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警察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办法浙江警察学院教案团队建设实施办法浙警院 号为提高我院教师素质和教案能力,推进教案团队建设,努力提高教案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案质量与教案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号文件)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教案团队建设的目的强化教案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案内容和方法,开发教案资源,促进教案研讨和教案经验交流,推进教案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案水平。二、教案团队建设的内容根据我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建设一批老中青搭配合理、
2、教案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教案团队,并支持其开展教案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力争有部分团队成为省级教案团队。 三、教案团队建设的基本要求(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等为建设单位,整合资源,以课程、系列课程、专业为建设平台,在教案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教案团队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辅人员及公安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组成。(二)团队带头人 教案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案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能担任团队核心课程主讲任务,教案水平高。熟悉本学科、专业及课程体系的教育教案改革趋势,有明确的教育教案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改革意识强,目标明确。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在国内本学科、专业教育教案方面具有一定影响。一名教授只能担任一个教案团队的带头人。(三)教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