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艾滋病母婴阻断附件新及用药方案附件 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孕产妇结合孕产期保健,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及咨询服务艾滋病感 染孕产妇梅毒感染孕产妇乙肝病毒感染孕产妇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定期检测应用抗病毒药物预防机会性感染定期随访产妇应用抗病毒药物产妇应用抗病毒药物儿童应用抗病毒药物喂养指导与支持定期随访与检测预防机会性感染提供转介服务规范治疗定期随访疾病治疗监测肝功能定期随访住院 分娩、安全 助产服务儿童预防性治疗定期随访检测先天梅毒治疗儿童注射乙肝疫苗、乙肝 免疫球 蛋白常规产后保健及儿童保健服务、关怀支持服务未感染孕产妇图 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产
2、科门诊、病房)附件 2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阴性反应原 有 试 剂 +另 一 种 不 同 原 理 或 不 同 厂 家生产的筛查试剂(高特异性)进行复检报告“HIV 抗 体 阴 性 ”检测后咨询、指导 常规孕产期保健说明筛 查 试 验 包 括 快 速 检 测 、 酶 联 免 疫 吸 附 试 验 ( ELISA )明 胶 颗 粒 凝 集 试 验 ( PA) 等# 再 次 确 认 结 果 阴 性 报 告 “阴 性 ”, 结 果 阳 性 报 告 “阳 性 ”, 结 果 仍 为 “不 确 定 ”继 续 随 访 ,4 周 后 再 次 进 行 确 认 试 验 ; 仍 为 不 确 定 结 果 , 报
3、告 “阴 性 ”。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HIV 核 酸 检 测 作 为 辅 助 诊 断 。图 2. 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检验科上墙)附件 3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说明:# 再次确认结果阴性报告“阴性”,结果阳性报告“阳性”,结果仍为“不确定”继续随访, 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仍为不确定 结果,报告“阴性”。必要时可进行HIV核酸检测 作为辅助诊断。图 3 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适用于孕期未接受 HIV 检测的产妇,产科病房上墙)附件 4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图 4.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检验科上墙)附件 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
4、程图 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附件 6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 检测及服务流程说明:* 筛查试验包括快 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 验(ELISA) 、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等# 再次确认结果阴性报 告“阴性”,结果阳性报告“阳性”,结果 仍为“不确定”继续随访,4 周 后 再 次 进 行 确 认 试 验 ; 仍 为 不 确 定 结 果 , 报 告 “阴 性 ”。 必 要 时 可 进 行 HIV 核 酸 检 测 作为辅助诊断。图 6.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附件7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说 明:* 非梅
5、毒螺旋体抗 原血清学试 验包括RPR 、 TRUST 等方法 。# 梅毒螺旋体抗原 血清学试验 包括TPPA 、TPHA 及 应用 该原理 的快速检测 等方法图 7.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图附件 8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实施单位 目标人群 填 报 表 格 上报流程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时限及要求(一)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 1、表 1- 、表 1- 、表 1- ,表 2 、表 2- 、表 2-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于每月 1 日前将上月预防
6、艾滋病、梅毒和 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本机构填写部分) 上报至本辖区的县 (市、 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整理、汇总和逐级 审核后,形成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 (表 1) 及“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汇总)表” (表 2),县 级于每月 3 日之前将纸质和网络报表报送到达地级妇幼保健机构, 地级于每月 6 日之前将纸质和网络报表报送到达省级妇幼保健机 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 8 日前将汇总数据报省卫生厅妇社处, 15 日前将纸质和网络报表前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 健中心。(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 艾滋病
7、病毒感染孕产妇 /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表 3 ) 应于获得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 /婚检妇女确认试验阳性结果后 5 日 内填报。对既往已确认感染者,本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中了 解其感染状态后 5 日内填报。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表 3 )应于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或产褥期 (分娩至 42 日)后 5 日内填报。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 3)应分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表 4 I)应于孕产妇诊断为梅毒感染 后 5 日内填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 (表 4 II)应于梅毒感 染产妇所生儿童死亡、诊断先天梅毒感染或排除梅毒感染后 5
8、日内 填报。如梅毒感染孕产妇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死亡或确定失 访,或者所生儿童满 18 月龄后确定失访,应在其后 5 日内填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应于各类个案登记卡 填报后 3 日内,完成纸质审核上报和网络代报、审核。地级妇幼保 健机构和(或)卫生行政部门在随后的 5 日内完成纸质审核上报和 网络审核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在随后的 7 日内 完成纸质审核上报和网络审核上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乡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级妇幼 保健机构负责将相关的原始登记、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留存备附件 9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
9、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 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 I期或 II 期, 免疫功能相对较好, CD4+T 淋巴细胞计数 350/mm3 的艾滋病感染孕 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期或 期, CD4+T 淋巴细胞计数 350/mm 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 建议采 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 14 周或 14 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 定(AZT)300mg +拉米夫定( 3TC)150mg +洛匹那韦 /利托那韦(克 力芝)(LPV/r)400
10、/100mg,每天 2 次;或者 AZT300mg+3TC150mg, 每天 2 次,依非韦伦( EFV)600mg,每天 1 次,直至分娩结束。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 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 若选择母乳喂养, 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 1 周。(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奈韦拉平( NVP)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 2500g,服用 NVP 15mg(即混悬液 1.5ml),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500g 且 2000g, 服用 NVP 10mg(即混悬液 1.0ml),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0
11、00g, 服用 NVP 2mg/kg(即混悬液 0.2ml/kg),每天 1 次;至出生后 4 6 周。2.齐多夫定( AZT)方案 : 新生儿出生体重 2500g,服用 AZT 15mg(即混悬液 1.5ml),每天 2 次;出生体重 2500g 且 2000g, 服用 AZT 10mg(即混悬液 1.0ml),每天 2 次;出生体重 2000g, 服用 AZT 2mg/kg(即混悬液 0.2ml/kg ),每天 2 次;至出生后 46 周。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 6 12 小时内)开始服用。(三)孕期没有接受 HIV 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 产妇。1.选择
12、人工喂养者。( 1)产妇: 服用单剂量 NVP 200mg,及 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 AZT 300mg + 3TC150mg,每天 2 次,连续服用 7 天。(2)婴儿:出生后尽早 (612 小时内)服用单剂量 NVP 2mg/kg (即混悬液 0.2ml/kg),同时服用 AZT 4mg/kg(即混悬液 0.4ml/kg), 每天 2 次,至出生后 46 周。或出生后尽早( 612 小时内)服用 NVP,出生体重 2500g,服用 NVP 15mg(即混悬液 1.5ml),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500g 且 2000g,服用
13、 NVP 10mg(即混悬液 1.0ml), 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000g,服用 NVP 2mg/k(g 即混悬液 0.2ml/kg ), 每天 1 次;至出生后 46 周。2.选择母乳喂养者。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产妇:服用 AZT+3TC+LPV/r或 AZT+3TC+EFV(用法及剂量 同上),至停止母乳喂养后 1 周。婴儿:出生后尽早( 612 小时内)服用 NVP,每天 1 次,至 出生后 6 周(用量同前) 。( 2)产妇: 服用单剂量 NVP 200mg,及 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
14、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连续服用 7 天。婴儿:出生后尽早( 612 小时内)服用 NVP,每天 1 次,至 母乳喂养停止后 1 周(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 抗病毒药物,婴儿采用此方案) 。二、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尽早开始服用 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 2 次,EFV 600mg, 每天 1 次;或者 CD4+T 淋巴细胞计数 250/mm 3时,还可以选择尽早 服用 AZT 300mg +3TC 150mg +NVP 200mg,每天 2 次。(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
15、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NVP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 2500g,服用 NVP 15mg(即混悬 液 1.5ml),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500g 且 2000g,服用 NVP 10mg (即混悬液 1.0ml),每天 1 次;出生体重 2000g,服用 NVP 2mg/kg (即混悬液 0.2ml/kg),每天 1 次;至出生后 46 周。2.AZT方案 : 新生儿出生体重 2500g,服用 AZT 15mg(即混悬 液 1.5ml),每天 2 次;出生体重 2500g 且 2000g,服用 AZT 10mg (即混悬液 1.0ml),每天 2 次;出生体重 2000g,服用 AZT 2mg/kg (即混悬液 0.2ml/kg),每天 2 次;至出生后 46 周。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 6 12 小时内)开始服用。附件 10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一)推荐方案。1.普鲁卡因青霉素 G,8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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