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编号:SM-ZD-70990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审核:_批准:_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
2、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1.总则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
3、员工的生命安全。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1.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1.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1.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1.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1.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
4、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1.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2.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1高处作业的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或者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四口、机械振动(转动)、毒害物质及其他易伤害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2.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2.1.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1.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2.1.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2.1.1.
5、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1.2特殊高处作业2.1.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力风高处作业。2.1.2.2在高温或低温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2.1.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2.1.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成为雪天高处作业。2.1.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2.1.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2.1.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2.1.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
6、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2.2高处作业要求2.2.1、各单位在安装、生产、工作中,需登高作业,必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证申请,经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登高作业。2.2.2、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贫血病等禁忌症人员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精力不集中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2.2.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及穿硬底鞋、拖鞋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安全带;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2.2.4、登高所用的工具、器材及保护用品,必须建立登记,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检验、修理、报废等工作。2.2.5、梯子确保牢固,有
7、防滑措施。2.2.6、两梯连接使用时,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严禁三梯连接。2.2.7、在自然光线不足,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2.2.8、高处作业地点应避开各种带电线路,避开有烟雾、气体排放处。2.2.9、梯子放置斜度,一般与地面成60-70度之间为宜,严禁一梯两人操作。2.2.10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主管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2.2.11严禁上下垂直交叉作业;必要时应采取相应隔离安全措施。2.2.12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等不得抛掷,工作完毕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防止落下伤人。2.2.13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
8、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米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低压线路。2.2.14悬空作业一定要按规定选好吊拉绳,保持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安全带要栓挂牢靠;并设有监护人。2.2.15冬季及雨雪天气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2.2.16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2.2.17在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石棉瓦、瓦楞铁、塑料等危险屋顶工作时,必需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非生产(安装、施工)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擦玻璃等需要登高的工作,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2.3高处作业审批程序2.3.1首先承担作业任务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
9、务、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措施;然后按高处作业等级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2.3.2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单位领导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负责);可事后补办危险作业许可证。2.3.3作业高度在15米(含)及以下的一、二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安全部安全负责人审批。2.3.4作业高度在15-30米(含)的三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安全部和主管厂长审批。2.3.5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3.6遇有特殊高处作业环境条件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亲临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在审批手续上签字。3.电气高压(1000V)以上带电
10、危险作业安全消防管理3.1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选煤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3.2作业前,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并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3.3危险作业许可证由设备部、安全部,主管厂长审批。3.4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挂牌”规定。4.动火(焊接)危险作业安全消防管理4.1严格执行选煤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4.2严格执行公司动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规定手续。5.设备检维修的危险作业安全消防管理5.1严格执行设备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要求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5.2严格执行选煤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必须执行“挂牌”规定。6.其他6.1其他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危险作业,均按危险作业进行管理。6.2对于疑难无法认定作业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部予以确定,确保作业安全。7.考核7.1 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罚。7.2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罚。7.3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Name of an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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