件,所做出的判决将不为本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当事人不能以协议变更这类案件的管辖。56.协议管辖:是指由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管辖权协议以确定案件争议的管辖法院。二、填空题(10*2)1.狭义的电

18、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Data Message)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X体系2.2004年8月28日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XX国电子签名法,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的电子商务法。3.所谓电子技术手段,就是“数据电文”,是指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交换、电子、电报、电传或 。4.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ICP)主要是提供各种信息供消费者浏览、访问、下载、阅读,欣赏等。一般来说这类提供商是这些信息的直接发布者,在信息传播中充当了发布者的角色。5.在明知某信息为侵权信息或接到权利人发出的确有证据的通知后,在技术可能、经济许可

19、的X围内不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则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不作为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6.网络服务提供商一般可分为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ICP)和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ISP)两种。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是指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公司。网络中介服务提供商是指为网络提供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主体。7.确认收讫在接收人收到发送的信息时,由其本人或指定的代理人亲自或通过自动交易系统向发送人发出声明其已收到信息的通知8.根据网络银行是否独立于传统银行,可以将网络银行分为独立性和依存性。9.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10.美国统一商法典4A篇:调整大额的

20、资金划拨。11.技术中立原则指电子支付法律制度对于各种电子支付的技术软件和媒体等采取中立的态度,不歧视任何一种技术软件和媒体,鼓励新技术的采用和推广。12.功能等同原则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电子支付中,对与传统支付活动功能相同的行为赋予同等的法律效力。13.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服务商发行的能够在互联网上存在的、购买自己或者签约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电子数据。14.所谓域名权,从技术上讲就是域名持有人通过其掌握的域名密码,自由解析域名的权限,从法律意义上说,是合法的域名持有人所享有的,排他性地控制域名解析和分配的权利。15. 行政认定(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发布的驰名商标

21、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解释: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与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与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16.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理解):“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与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

22、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18.税收管辖权的原则(1)属地原则:依据:纳税人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 。不考虑:收入者和财产所有者是否为该国的居民或公民。(2)属人原则:依据:纳税人与本国政治法律的联系以与居住的联系 不考虑:纳税居民的所得是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3)混合原则:属地兼属人原则:对本国居民:境内境外所得;对非本国居民:本国境内所得。19.ODR(在线争议解决机制)。ODR是指涵盖所有网络上由非法庭但公正的第三个、解决企业与消费者因电子商务契约所产生争执的所有方式。ODR的优势是明显的,首先摆脱了传统管辖权与法律适用在网络世

23、界中的无助。其次,ODR解决方式灵活多样,规则适用的非武断性,规则适用的非武断性,处理的高效率与经济型更是毋庸置疑。三、简答题(5*4)1.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义务。(1)服务行为合法义务 。(2)保证信息内容合法义务。(3)监控义务。(4)协助调查义务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不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2)从理论上,可以根据要约的法律构成来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也可以根据具体交易现象进行区分。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寄送的价目表、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4、。3.电子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1)传统合同法理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本质的区别。合同的成立时当事人对自己利益和义务的衡量和肯定,完全是个人之间的事情;合同的生效则是国家或法律对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的合同进行评价,决定是否让其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2)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成立后的合同并不必然产生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法中电子合同成立时间和地点的规定。(1)成立时间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

25、文形式的要约或承诺的到达时间作了明确规定:“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34条直接规定了电子合同成立的地点,2005年电子签名法则充分借鉴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X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进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时,“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底单问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5.认证机构的主要义务。(1)依法申请许可资格,遵守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的

26、管理规则,并接受信息产业部的监督。(2)公开义务或信息披露义务,即公开其名称许可证号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包括责任X围作业操作规X信息安全保障措施(3)谨慎审核业务,即以合法的手段,审查签名人的身份与相关情况。(4)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有关保证义务,即保证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并保证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认证证书所载内容与其他有关事项。(5)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义务.(6)妥善解决认证人暂停或终止服务后续工作的义务6.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分担和负责事由。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

27、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认证人“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解脱责任)2行政责任:A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未在暂停或者终止服务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的责任。(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B.未经许可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责任。(有XX所得的,没收XX所得;XX所得=30万,罚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XX所得30万,罚款10万-30万)3刑事责任(XX省电子交易条例):A.认证机泄漏数字证书单位用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用户的隐私等非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这些信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企业或者个人利益的活动,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撤销其认证资格

28、;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认证机构故意提供虚假认证,其认证无效,由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免责事由v不可抗力v免责条款(相互约定,技术故障)不可抗力:如黑客攻击,可免责关联单位(承担责任,再向关联单位追偿)认证机构的失误:不能免责债权人过错如签署者的计算机系统达不到要求而使认证机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颁发证书、管理证书与发布信息的义务,则认证机构7.在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被告如何举证证明原告主体不适格:(1)该作品的著作权非原告或原告授权人所拥有。(2)该作品由被告或第三人独创。(3)原告或原告授权人与著作权人同名同姓,但不是同一人

29、。(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转让合同的真实性。8.合理使用。(1)所谓合理使用,是指无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又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形。(2)合理使用的特点:1. 合理使用仅限于已发表作品。2. 合理使用是一种无偿使用,不允许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9.网络名誉侵权的方式。1)通过电子侵犯名誉权2)在网络论坛和留言板上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3)在网络散布别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4)在网络博客上撰文侵犯他人名誉权5)网络新闻失实和网络运营商失职侵犯他人名誉权6)利用网络文学作品侵害名誉权10网络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要件1:行为人XX要件2:损害

30、的事实要件3:因果关系要件4:主观上有过错11.关联性的判定(1)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是指电子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 (2)审查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应考虑以下两点:(1)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客观联系。判断电子证据是否具有相关性,要考虑到三个条件,一是电子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件某一方面的问题;二是该问题是否为案件事实争议的问题;三是该电子证据对争议问题的解决是否有实际或实质性的意义。电子证据必须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具有关联性。(2)电子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的方式、性质、精密程度和确定程度。电子证据与案件练习一般表现为两种状况,一是作为电子证据的事实与案件中待证事实部分或全部相合,这时其证明力较大;二是虽与待证事实不重合,不是案件的主要组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