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本辖区内从事饮用水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事项名称: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事项代码: 5357分项名称: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 年 2 月 21 日通过)第二十九条规定: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996 年 7 月 9 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第四条规定: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996 年 7 月 9 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第七条规定: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在本辖区内从事饮用水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工作。(二)审批内容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审批(三) 法律效力集中式供水单位获批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饮用水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四)审批对象在本辖区内从事饮用水生产或者供应活动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五、审批条件(一)新办的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宝山区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审批程序(修订)规定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3.申请人按照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 种类的申请材料。4.申请人提供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格式。(二)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1.拟变更的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且只能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地址中的路名路牌(非迁址)进行变更。2.持有的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
4、类的申请材料;4.申请人提供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格式。(三)延续的准予批准条件1.拟延续的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且在有效期内;2.应当在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申请延续;3.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料;4.申请人提供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格式。(四)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1.许可证遗失或破损, 拟申请补发的 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且在有效期内;12.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
5、料;3.申请人提供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格式。(五)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1.集中式供水单位自行申请注销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卫生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 或者卫生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因其它原因不能保证供水卫生质量的。2.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规定数量、种类的申请材料;注销程序,书证等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申请人提供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格式;注销材料符合规定的格式。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报资料按本手册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2、由申请人编写的
6、文件按 A4 规格纸张打印;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 新办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 复印件份数纸质 / 电子报件要求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内容上海市生活饮真实,字迹清晰。1用水集中式供水原件1纸质2申请书上需加盖企业公章单位卫生许可证或私人印章 (签名) ;用钢笔申请表(或水笔)填写;填写规范,无漏项。2饮用水卫生原件1纸质需加盖单位公章管理规章制度2生产经营场地平3面布局图、工艺流复印件1纸质程图、卫生防护设施图及文字说明饮用水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水质检4验人员、仪器设备原件、复印件1纸质的配备及自检情况5水源水及出厂水复印件1纸质水质检测报告供、管水人员体检6
7、证明;卫生知识培复印件1纸质训情况供水单位所用的管材、滤材、涂料、净水剂、消毒剂、7净化消毒设备等复印件1纸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卫生学评价、卫生许可资水源选择可行性论证(水源水质评价报告书)。建设8项目设计卫生审复印件1纸质查认可书,竣工验收的水质检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其它资料: 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9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1纸质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需加盖单位公章1.水质检验人员资质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2.延续序号 提交材料
8、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 电子报件 要求3上海市生活饮1用水集中式供水1纸质原件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饮用水卫生原件1纸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场地平3面布局图、工艺流复印件1纸质程图、卫生防护设施图及文字说明饮用水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水质检4验人员、仪器设备原件、复印件1纸质的配备及自检情况5水源水及出厂水复印件1纸质水质检测报告供、管水人员体检6证明;卫生知识培复印件1纸质训情况供水单位所用的管材、滤材、涂料、净水剂、消毒剂、7净化消毒设备等复印件1纸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卫生学评价、卫生许可资其它资料: 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8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1纸质证明、
9、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3.变更1本表由申请人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2申请书上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私人印章 (签名) ;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填写规范,无漏项。需加盖单位公章需加盖单位公章1.水质检验人员资质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1.需加盖单位公章1.查看原件2.需加盖单位公章4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 复印件份数纸质 / 电子报件要求上海市集中式1供水单位卫生许原件1纸质在有效期内可证2已变更的工商营复印件1纸质1查看原件业执照复印件2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1查看原件3证明、委托书、被复印件1纸质2 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明4
10、派出所路名、路牌原件1纸质加盖公章变更证明;5变更情况说明原件1纸质加盖公章序号12344. 补证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 复印件份数纸质 / 电子报件要求上海市集中式在有效期内(指破损补证情供水单位卫生许原件1纸质形)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1查看原件证明、委托书、被复印件1纸质2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明遗失登报申明原件1纸质加盖公章(指遗失情形)补证情况说明原件1纸质加盖公章序号1235. 注销提交材料名称原件 / 复印件份数纸质 / 电子报件要求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原件1纸质在有效期内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1查看原件证明、委托书、被复印件1纸质2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原件1纸质加盖公章
11、(三)申请文书名称1. 新办上海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见附录2)52.延续:上海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见附录 3)八、审批期限(一)新办、延续: 申请到受理 5 个工作日;卫生行政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变更、补证、注销: 申请到受理 5 个工作日;受理后当场( 1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九、审批证件审批证件为上海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有效期 4 年。集中式供水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卫生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 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前向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申请。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
12、项不收费十一、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要求办理机构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办理机构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 有权要求办理机构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 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2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机构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办理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办理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 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同时出具加盖本委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在办理机构作出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情形下, 申请人有权要求办理机构在书面凭证中说明不受理
13、的理由;3申请人向办理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办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 申请人有权要求办理机构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机构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委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办理机构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办理机构依法改正;64.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办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申请人有权要求办理机构颁发符合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办理机构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办理机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申请人有权要求办理机构书面说明理由;5申请人认为办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侵犯申请人
14、合法权益,有权向办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举报, 有权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申请人向办理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办理机构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 如实向办理机构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办理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3申请人取得办理机构行政许可后, 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办理机构行政许可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定的义务
15、。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宝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接收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 28 号(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 :30 11:3013:0016:30十三、咨询途径(一) 窗口咨询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 28 号上海市宝山区公共卫生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二)电话咨询(021)56844259十四、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7上海市宝山区淞滨路 28 号上海市宝山区公共卫生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二)电话投诉(021)56844259十五、办理方式(一)新办、延续1.业务描述(1)审查环节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16、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制作审批结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2.适用情形适用于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新办、延续的许可审批。(二)变更、补证及注销1.业务描述( 1)审查环节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对提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作审批结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2)审查方式:书面审核。2.适用情形适用于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补证及注销的许可审批。8附录 1 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受理资料、现场审查批准决定
17、(受理后20 个工作日)证件送达(在 10 日内送达)公开决定集中供水卫生许可新证、延续审批办事流程图不予受理不予批准9提出申请审核申请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受理资料审查批准决定(当场办结)当场送达公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批准集中供水卫生许可变更、补证及注销审批办事流程图10附 录2上海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填写示范文本)- 字第 - 号上海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名称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水厂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路 *号电话-邮编-填表日期 2013年01月01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11申请人须用钢笔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 饮
18、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 水源水及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3、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卫生防护设施图及文字说明;4、 供水单位所用的管材、滤材、涂料、净水剂、消毒剂、净化消毒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卫生学评价、卫生许可资料;5、 饮用水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自检情况;6、供、管水人员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情况;7、有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的须提交水源选择可行性论证 (水源水质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验收的水质检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8、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12单位名称 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水厂
19、(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 *路*号(填写制水场地地址)电话 5*8 邮编 2*1法定代表人 张三 负责人 李四上级主管部门 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单位面积 1*1 职工总人数 140 从业人员人数 30水源类型及来源 青草沙水库(长江) 地面水松浦大桥(如:地表水 长江 青草沙)供水范围及供水人口 宝山、卢湾、徐汇、静安等地区 150.0 万人水厂投厂年份 1902-09-01设计制水能力 70.0 万吨实际制水能力 70.0 万吨 最高 70.0 万吨 最低 50.0 万吨 年平均 32.26 万吨制水车间 (间) 20 清水库(个) 613申请单位保证: 本申请表中所填
20、写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 合法,如有不实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人: (公章)年 月 日总平面布局示意图141、净水、消毒药剂情况卫生学评价及 最大加注能力名称 产地 加注部位卫生许可资料 (g/h)混凝剂助凝剂消毒剂其他(如硫酸铵等)2、与饮用水接触的涂料、联接上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等产品情况卫生学评价及名称 产地 使用部位卫生许可资料沉淀(澄清池):15数量 只,总容量 m2,设计处理能力 m3/h排水周期 ,排泥去向 ,滤池情况:数量 只,单池面积 m2 ,设计滤速 米/秒洗池周期 ,排泥去向 ,滤料层次 1 2滤料名称滤料厚度承托层名称规
21、格厚度清水池:数量 只,每只容量 m3,透气孔:有,无,清洗周期水塔:高度 m , 容积 m3 ,用途 ,清洗周期压力罐:数量 只, 启闭周期 ,补气装置:有、无,内膜:有,无内膜材质 ,压力罐材质 ,内壁涂料 ,清洗周期 ,生产厂名 。一次性净水器:数量 只,制水能力 m3/h ,实际制水量 m3 /h清洗周期 ,处理工艺 ,滤料名称与厚度 ,内壁涂料名称 ,16制水工艺流程示意图17每日自检项目每月自检项目并附自检记录表及全部采样点18有关文件和证明(粘贴处)19审批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供水范围:承办人意见:签名:年 月 日审核人意见:签名:年 月 日签发人意见:签名:年 月 日
22、20附录 3上海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填写示范文本)- 字第 - 号上海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单位名称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水厂地址上海市宝山区 *路 *号电话-邮编-填表日期 2013 年01 月01 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21申请人须用钢笔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2.水源水及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卫生防护设施图及文字说明;4.供水单位所用的管材、滤材、涂料、净水剂、消毒剂、净化消毒设备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卫生学评价、卫生许可资料;5.饮用水
23、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水质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的配备及自检情况;6.供、管水人员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情况;7.有新、改、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的须提交水源选择可行性论证 (水源水质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竣工验收的水质检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8.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22单位名称 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水厂(按工商营业执照填写)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 *路*号(填写制水场地地址)电话 5*8 邮编 2*1法定代表人 张三 负责人 李四上级主管部门 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 单位面积 1*1 职工总人数 140 从业人员人数 30水源类型及来源 青草沙水库(长江)地面水松浦大桥 (如:地表水 长江 青草沙)供水范围及供水人口 青草沙水库(长江) 地面水松浦大桥水厂投厂年份 1902-09-01设计制水能力 70.0 万吨实际制水能力 70.0 万 年平均 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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