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南(讨论版)威海市规划局2012年11月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有效控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为基础,结合2011年修编的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制定威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南(讨论版)。1、威海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两级配置,部分设施达到组团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需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当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配
2、置本级及以下各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与居住小区之间时,除了按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相邻联系紧密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城市级公共设施集中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2、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宜相对集中,便于居民使用。3、旧区改造地段内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可按低限执行。建设用地严重受限的,可适当调整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用地规模。旧区改造地段内居住用地达不到居住小区规模,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的居住组团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4、本指引未尽事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
3、范(2002 年版)、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年版)的规定执行。 7类别序号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修改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教育设施1普高36班4.289.7千人指标20人/千人。每班54座,用地面积22/座。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注: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生均用地不应低于参考指标的70%。)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
4、的隔声措施。依据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2012年实施)42班4.9911.348班5.7013.054班6.4214.62初中24班2.522.4千人指标50人/千人。初中宜设32、40班,每班50座。24班以下用地面积22/座。24班、28班用地面积21/座,32班及以上用地面积19/座。服务半径应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注: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
5、生均用地不应低于参考指标的70%。)依据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及中小学校设计规范28班2.942.832班3.043.236班3.423.640班3.804.03九年制36班3.243.3千人指标55人/千人。新建地区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班额宜设36、45、54班,每班50座。用地面积18/座。学校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1000m范围内。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注: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
6、生均用地不应低于参考指标的70%。)千人指标为小学与初中千人指标平均值。45班4.054.154班4.864.963班5.675.74小学15班1.761.1千人指标60人/千人。小学宜设20班、30班、40班,每班45座。15班用地面积26/座,20班用地面积20/座,25班用地面积18/座,30班及以上用地面积17/座。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的间隔。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
7、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注: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生均用地不应低于参考指标的70%。)依据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20班1.801.525班2.031.930班2.302.335班2.682.640班3.063.05托幼6班0.180.220.7千人指标25人/千人。托幼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用地面积1012/座。托幼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为300m。托幼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主要生活用房应获得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有效日照,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
8、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依据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9班0.270.321.112班0.360.431.418班0.540.652.2安排幼儿园类别序号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修改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6医院(200300床)1.21.81.52.535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20.30.30.535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的地段。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托老所,面积500平方米,用以配合为老年人开设的家庭病
9、床制度,缓解医院的床位压力,也为老年人提供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修改名称建议原“门诊所”统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依据威海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8护理院0.30.4535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所)合设。9社区卫生服务站0.030.0511.5少于1万人或服务半径超过1公里的独立地段,应设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设施组合设置。修改名称文化娱乐设施10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0.40.60.81.235居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0.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
10、年活动、青少年活动、儿童活动、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内容。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11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0.040.060.040.0611.5居住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0.04,居住人口不足1万人应设1处。宜配置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体育设施12居民运动场、馆1.01.535人均用地面积应不低于0.3,宜配置60100米直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户外健身场地、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13居民健身场地0.150.150.30.30.450.50.5111.5人均用地面积不应低
11、于0.3,小区体育健身场地宜结合小区绿地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置户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设施,条件许可还宜设置游泳池等。修改名称满足人均用地面积同时,用地规模下限为0.15公顷。类别序号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修改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商业设施14居住区商业设施35建筑面积250450 /千人,用地面积300500 /千人。宜设于独立地块,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组织人流车流及车辆停放。包含综合市场、超市、百货店、餐饮、药店、书店、市场等内容。15居住小区商业设施11.5建筑面积350450 /千人,用地面积100
12、500 /千人。布局应将其噪声和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宜集中布局或设置于设置于小区入口或小区中心的住宅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按11.5万人设置一个肉菜市场,应设在室内,宜设在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要有一定的间隔。金融邮电设施16银行分理处0.080.10.040.05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17储蓄所0.010.01511.5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18邮政支局0.10.250.060.15应设在面临主要街道、交通便利的地段。修改名称目前“邮”“电”已分为不同企业,建议原“邮电支局”改为“邮政支局”19邮政所0.0111.5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服务半径1.01.5公里。修改名称根据局里对拍卖示意图的一些意见确定建筑面积和服务规模20电信支局0.10.250.060.15根据专业规划需要设置新增项目21信息中心0.0111.5集中设置电话、网络及广电等弱电信息设备,宜与物业管理或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设施组合设置。新增项目22蓝媒驿站0.001一是在已建成区,应减量化处理,在已建有邮政报刊亭、环保公厕处不重复布置,以减少扰民;二是在新建小区,可结合小区规划,在门卫房等处布置,做到规模小区全覆盖;三是要保证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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