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科护士临床给药指南目录第一章 抗感染药物.1第一节 青霉素类抗生素.1青霉素.1第二节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2头孢呋辛(头孢呋新)2头孢替安2头孢噻 . 3头孢匹胺3第三节 内酰胺类抗生素与内酰胺酶抑制药复方制剂.4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头孢哌酮-舒巴坦(舒普深)4第四节 单环内酰胺类4氨曲南(阿兹曲南)4第五节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5庆大霉素(正泰霉素)5第六节 林可霉素抗生素5林可霉素(洁霉素)5克林霉素(氯林霉素)6第七节 其他抗菌药6甲硝唑(灭滴灵)7第八节 麻醉药及麻醉辅助药7新斯的明(普洛色林)7溴吡斯的明(美斯的侬)8第九节 镇痛药8哌替啶(杜冷丁)8第十节 神经系统用药9尼可刹米
2、(可拉明)9络贝林(山梗菜碱)9苯巴比妥(鲁米那)10第十一节 脑血管疾病用药、抗脑水肿与降颅内压药10罂粟碱(帕帕非林)10甘露醇 11第十二节 心血管系统药物硝苯地平(硝苯吡啶、心痛定)酚妥拉明(苄胺唑啉、立其丁,瑞支亭)硝普钠(铁酸钠)肾上腺素(副肾素)去甲肾上腺素(正肾素、去甲肾)异丙肾上腺素(喘息定)多巴胺(儿茶酚乙胺,羟酪胺)第一章 抗感染药物第一节 青霉素类抗生素青霉素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常用量:肌注:每次40-80万U,2次/d。 静滴:500-2000万u/d。注意事项:1、对任何青霉素类过敏者禁用本品。 2、下列情况慎用:新生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哮喘、湿疹的过
3、敏性疾病史者。 3、避免在饥饿时使用。 4、使用前应做皮肤过敏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5、用药过程中,如更换同类药物或不同批号或停药3天以上再使用,均要重新做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 6、给药前,应详细询问病人有无青霉素过敏史。有过敏史者一般不宜进行青霉素皮试。 7、皮试液配制计量准确,且应新鲜配制,不宜久置,冰箱中保存不超过24小时。 8、注射青霉素的注射器不能用于注射其它药物。 9、青霉素应用时,最好用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 10、配伍禁忌: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汞呈配伍禁忌。与葡萄糖注射液会破坏青霉素的活性。与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异丙嗪、维生素B族、
4、维生素C等配伍,可出现浑浊。给药护理:1、皮试或注射给药前,均应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药物和器材,如肾上腺素、多巴胺或间羟胺、氨茶碱等,以及输液、氧气、气管切开包等,以备急救用。 2、对于皮试阴性者,在给药过程中不排除过敏性休克的可能,仍需密切观察。病人如突感不适,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面色苍白等休克前期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做好抢救准备。3、注射青霉素后,应继续观察,有少数病人在连续用药的过程中才会出现过敏反应,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均应严密预防迟发型过敏性休克。4、过敏性休克的抢救原则和方法:(1)争分夺秒,就地就地抢救,立即置病人头低仰卧位,并马上皮下或肌内注射0.1%肾上腺素0
5、.5-1ml必要时以5%葡萄糖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10倍做静脉注射;(2)迅速建立静脉通路;(3)如第一次皮下注射肾上腺素未见改善,30分钟后可重复注射一次或加入输液中混合静滴;(4)如以上措施未见效,可静注氢化可的松50-100mg,并补充血容量;(5)有呼吸困难时,可缓慢静注氨茶碱0.25-0.5g,同时给予吸氧或人工呼吸;(6)对喉头水肿明显者,应及时做气管切开;(7)出现血管性水肿和荨麻疹时应给予抗组胺药异丙嗪或苯海拉明;(8)对心脏停搏者,可心内注射肾上腺素;(9)对血压持久不升者,可给予多巴胺等血管活性药物;(10)监测生命体征,维持呼吸与循环功能。5、肌注时,50万U青霉
6、素钠(钾),加灭菌注射用水1ml使溶解;超过50万U则需加灭菌注射用水2ml,不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溶媒。6、本品不能静脉推注。静滴时速度宜慢。第二节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头孢呋辛(头孢呋新)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及手术前预防用药,常用量:肌注、静注或静滴:每次0.75-1.5g,每8小时1次。注意事项:1、3个月以下婴儿及对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2、下列情况慎用: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肝肾功能损害,以及妊娠早期和哺乳期妇女。 3、本品不能与碳酸氢钠溶液溶解。 4、配伍禁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碳酸氢钠、氯化钙、氨茶碱、巴比妥类药物、苯海拉明、利多卡因、间羟胺等。 5、使用本品期间不能
7、饮酒或接受含乙醇的药剂。给药护理:1、肌注时,0.75g加灭菌注射用水3ml,完全溶解后做深部肌肉注射,并注意更换注射部位。 2、偶见过敏性休克,注意前驱症状的发生,如发生马上停药,置头低仰卧位。抢救方法:保持气道通畅,给予吸氧、肾上腺素及糖皮质激素等治疗。头孢替安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常用量:肌注、静注或静滴:1-4g/d , 分2-4次给药。注意事项:1、对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2、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及上功能减退者慎用。 3、不能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置于同一容器中注射。 4、本品溶解后立即使用,否则药液色泽会变深。给药护理:1、本品水溶液不稳定,宜现用现配。 2、静注时,本品
8、0.5g加入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20ml,完全溶解后于3-5min缓慢推注。 3、偶见过敏性休克。 4、大剂量给药时,为预防血栓性静脉炎,应注意:(1)尽量不选择静注而选择静滴;(2)充分稀释药液;(3)选用较细针头较粗静脉。(4)每次给药更换静脉,并尽量减慢给药速度;(5)如发现静脉炎征兆,即停止使用此静脉,太高患肢,给予轻柔按摩或热敷。头孢噻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各种严重感染。常用量:肌注:每次1-2g,2-3次/d。静注或静滴:2-6g/d,分2-3次给予。注意事项:1、对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2、下列情况慎用:有青霉素过敏史者,胃肠道疾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9、。 3、婴幼儿不能做肌注。 4、本品快速静注(60s)可能引起致命性心律失常。 5、不能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氨茶碱、碳酸氢钠置于同一容器中注射。给药护理:1、药液应现配现用,若溶解后变为深黄或棕色,说明药液已变质,不能使用。 2、肌注时,应注意每次更换注射部位,并缓慢注射;如肌注量超过2g,应分2个部位注射,以减少注射区的疼痛。 3、注意:(1)尽量不选择静注而选择静滴;(2)充分稀释药液;(3)选用较细针头较粗静脉。(4)每次给药更换静脉,并尽量减慢给药速度;(5)如发现静脉炎征兆,即停止使用此静脉,太高患肢,给予轻柔按摩或热敷。头孢匹胺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常用量:静注或静滴:1-
10、4g/d,分2次给药。注意事项:1、对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2、下列情况慎用:有青霉素过敏史者,严重的肝肾损害,胃肠道疾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给药护理:1、静滴速度宜慢。 2、静注缓慢推注。第三节 内酰胺类抗生素与内酰胺酶抑制药复方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阿莫维酸钾)适应症:对阿莫西林、氨苄西林或第一代头孢菌素耐药,但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常用量:口服:每次375-625mg,3-4次/d。 静滴每次1.2g,3次/d。注意事项:1、有青霉素类或克拉维酸过敏史者禁用。 2、使用本品前,应作青霉素过敏试验。 3、克拉维酸钾单次计量不宜超过0.2g,日计量不宜超过0.4g。 4、本
11、品与葡萄糖、葡聚糖或酸性碳酸盐的溶液呈配伍禁忌。给药护理:1、本品的口服制剂应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静脉给药时,应将一次计量溶于50-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30min内滴完。 3、药物现配现用,不能久置,更不能冷藏保存,余液应废弃,不可再用。 4、本品偶见引起多形性红斑。头孢哌酮-舒巴坦(舒普深)适应症:对头孢哌酮耐药,但对本品敏感的细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常用量:静注或静滴:每次1-2g或1.5-3g,2次/d。注意事项:1、应用前先询问是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有过敏史。 2、对本品任何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过敏者、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 3、下列
12、情况慎用:有药物过敏史、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早产儿、新生儿、老年人。 4、配伍禁忌:本品与氨基糖苷类不宜置于同一容器中注射。给药护理:1、静滴时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溶解至50-100ml,滴注时间至少为30-60min。 2、偶见过敏性休克。 第四节 单环内酰胺类氨曲南(阿兹曲南)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中度以上严重的全身感染。常用量:静滴、静注或肌注:每次1-2g,2-4次/d。注意事项:1、有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性休克史者,及对利多卡因局麻药有过敏史者禁用。 2、下列情况慎用:对青霉素过敏、过敏体质、肝或肾功能损害及孕期和哺乳期妇女。 3、配
13、伍禁忌:与萘夫西林、头孢拉定、头孢西丁、万古霉素及甲硝唑有配伍禁忌。本品应避免与任何其他药物同瓶注射。给药护理:1、肌注时1g本品至少加3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做深部肌注,并注意更换注射部位。 2、静注时1g本品至少加10ml灭菌注射用水,5min缓慢推注。 3、静脉给药时应充分稀释药液,并选用较细的针头从较粗的静脉穿刺,不再一条静脉上反复穿刺给药,以免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4、偶见过敏性休克。第五节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庆大霉素(正泰霉素) 适应症: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注射给药)、肠道感染或结肠术前准备(口服)。常用量:口服:每次80-160mg,3-4次/d。肌肉或静滴:每次8
14、0mg,2-3次/分。注意事项:1、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过敏者禁用。 2、下列情况慎用:妊娠期、失水、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肾功能减退,以及6岁以下儿童和65岁以上老人。 3、婴幼儿、孕妇、早产儿和新生儿应避免应用本品。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乳。 4、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1个疗程一般不宜2周 5、与内酰胺类抗生素合用有协同作用,但混合注射会使本品活性降低,故应分瓶滴注。给药护理:1、本品静滴时,应将每次剂量加入50-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药物浓度不超过1g/L,滴注速度必须缓慢,应在30-60min滴入。 2、鞘内或脑室内注射时,药物浓度应为2mg/m
15、l。 3、本品具有肾毒性,嘱病人用药期间多饮水,应减少肾小管损伤。 4、本品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故给药期间应加强监护。 第六节 林可霉素类抗生素林可霉素(洁霉素)适应症:敏感需氧菌及厌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常用量:口服1.5-2g/d,分3-4次服。肌注或静滴:每次0.6g,2-3次/d。注意事项:1、严重肝功能不良、对本类药物过敏者,及哺乳期妇女和新生儿禁用。 2、肝功能不良、肾功能减退、溃疡性结肠炎、妇女和老年人慎用。给药护理:1、口服给药时嘱病人空腹时服用,服时多饮水。 2、不可直接推注,给药时速度过快可致低血压和心脏停搏。 3、静滴给药时间不少于1h。 4、长期使用可致假膜性肠炎,症状为
16、腹痛、腹泻、必要时补充水及电解质,但不可用止泻药和阿托品。 5、长期使用者,应定期检查血清氨基转移酶、黄疸指数及血象。克林霉素(氯林霉素)适应证:金葡菌所致的骨髓炎。常用量:口服:每次0.15-0.45g,4次/d。肌注、静注或静滴:0.6-2.4g/d,分2-4次给药。注意事项:1、新生儿、对其他克林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肾功能减退、哮喘、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给药护理:1、口服给药时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以减少对食管或胃的刺激。 2、肌注给药时要经常跟换部位,如出现疼痛、硬结,可给予热敷。 3、静滴时,滴注时间应在20min以上,且1h内输注的药量不应超过1.2g。第七节其他
17、抗菌药甲硝唑(灭滴灵)适应症:各种厌氧菌感染、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常用量: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次400-500mg,3次/d,滴虫病:口服,每次0.2g,4次/d。阿米巴病:口服,每次0.6-0.8g,3次/d。注意事项:1、哺乳期妇女、妊娠3个月内、有硝基咪唑过敏史者禁用。 2、妊娠3个月以上、念珠菌感染、肝脏疾病及酒精中毒。给药护理:1、口服于餐时或餐后服用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2、用药中和停药后2周内禁酒,并禁用含乙醇饮料。 3、用药期间减少钠盐摄入。 4、用于阴道滴虫病时,让其配偶同时治疗,并注意个人卫生,每日更换内衣,并注意洗浴用具的消毒。 5、本品注射时不可直接推注,胃肠
18、道反应是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一般不需处理。第八节 麻醉药及麻醉辅助药 新斯的明(普洛色林)适应证:拮抗非去极化型肌松要作用、重症肌无力、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阿托品过量中毒等。常用量:静注,首次0.5-2mg,维持量每次0.5mg。确诊重症肌无力:肌注,每次1.5mg。注意事项:1、心动过缓、低血压、肠道或尿道机械性梗阻、腹膜炎,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口服量每次15mg,皮下或肌注注射为0.5-1mg,静注极量为5mg。给药护理:1、静注不必稀释,可直接推注。 2、口服给药时与牛奶及食物同服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3、用于解除手术后腹胀时,应在给药前先行肛管排气1h,且最好是采用小剂量
19、穴位注射。 4、注射给药后,应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5、治疗尿潴留时给药后1h不排尿,应改用其他措施,如导尿。溴吡斯的明(美斯的侬)适应症:拮抗非去极化型肌松药作用、术后腹胀、尿潴留及重症肌无力。常用量:拮抗非去极化型肌松药作用:静注,一次10-20mg。注意事项:1、心绞痛和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3、缓释片的用量大,毒性反应较多,小儿一般不用。给药护理:1、服用缓释片嘱勿掰开,应以水整片吞服。 2、过量可出现胆碱能危象,视物模糊、恶心、呕吐、腹泻、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处理,可注射阿托品或东莨菪碱,并给予通气
20、、吸氧等对症治疗。第九节 镇痛药哌替啶(杜冷丁)适应症:急性剧痛、麻醉前用药、局麻与复合麻醉辅助用药。常用量:镇痛:口服,每次50-100mg,肌注,每次25-75mg,100-400mg/d,静注,每次0.3mg/kg为限。手术后镇痛或治疗癌症晚期恶痛。注意事项:1、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COPD、支气管哮喘及严重肺功能不全禁用。 2、未确诊的疼痛,尽可能不用,以免掩盖病情,延误诊治。 3、本品能通过胎盘屏障及分泌人乳汁,故产妇分娩镇痛及哺乳期使用时应减量。 4、应用于胆、肾绞痛时,应与阿托品合用。给药护理:1、给药期间,应注意观察和随访用药后的不良反应。 2、用于分娩阵
21、痛时,应严密监护新生儿的呼吸。 3、注射给药后应让病人卧床休息,直立时以扶持,应缓慢,以防产生直立性低血压而跌倒。 4、肌注时,应注意抽回血,不可误入静脉,静脉给药时可用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5、中毒解救:口服者应尽早洗胃,必要时静注纳洛酮0.005-0.01mg/kg,亦可用稀丙吗啡作为拮抗药。第十节 神经系统用药尼可刹米(可拉明)适应症:中枢性呼吸功能不全,各种继发性的呼吸抑制、COPD伴有高碳酸血症。常用量: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0.250.5g。注意事项:1、抽搐和惊厥病人禁用。2、脑水肿、心动过速、心律失常、急性卟林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慎用。3、本品对呼吸麻痹者
22、无效。4、无呼吸衰竭的病人不必应用本品。给药护理:1、用药前,要先解除呼吸道梗阻,并给予吸氧。 2、本品的有效量与最小中毒量相处不大,有的甚至在使用有效量时就可引起毒性反应。治疗中应严密观察病人的血压、心率及呼吸状况。络贝林(山梗菜碱)适应症: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常用量:.静注:每次3mg,必要时30min后可重复一次。皮下注射或肌注:每次10mg,每3060分钟可重复1次。注意事项:1、高血压病人禁用。 2、本品不宜与碱性药物、含碘和鞣酸的药物配伍。给药护理:1、静脉宜缓慢,速度过快易引起心动过缓或心动过速,甚至传导阻滞。 2、大剂量及反复应用时,应监测心电图,并密切注意血压、心率及呼吸
23、变化。3、本品须避光。苯巴比妥(鲁米那)适应症:焦虑、失眠、癫痫部分发作、全面性发作、新生儿癫痫;林戈综合症、热性惊厥及高胆红素血症。常用量:口服:催眠,30100mg,睡前顿服;镇静:每次1530mg,23次/d;抗惊厥,90180mg/d,晚上顿服,肌注:催眠,每次100mg;麻醉前给药,每次100200mg。静注:癫痫持续状态,每次200300mg。注意事项:1、肝或肾功能损害、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对镇静药有瘾及疼痛未控制时禁用2、肝或肾功能损害、甲状腺功能亢进、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3、长期服用本品可产生耐受性,因此长期服用本品者不可突然停药。给药护理:1、肌注或静注多用于癫痫持续状
24、态,应选择较粗静脉,每次注射应更换穿刺静脉,并减少局部刺激,注射速度宜缓慢,过快可导致严重呼吸抑制,因此注射速度不宜超过60mg/min,并随时注意观察注射点情况。2、治疗中,应注意观察和随访用药后的不良反应。3、用本品治疗癫痫时,可能需要1030d才能达到最大效果。4、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并注意监测血压、脉搏及呼吸状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药。5、静注巴比妥类药引起呼吸抑制时,忌用纯氧吸入。第十一节 脑血管疾病用药、抗脑水肿与降颅内压药罂粟碱(帕帕非林)适应症:脑血管痉挛、脑血栓形成、肺栓塞、肢端静脉痉挛症。常用量:口服:90180mg/d,分3次服。皮下注射、肌注、静注或静滴:每次
25、3060mg,最大量不超过300mg/d。注意事项:1、心绞痛、新近心肌梗死或脑卒中者慎用。 2、本品长期应用有依赖性,不宜久用。 3、本品与含乳酸钠的输液混合,可发生沉淀。给药护理:1、本品肌注时应注意抽回血,以免误入动脉。 2、静注速度过快,可致严重不良反应,故一般不做静注。 3、本品静滴时,应以5%或10%葡萄糖注射液10025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4、应嘱病人,用药期间应注意:应戒烟,以免降低疗效;避免饮酒,乙醇可加重嗜睡和眩晕。 5、对长期用药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并注意观察肝损害的临床症状和体征。甘露醇适应症:脑水肿、颅内高压;眼内手术前准备;治疗急性少尿、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术
26、前肠道中准备。常用量:静滴: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每次0.25-2g/kg;利尿,每次1-2g/kg;预防急性肾衰竭,现给予12.5-25g/kg,10min内滴完。治疗药物或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滴注。口服:肠道准备,术前48h,10%溶液1000ml于30min内服完。注意事项:1、急性肾小管坏死所致尿闭、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淤血、颅内出血、以及严重脱水者和孕妇禁用。 2、老年人应用本品,易出现肾损害。 3、给大剂量本品不出现利尿反应,但可使血浆渗透浓度显著升高,故应警惕血高渗状态发生。 4、本品不宜加入血液中使用,也不宜与无机盐类药物配伍(氯化钠、氯化钾等)。给药护理:1、静滴过
27、快,可产生畏寒、一过性头痛、视物模糊、眩晕等,但静滴过慢则达不到降颅压的作用,故应严格遵医嘱操作。滴注中,病人如出现一过性头痛、视物模糊、眩晕、畏寒等症状,应调整滴速。 2、静滴给药时,应选择较粗静脉,注意观察注射点的情况,防止发生血栓性静脉炎及药液外漏引起组织坏死。 3、长期静滴时,应注意定期检查尿量、血糖、血浆渗透压、血电解质,以及血压、肾功能及心功能等。 4、本品在低温下存放可有结晶析出,故用前应仔细检查。第十二节 心血管系统药物硝苯地平(硝苯吡啶、心痛定)适应症:高血压、心绞痛。常用量:口服或舌下含服:每次10mg,3次/d;缓释片,每次1020 mg,2次/d;控释片,每次3060m
28、g,1次/d。注意事项:1、严重低血压、重度主动脉瓣狭窄禁用。 2、急性心肌梗死者不用。 3、低血压、主动脉瓣狭窄、肝或肾功能损害,以及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慎用。 4、有时在开始用药或增加剂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增多、持续时间较长、严重程度加剧、应加以注意。给药护理:1、应嘱病人,服药期间应注意:严格按医嘱用药,不可遗漏,不可擅自骤然停药。使用缓释片或控释片时,不应嚼碎或掰开服用,宜整片以水吞服,以免影响疗效。 2、治疗中,嘱病人自查牙床,如发现有发炎、出血、牙龈增生等反应,应立即报告医生,及时采取措施。 3、病人用药后如感头晕、头痛、胸痛、腹痛及心率加快,应及时报告医生,即使该换其他药物。
29、 4、给药期间,应经常监测血压、心率和心电图,并注意观察和随访病人的心区症状。如收缩压90mmHg(12KPa)或心绞痛加重,应立即停药处理。 酚妥拉明(苄胺唑啉,利其丁,瑞支亭)适应症:嗜铬细胞瘤所致的高血压;左心衰竭、周围血管痉挛性疾病。常用量:嗜铬细胞瘤手术:术前12小时静注5mg,术中静注5mg或0.51mg/min静滴。左心衰竭时减轻心脏负荷:0.170.4 mg/min静滴。注意事项:1、低血压、严重动脉硬化、心脏器质性损害、肾功能减退及胃炎或胃溃疡禁用。 2、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心肌梗死史者,以及孕妇和儿童慎用。给药护理:1、静滴时,应注意控制滴速。 2、因本品
30、可致直立性低血压,故注射后应让病人卧床至少30min。 3、治疗中,应密切观察和随访用药后的不良反应。 4、给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血压及心率变化,必要时做心电图监护。硝普钠(铁酸钠)适应症:高血压急症与急性心力衰竭等。常用量:静滴:高血压急症,3ug/(kg.min).急性心力衰竭,起始量25ug/min,之后逐渐增量,最大量不超过200 ug/min。注意事项:1、代偿性高血压、动脉分流或主动脉缩窄者禁用。 2、肝或肾功能损害、甲状腺功能低下、脑血管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低血容量、贫血、脑病或其他颅内压增高、肺功能不全、维生素B12缺乏,以及小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本品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差,静滴液应新鲜配制,并注意避光。 4、左侧心力衰竭时,应用本品可恢复心脏的泵血功能。给药护理:1、本品仅可静滴给药,且需避光。 2、静滴前,应将本品50mg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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