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狗蛋做题40解析版28页狗蛋做题(解析版)1、甲持刀砍杀乙,乙反击,夺过刀砍甲,甲感觉无刀会吃亏,逃跑,叫人,逃跑中摔倒,乙用刀砍倒地的甲。甲死亡。查明只有一刀致命,无法查明这一刀是乙对攻时砍的,还是甲摔倒时乙砍的。如何处理? 解析:第一,时间条件。当甲逃跑时,虽然甲的不法侵害的行为结束了,但不法侵害的危险尚未解除。不法侵害的危险有没有解除,应当根据行为时一般人的标准判断。因此乙的追砍行为不属于事后防卫,仍然属于防卫行为。第二,限度条件。当甲乙对攻时,乙导致甲死亡,也不过当。当乙追砍甲,甲倒地,乙砍甲,若导致甲死亡,则构成防卫过当。无法查明时,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当认定为甲乙对攻时
2、乙导致甲死亡,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防卫过当,而构成正当防卫。2、盗窃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冒用他人蚂蚁借呗的信息资料,欺骗借呗公司贷款给自己,构成贷款诈骗罪。前后两罪不属于常见常发常伴随,没有牵连关系,因此,甲构成盗窃罪和贷款诈骗罪,数罪并罚。3、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人: 窝藏、包庇罪 帮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4、甲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同时乙构成抢劫罪和放火罪。对于乙的实行过限,甲是否需要负责,要从作为和不作为两个角度考察。从作为的角度来看,甲望风,对于乙的转化型抢劫,甲望风给乙的抢劫在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但是甲主观上没有意识到乙实施了抢劫,没有帮助乙抢劫的故意,作为角度打叉
3、;从不作为的角度来看,甲的先行行为只是通过平和手段盗取财物,并不包含伤害的危险流,因此甲不构成不作为的帮助犯。5、由于资金是种类物,拒不返还是成立侵占罪的唯一方式。因此,丙消费使用的话不构成侵占罪,但是甲要求丙返还,丙拒不返还的话构成侵占罪。6、甲乙在出租车上商量抢劫,司机以为要抢劫他,便将钱包丢给甲,甲先是一楞,后便拿走。从民法上(物权行为无因性或有因性)该如何分析?从刑法上该如何分析?解析:一、民法上分析1.如果主张物权行为无因性,那么司机的处分行为具有物权行为的效力。甲取得财物属于不当得利。司机只能根据不当得利之债享有返还请求权。2.如果不主张物权行为无因性,那么司机可以因意思表示有瑕疵
4、而撤销其物权行为。由此该物权行为无效。司机便享有所有权,可以基于所有权享有返还请求权(返还原物)。是否正确还要请教曹老师二、刑法上的分析1.甲乙商量抢劫他人,当未确定抢劫对象时,这种商量还不属于预备行为。2.甲取得财物属于不当得利,具有返还义务。若拒不返还,则构成侵占罪。【狗蛋案例3解析】高某没有销售香烟的资质,销售假的“中华”香烟,被市场监督局检查发现,销售金额达到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高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B.高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C.高某构成非法经营罪D.高某构成ABC三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解析】第一,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伪劣产品既包括伪产品,也
5、包括劣产品,因此高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第二,“中华香烟”属于注册商标,因此高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第三,烟草属于专卖物品。没有销售资格而销售香烟构成非法经营罪。最后,三个罪是想象竞合关系,择一重罪论处。本题答案是ABCD.【狗蛋案例6解析】高甲、高乙乘坐公交车,高甲发现手机被盗,此时同车的张某下车,高甲遂怀疑是张某盗窃其手机。后被高甲、高乙跟随张某下车,要求张某归还手机,张某一再声称自己没偷手机。高甲高乙不信,在马路上殴打张某,击打头部,张某被打过程中,挣脱二人后逃跑,向西横穿京周公路,高甲、高乙二人在后紧追。在追赶过程中,张某、高甲二人被正常行驶的901路公交车撞倒在地。
6、后张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而死亡。后查明张某没有盗窃手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高甲、高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高甲、高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C.高甲、高乙属于假想防卫D.高甲、高乙属于假想防卫过当【解析】如果张某果真盗窃了手机,高甲当场挽回财物的行为可构成正当防卫。张某没有盗窃手机,高甲挽回财物的行为可构成假想防卫。但是,假想防卫的心理应是过失,也即客观上没有不法侵害,主观上以为有不法侵害,在此存在过失心理。然而,题中张某一再声称没有盗窃,高甲仍然殴打,这表明高甲已经不是过失心理,而是一种故意心理,因此不属于假想防卫。高甲、高乙属于故意伤害罪,并且该伤害行为与张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7、因为在高甲追打中,张某为了逃避而遭受车祸不异常。因此,高甲、高乙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本题答案:B.【解析狗蛋案例7】甲路过一个工地,看到工地上有一台推土机,四周没人,便打电话给乙,谎称自己是工地的经理,负责变卖推土机,卖给了乙。乙信以为真而买下,并开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对推土机所有者构成盗窃罪B.甲对乙构成诈骗罪C.甲对乙不构成诈骗罪,因为乙没有财产损失D.甲若构成两个犯罪,则属于想象竞合【解析】甲的行为对于推土机的主人构成盗窃罪,因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平和手段,将推土机主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人占有,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为自己非法占有,也包括为第三
8、人非法占有。因此盗窃罪的转移占有,既包括转移为自己占有,也包括转移为第三人占有。甲的行为对于买家乙构成诈骗罪,因为甲欺骗了乙,导致乙以正常价买到一个赃物,乙存在财产损失,因此甲构成诈骗罪。甲的一个处分行为针对两个对象针对推土机的主人构成盗窃罪,针对买家以构成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本题答案:ABD.答案【狗蛋案例8】甲驾驶的货车与乙驾驶的货车发生刮擦。甲与乙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发生言语争执、互推,乙快步走向自己的驾驶室,拿出一根长86cm、直径2cm的实心铁棍,跑向站立原地的甲。乙持棍捅击甲,甲左侧肚皮被捅伤。甲争抢铁棍,争抢一二十秒后将乙推摔倒地,铁棍落在地上,乙倒地后,甲担心乙起
9、身反抗,又猛踹乙背部,乙遭受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乙属于相互斗殴B.甲构成正当防卫C.甲构成防卫过当D.甲构成事后防卫【答案及解析】第一,乙先实施了不法侵害,因此甲的回击不属于相互斗殴,而属于防卫行为。第二,在防卫的时间条件上,虽然乙倒地,但从一般人、行为时的角度看,乙有反扑的可能性、危险性,因此甲此时防卫不属于事后防卫。第三,在防卫的限度条件上,甲不过当。注意该案与争抢摊位案在案件事实上有一定区别。该案中,乙先将甲捅伤,二十秒后乙倒地,倒地并没有受到重伤、昏迷,表明只是一时倒地,没有丧失实施严重侵害的能力,可以很快起身再次实施严重侵害,所以乙将甲打成重伤,是制止其再次实施行凶的必要
10、手段,并不过当。本题答案:B.答案【狗蛋做题9】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根据解释技巧或解释理由得出的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B.将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中的“同居”解释为包括“通奸”,属于类推解释C.将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解释为“一切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有”,属于扩大解释D.将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侵入”解释为“仅限于人的身体侵入”,属于缩小解释、目的解释【答案及解析】本题中A项错误。解释技巧或解释理由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例如,类推解释便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有的解释理由很正当,但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B项正确。“同居”一般指未
11、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通奸”则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因此难以将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括“通奸”在内。C项正确。将“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解释为“一切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有”仍在该词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属于扩大解释。D项正确。一般只要是以侵害他人住宅安宁的形式进入的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侵入”。因此将“侵入”解释为“仅限于人的身体侵入”属于缩小解释。目的解释是根据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规范的目的就是其保护的具体法益,具体到本罪就是个人利益中的居住平稳或者安宁。因此属于目的解释。本题答案:A答案【狗蛋案例10】关于刑
12、法渊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刑法第9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种规定属于立法解释B.刑法修正案(八)属于立法解释C.我国目前只有一部单行刑法D.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答案解析A项错误。刑法第93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种规定属于刑法典本身的内容,不属于对刑法典内容的含义进行解释的立法解释。B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是对刑法典本身所作的修补,即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属于立法而非立法解释。C项正确。我国目前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单行刑法只有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
13、外汇犯罪的决定一部。D项正确。我国没有附带规定在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也即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本题答案:CD。答案【狗蛋做题1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我国行政法规中经常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我国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犯罪和刑罚B.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因为该规定没有明确描述诈骗罪的罪状,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明确性C.死刑因为被许多国家视为残虐的刑罚而被废除,因此我国刑法典保留死刑,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D.如果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判处刑罚”,这种规定属于绝对
14、不定刑的规定,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答案解析A项错误。行政法规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一种援引。我国刑法只有刑法典和单行刑法,没有附属刑法。因此,我国只有刑法才能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法规不能规定犯罪和刑罚,只能作援引性规定。B项错误。刑法分则中的罪状可以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四类。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诈骗罪,属于仅仅写出犯罪名称,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特征的简单罪状,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明确性。因为没有必要详细描述诈骗罪的特征,公民凭着国民的一般法感觉就能知道和判断。C项错误。死刑是否属于违背人道主义的残虐刑罚,各国
15、根据本国国情有不同的判断和取舍。目前,我国认为死刑不属于残虐刑罚,但也对死刑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9个死刑罪名就是例证。因此,我国刑法典保留死刑,并未违反罪刑法定原则。D项正确。绝对不定刑是指刑法条文只规定“犯罪,判处刑罚”,不规定刑罚的种类,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D项中如果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判处刑罚”就属于只规定了犯罪而没有规定刑罚种类的绝对不定刑,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本题答案:D答案【狗蛋做题12】关于刑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尊重人权主义,也称为自由主义。禁止事后法便是该思想基础的体现B.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因此刑法应保持谦抑性。基于此,一个行为只要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就不可能适用刑法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绝对不定刑,因此,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没有规定刑罚就等于没有规定犯罪D.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对其适用社区矫正,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答案解析A项正确。自由主义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指法律应当具有预测可能性,使国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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