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65 ,大小:86.78KB ,
资源ID:28495638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2849563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资料.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资料.docx

1、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资料一、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质量行为) 1二、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安全行为) 14三、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市场行为) 36四、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其他行为) 73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质忧行为)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1.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 2 号令)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房屋建筑

2、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 2 号令)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 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第 323 号文件第十八条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工程方面的指令,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的基本资料和调查认定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发布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委托合同的约定程师或者其指定的现场代表书面发布。承包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指定的现场代表提出的有关工程问题,应

3、当在合理的期限内给予答复。建设单位发布的指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委托合同的约定。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及合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第 323 号文件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并要求执行的,责令其改正,处以 1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同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对建设单位拒不改变其违法、违规指令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建设单

4、位明 3.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 程质量的;质量的4.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

5、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5.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

6、,予以通报:(一)压缩合理审查周期的;施工图审查,第九条第二款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建设单位对 示审查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审查机构提 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压缩合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6.出不符合法 律、法规和工审查周期、压低合理审查费用。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罚款;程建设强制 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三)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性标准要求 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的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

7、款立案标准备注7.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二)全套施工图;(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 13 号令)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3 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二)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

8、工验收合格8.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之曰起 15 曰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 备案的。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9.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

9、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 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10.建设单位工程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

10、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 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11.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

11、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 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建设单位在 施工前未委 托原设计单 位或者具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相应资质等 款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级的设计单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及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以上12.位提出设计 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

12、在装修过程中方案,并对涉提出设计方案;及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及建筑主体 工。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承重结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变动的装 修工程擅自 施工的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13.勘察单位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

13、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14.勘察单位不参加施工验槽的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九条工程勘察企业应当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勘 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不参加施工验槽的。15.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

14、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 对设计文件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1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年行政处罚

16、追溯期,予以立案。16.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设计单位指 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定建筑材料、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17.建筑构配件 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的生产厂、供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应商的求为依据。施工单位在 18.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

17、程中, 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它行为的,责令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认定施工单位准施工的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施工单位未 全,未超过两年行政处对建筑材料、罚追溯期,予以立案。19.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

18、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关材料取样 检测的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

19、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20.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 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1.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本市江岸、江汉、口、汉

20、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旃风景区、武汉化工区范围内和其他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其他区域逐步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具体的范围、时限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第二十 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商混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 工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 按照现场搅拌量处以每立方米 100 元,最高不超过30000 元的罚款;2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21、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或者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本市江岸、江汉、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旃风景区、武汉化工区范围内和其他区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其他区域逐步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具体的范围、时限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商混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 工责令改正,并按照

22、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二)监理 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或者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及时 报告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23.监理单位违反应该回避的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

23、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务。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及收。(一)涂改、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伪造、出借、人民政府令第323 号文件第十条监理企业转让工程监 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伪造、出借、理企业资质 转让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二)与建证书;(二)设单位串通投标或者与其他工程监理企与建设单位 业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三)串通投标或 与被监理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者与其他工 或其

24、他有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程监理企业 质量,损害国家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24.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三)与被监理建设工程的建 益;(四)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五)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六)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七)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 323 号文件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 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并要求执行的, 责令其改正,处以 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设单位、承包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八)通过降低单位或其他 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

25、等手段进行恶性有关单位串 竟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九)在监理通弄虚作假,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十)与建设工程降低工程质 的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量,损害国家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经营性服务关系或或其他当事 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建设工程监理业人的合法权 务;(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益;及标准和规范的行为。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四)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五)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监理业务;(六)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七) 将承揽的监理业务转包;(

26、八)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竟争, 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九)在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十)与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经营性服务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和规范的行为。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3 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25.检测单位(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启动的;30 个工作曰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检测机

27、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及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再审查,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3 年,由原审批机关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 资质证书不予延期;第二十九条责令改正,可并处 1 万元以 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单位依法调查处理的基本资料和调查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基本齐全,未超过两年行政处罚追溯期,予以立案。加盖延期专用章;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审批机关不予延期: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启动的。序号违法当事人类别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责任适用条款立案标准备注(二)转包检测业务的;(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 其他形式非 法转让资质 证书的;(四)26.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 造成质 量安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九条;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建文200628 号第二十一条建设部令 第 141 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九条;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鄂建文200628 号第二十一条资质证书不予延期;责令改正,可并处 1 万元以 上 3 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