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措施 附件1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措施一、 项目名称我市对应项目名称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二、 服务指南、流程图(一)服务指南1.适用范围: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申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有关工作事项。2.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3.审批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4.受理机构: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局或受委托的市场监督管理所5.决定机构:重庆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局6.数量限制:无7.申请条件:根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申请条件包括:(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
2、、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生产加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2)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卫生防护设施;(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8.禁止性要求:食品生产者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所列产品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的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及明细所列产品。9.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
3、料名称材料类型原件数复印件1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纸质版102委托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纸质版103主要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及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说明纸质版104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清单纸质版105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变更时提供)纸质版106与变更、延续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纸质版1010.办理形式:窗口办11.办理基本流程:(1)自贸区范围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受委托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2)自贸区范围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受委托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审核(3)自贸区范围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4)自贸区范围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受委
4、托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制证、发证12.办结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13.收费依据及标准:无14.结果送达:书面送达15.咨询和监督投诉渠道:咨询电话: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1231516.办公地址和时间: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办公地址和时间17.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查询路径和方式(二)流程图三、监管措施(一)强化证后监管。日常监管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管,对已进行现场核查的企业,重点检查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二)落实“双随机、一公
5、开”机制。在日常监管全覆盖基础上,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相关文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及明细产品类别禁止生产的品种明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不含压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酱类、液体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食用调味油、水产调味料肉制品发酵肉制品乳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
6、、食用冰、甜味冰、其他冷冻饮品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冻酒类白酒(不含粮食酿造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食用酒精、其他酒(不含低酒精度米酒)食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其他糖(不含红糖)水产制品生食水产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名称 (盖章) 生产经营品种:申请类别:
7、首次 变更 延续申请日期:年 月 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申请书填写要求1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填表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3手工填写表格或签字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表中带有“”的选择项目,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的“”中打“”。选择“其他”项目时,请在后面注明具体内容。人员、设备、原辅料表根据实际填写提供。4表中“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根据营业执照填写。5产品类别及品种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
8、录,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填写。6提交的文件、证明为复印件的,应当使用A4纸,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印章。7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留存。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本申请人对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食品安全要求已清楚、全面了解,将认真履行被告知的义务,对所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并作出如下承诺:1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食品安全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要求。2不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3在核定的登记范围内生产经营,不擅自改变登记事项。4. 实际生产地址符合国家环保及属
9、地政府管理要求。5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规定以及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本申请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执照上未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则填写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编号(首次申请时不填写,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执照未注明注册号的,不填写)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依据申请人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执照上未注明社会信用代码的,方可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住所(经营场所)(依
10、据申请人执照填写)生产地址(如有外设仓库的,须在此注明)产品销售区域联 系 人联系电话变更事项(变更、延续申请时填写)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文化程度、专业三、产品信息表序号食品类别类别名称品种名细备注(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如“粮食加工品”)(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如“挂面”;涉及“其他食品”的,本栏不填写)(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如“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涉及“其他食品”的,填写产品执行标准或食品质量规范中明确的产品名称;需注明产品执行标准)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设备、设施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序号管理制度名称
11、文本编号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生产关键环节控制记录制度3销售记录制度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其他制度六、使用主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原料清单主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原料序号名称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补 办 申 请 书申请人名称: (与登记证一致) (公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一、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名称以下填写内容应与原登记证内容一致住所(经营场所)生产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原登记证编号原登记证有效期获证生产经营品种补办原因遗失(损坏)遗失或损坏时间 我(单位)因保管不善,遗失(损坏)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申请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申请人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申请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注 销 申 请 书申请人名称:(与登记证一致) (公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申请人名称以下填写内容应与原登记证内容一致住所(经营场所)生产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登记证编号获证生产经营品种注销理由:详细填写注销理由(如终止食品生产、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等)联系人电话传真申请人签字(公章):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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