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和换发2009年江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和换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实施方案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使用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房开函200805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实际,经研究制定2009年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和换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的:为更好执行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提高企业的素质,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全市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二、工作范围:全市三级、四级和暂
2、不定级(包括主营、兼营、外资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要参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并要进行换证;现持有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待通知统一报省建设厅审查换证。三、分工安排: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江门市、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鹤山市建设局负责对辖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检查、换证工作。江门市建设局负责市区(包括市直、江海、蓬江区、新会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换证工作,并对各(县级)市进行指导。江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协助江门市建设局具体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对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料收件、资质初检,向市建设局报告初检意见,获批准后打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3、书;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换证工作情况的汇总。各市应按照统一标准及江门市建设局统一安排,自行组织对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检查、换证;并在此项工作结束时,总结报送本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换证工作情况。四、工作内容:对企业的报检资料,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发还资质证书。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开发企业给予通过检查的结论并换证;同时,对暂不定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满一年以上(自批准发证之日起)可定为四级或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对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给予暂缓通过(不给换证)、降级或注销资质的处理。五、时间安排全市开发企业资质检查、换证工作,于2009年5月1
4、5日起至7月15日结束。各市分别在7月25日前将检查、换证工作总结分别报市建设局,送市房协,市房协要在7月30日前将全市资质检查、换证工作情况总结上报江门市建设局。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交下列资料:(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二)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原件);(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证后,收复印件);(四)2008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原件)。该表由单位主管部门加具审核意见,没有主管部门的不用加具审核意见。(五)工程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有效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交原件验证,收复印件),统计人员提供统计专业证书(或上岗证)原件验证后收复印件。(六)200
5、8-2009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七)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加盖单位公章,并且简述近两年贯彻执行情况。(八)近两年来本公司的开发经营业绩和存在问题的书面情况报告。(九)提交企业近两年参加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岗位培训证书不少于三个(交原件验证后,收复印件)。七、资料整理的要求和收件:全市开发企业资质检查资料所用纸张规格一律用A4纸、一式两份(报审1份,自留1份),并按照已编写的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见附件2),加封面(见附件1)。收件地点:江门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依时将资质检查资料送广新路36号房协初审,上报批准换证;各市自定收件方式。八、新资质证书的启用全市三
6、、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09年8月1日起启用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旧证书同时失效作废。企业在领取新证书时,须交还全部旧证书。附件:1、封面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资料装订目录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登记表4、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江门市建设局二OO九年五月八日附件1:2009年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换证资料(封面)单位名称:(盖章)附件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检查资料装钉目录1、房地产开发企业情况登记表2、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2008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5、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统计人员职称等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6、
7、2008-2009年上半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8、近两年来本公司的开发经营业绩和存在问题的书面情况报告。9、近两年参加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岗位培训证书复印年(不少于三个)附件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情况登记表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法人代表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公司类别主管部门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营业执照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自有流动资金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职称专业高级中级初级建 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经 济统 计二OO八年至二OO九年上半年商品房施工面积(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商品房竣工面积(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商品房空
8、置面积(万平方米)完成开发投资额(万元)销售收入(万元)利润(万元)上缴税收(万元)负债数额(万元)住宅小区建设情况项目名称(建筑面积五万或用地面积三万m2以上)建筑(万m2) 用地(万m2)实行专业化业管理情况发生问题楼盘情况序号问题楼盘名称问题楼盘原因处理情况是否使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是否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总结和自我评议 (盖章) 年 月 日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复查意见(盖章) 年 月 日江门市建设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备注附件4:三、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三级资
9、质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固定持有相关统计专业证书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四级资质(含暂不定级)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相关专业统计人员;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暂不定级资质企业需参照四级开发企业资质条件执行配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