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按以下规定处理:a) 铁塔现浇基础坑,其超深部分应铺石灌浆;b) 混凝土电杆基础、铁塔预制基础、铁塔金属基础等,其超深+100+300mm时,应采用添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每层厚度不宜超过100mm;遇到泥水坑时,应先清除坑内泥水后再铺石灌浆。当不能以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时,其超深部分按设计要求处理,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按铺石灌浆处理。坑深超过规定值+300mm以上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2.1.7 拉线基础坑的坑深不允许有负偏差。当坑深超深后应对拉线基础安装位置与方向有影响时,应采取措施以保证拉线对地夹角。2.1.8 接地沟开挖的长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有负偏差,沟中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
2、物应清除。在山坡上挖接地沟时,宜沿等高线开挖。2.1.9 要注意基面开挖和基础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和法规,在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如发现基坑土质与原设计不符时,或者坑底发现空洞、古墓、管道等,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妥善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3 土石方工程的工作内容3.1 土坑的开挖3.1.1 坑底必须铲平,不得有凹凸不平的现象,坑的四角应呈直角,坑口和坑底应呈等腰梯形。3.1.2 土质坚硬时,可以进行爆破作业,但必须遵守有关爆破作业的安全规定。3.1.3 如在雨季或基坑可能积水,应加遮盖且在坑口周围修筑排水沟,以防雨水流入基坑,造成坑壁坍塌。3.2 泥水坑的开
3、挖3.2.1 对于不易塌方且渗水较慢的水坑,可采用人工掏水,边掏边挖的施工方法,挖出的泥水应远离坑口放置,以减轻对坑壁的压力,避免塌方。3.2.2 对于渗水较快的水坑,必须采用抽水机排水,边排水边挖坑,并且要多放坡,挖出的土要离坑口远些,抽出的水要使之流向远处以免发生水倒流入坑内,直至设计深度并立即浇制垫层或安装底盘。3.2.3 较大较深的水坑开挖时应注意:a) 水坑深度超过1.5米,必须用挡土板加支撑,木板厚35mm,宽150-200mm;b) 施工时,先在坑壁四周设水平横木,将板桩由撑木及坑壁间插下,边插边打;c) 板桩间距,土质较好者为1.0-1.5米,土质较差者为0.3-0.5米;d)
4、 水平横撑木间距不得大于1米;e) 挖掘过程中应注意挡板有无变形及断裂现象,如需更换时应先装新板后拆旧板;f) 拆除挡土板须在基础安装完毕后,与回填土工作同时进行,拆除顺序应是自下而上,边拆除边回填。3.2.4 地下水较多的水坑开挖后可用下述方法隔离地下水:a) 在底层铺以干碎石灌浆形成垫层,然后再在其上方支模浇制混凝土;b) 在基础坑内装一个和基础底部外形尺寸一样大小的塑料袋,在袋内浇制混凝土,将地下水挤开,操作上要互相配合,速度应快。3.3 流沙坑的开挖3.3.1 对于流沙不很严重的基坑,可以采用大挖方的方法扩大基坑开挖面直至能够施工时为止。3.3.2 对于流沙比较严重的基坑,或者流沙不太
5、严重但基础为现浇基础时,可以选用板桩支撑的方法或者采用混凝土护管方法。混凝土护管通常为内径1.8米,高为0.8米,壁厚为0.1米有上下企口的圆形管,混凝土护管不能回收,应在开工前现行预制好备用。3.3.3 在流沙较严重的杆位,还可以用混凝土护管加井底抽水的方法施工,混凝土护管内设有两个水泵,1#水泵不停地向外抽水,沙随水走,将基坑内的泥沙带到坑外,2#水泵由水箱中抽水向护管四周冲射,使护管下部的泥沙浮起,护管由于的自重而自动下沉,护管的沉降还可以借助外力的晃动加速下沉。2#水泵的喷嘴要选用冲击力大的,在沉管过程中要随时调整2#水泵的冲水方位,以确保沉管的均匀下沉,随着基础坑深的加大和护管的下沉
6、,可以接续第二、第三节护管直至设计深度为止。3.4 掏挖式基础坑的开挖3.4.1 掏挖式基础分为全掏挖式和半掏挖式基础。全掏挖式有挖扩桩型和掏挖台阶型;半掏挖基础是开口较大而在下部进行掏挖,底层以土代模。3.4.2 掏挖式基础坑人力掏挖施工过程如下:a) 平整场地,清除杂草、浮土,操平各基础间地面高差;b) 定出基础坑中心桩,以此桩为圆心,按基础立柱尺寸画出开口半径轮廓线;c) 按设计规定的圆柱体形状挖方,施工时应用短把铁锹和短把镐;d) 立柱开挖时要边开挖边用模具(可用钢筋做成坑口大小的圆形圈,用线绳吊在圆的中点)检查尺寸度不得少挖也不得多挖,还要防止偏心,确保基坑尺寸准确,从基础坑底中心检
7、查扩大头尺寸时,允许误差为20mm;e) 当开挖至设计深度时,应定出基坑中心点,再按底部扩大头尺寸向四周掏挖,直至达到设计尺寸为止;f) 开挖后,坑壁应修整光滑;g) 掏挖基坑时,坑上坑下人员应互相配合,防止坑口的砂石、松土掉入坑内伤人;h) 在掏挖过程中,如发现土质情况异常及易坍塌时,应及时报告技术部门研究处理;i) 挖坑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坑深超过2米时,上下坑应使用梯子;j) 掏挖式基础的基坑开挖成型后,应及时浇灌基础混凝土,防止塌方。3.5 岩石基坑的开挖岩石基坑爆破施工的程序是:炮眼位置的选定、打孔、装填炸药及起爆。3.5.1 炮孔位置的选定:a) 为了避免基坑四周岩石的破坏,减少石方
8、超挖,通常采用边线控制浅孔爆破法,炮孔布置如图2-5-1,开挖的基坑较小时用图a,较大时用图b;b) 炮孔分三种:主炮孔位于坑中心,内填药包;副炮孔位于坑中心至坑中心边缘之间,装药比主炮孔略少;防震炮孔位于坑边缘,不装炸药;c) 选定炮孔时,应先将表面松土铲掉,在岩石上划出坑位轮廓,炮孔尽量避开岩石分层处或石缝处,炮孔之间距离应在孔深一倍以上。3.5.2 打孔a) 人工打孔:工具用钢钎、铁锤、掏勺等。双人打孔时,两人不得对面操作,每打一锤,钢钎就要转一下,以免钢钎卡住,要注意避免滑锤伤人;b) 机械打孔:机械多采用汽油凿岩机,大方量降基面或开方时,大多使用空压机和风钻等设备,具体使用方法见厂家
9、使用说明书。3.5.3 装填药包应符合下列规定:a) 装填前应检查炮孔深度是否合乎要求,如有石粉和杂物应清理干净;b) 往炮孔内填装炸药时,必须轻送轻填,严禁用铁钎捣送,装药量不得超过孔深的一半,装药后用木棒轻轻压紧;c) 雷管的位置:应安放在药包的中部或底部。3.5.4 塞炮泥应注意:a) 炮孔内炸药装好后,其余空隙部分用炮泥填充密实,不漏气;b) 炮泥用一份粘土,二分粗砂及适量水混合而成;c) 填塞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导火索不致折断、碰破,如果电爆时要保护电线绝缘良好。3.5.5 起爆时应注意:a) 当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的长度应根据需要确定,确保安全;b) 当使用电雷管时,敷设雷管和接通电源起
10、爆应由一人操作。3.5.6 施工基面开挖浅孔爆破法:此方法使用于15度及以下平缓的施工基面或道路开挖爆破,炮孔布置呈等边三角形如图2-5-2 所示,炮孔与地面成60度,且方向一致,炮孔深度打到预定的施工基面,用药量参考表2-1。表2-1浅孔爆破孔距及用药量炮孔深度L(m)孔距 a(m)用药量kg)备 注坚石次坚石1.00.780.550.5(1) 炮孔直径45mm(2) 炸药密度0.9g/m31.20.940.840.71.41.10.91.61.51.33.5.7 松动爆破法:当爆破点附近有民房、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设施或基础形式为岩石掏挖式基础时,应选用此法,炮孔方向应背向设施。4 质量
11、保证措施及回填要求4.1 土石方开挖的质量要求4.1.1 各型基础的坑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转角塔、终端塔的坑深不一致时,应分别按设计要求操平。4.1.2 杆塔基础坑深的允许偏差应按2.1.5条及2.1.7条执行。4.1.3 拉线坑坑深不允许有负误差,如有超深可采用填土夯实处理。4.1.4 拉线坑拉线棒侧不得大开挖,应挖成窄长马道,预制拉盘的坑底应挖成适当的斜坡。4.1.5 堆在基坑上方周围的松土离坑口边不得小于:现浇混凝土基础在1米以上;预制底、拉盘基础应在0.5米以上;掏挖式基础应在1.5米以上。4.2 基坑回填要求4.2.1 杆塔基础坑及拉线基础坑回填,应按照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
12、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300500mm。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4.2.2 石坑回填应以石子与土按3:1掺合后回填夯实。4.2.3 泥水坑回填应先排出坑内积水然后回填夯实。4.2.4 冻土回填时应先将坑内冰雪清除干净,把冻土块中的冰雪清除并捣碎后进行回填夯实。冻土坑回填在经历一个雨季后应进行二次回填。4.2.5 接地沟的回填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它杂物的泥土并应夯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其高度宜为100300mm,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5 职业健康安全
13、与环境保护的要求爆破施工对安全与环境的影响较大,为了做到文明施工,使爆破施工对安全、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对于施工者有许多工作要做,具体要求如下:5.1 安全工作票管理要求5.1.1 安全工作票的填写与宣读:a) 安全工作票分“正表”和“附表”;b) 安全工作票主要由施工队(班)的技术员或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负责人审查,队长(班长)签发生效,现场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特殊情况必须在表中填写“安全补充事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日在工作开始前宣讲安全工作票,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c) 现场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实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工作票中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选用,对于适用于本工作地点的措施条款
14、勾划出来并宣讲,不适合于本工作地点的条款不必勾画也可不宣讲;d) 安全工作票附表中各分项工作应由担任其分项工作的负责人签名;e) 安全工作票在工作内容、地点、人员不变时,可连续使用,工作内容、地点、人员有一种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更换并重新填写新票;f) 安全工作票签发不符合规定的,代签、漏签字的,未勾画出措施条款的,无安全补充措施的,现场未宣读的均视为废票;g) 参加现场施工人员可同时担任2-3项不同时进行的工作,但不宜担任2项以上同时进行的分项工作;h) 安全工作票在施工结束后交施工队安全员妥善保存,定期交处专职安监员统一保管、存档。5.2 参加现场施工人员的分工和责任5.2.1 现场施工负
15、责人:负责指挥现场的全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好各分项工作的协调,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除点火和监护人外,其他人员撤离至安全区,鸣笛警告后,发出点火信号。爆破后对整个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全部工作负责;5.2.2 现场安全负责人:协助现场工作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布置,排除现场不安全因素,严格监督爆破程序,制止各种违章作业,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监护,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特殊或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5.2.3 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工作,切实执行上级颁发的安全规程,施工前作好安全施工措施
16、和技术交底工作,并在现场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检查现场使用的工器具,检查和纠正违章作业。5.2.4 爆破员责任: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公安部门考核,持证上岗。对自己所从事的各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管理所领用的爆破器材,对现场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通报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对无安全措施和未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5.2.5 现场警戒员责任:要确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对周围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要立即通报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对有些不听劝阻强行通过警戒区的车辆及人员,不能放任不管,要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停止点火引爆。5.3 现场基坑开挖作业5.3.1 开挖土坑前,应将基面及附近的
17、浮土和杂物清理干净,向坑外抛扔土石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5.3.2 土坑开挖时,坑壁应根据土质情况留有安全坡度。5.3.3 当坑底面积2平方米以内时,只允许一坑一人操作,坑底面积超过2平方米时,可由二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操作;5.3.4 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土壤情况,如果发现土壤湿度增大,或者土质松散时,应采取措施,应加大坡度或在坑壁加支撑板。5.3.5 坑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5.3.6 不用挡土板挖坑时,坑壁应留有适当坡度,坡度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底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确定,一般可参照下表预留:土质类别砂土、砾石、淤泥砂质粘土粘土黄土坚土坡度(深、宽)1:0.
18、750.30.155.3.7 挖掘泥水坑、流砂坑时,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挡土板时,应经常检查其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5.3.8 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木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木上搁置传递工具。5.3.9 更换挡土板支撑木应先装后拆,拆除挡土板应待基础浇制完毕后与回填土同时进行。5.3.10 使用吊桶运土时,应经常检查绳索的牢固程度,吊桶下方严禁站有人。5.3.11 在挖掘水坑使用电水泵时,应注意以下几点:a) 现场用电管理必须符合临时用电管理规程要求;b) 发电机外壳必须接地;c) 临时电源线不得破损漏电;d) 配电盘必须装保安器。5.4 现场基坑爆破作业5.4.1 爆破工作前应编制爆破技术措施,并
19、经有关部门批准,爆破员应持证上岗。5.4.2 放炮必须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及标志,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员,起爆前应对现场警戒区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点炮。5.4.3 露天爆破的安全警戒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及峒室法不得小于400米,炮眼法(浅眼法)及药壳法不得小于200米,导火索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员及监护人员脱离危险区,但不得小于1米。5.4.4 爆破器材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建立严密的领退料登记制度,爆破器材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爆破员在白天领用。5.4.5 爆破器材的采购、存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在库房制作起爆药包、切割导火索,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切割导火索必须使用锋利
20、小刀,严禁用剪刀或用石器、铁器砸断。5.4.6 炸药及爆破材料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5.4.7 装炸药必须用木棒或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用金属工具捣实。5.4.8 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炸药和雷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5.4.9 炸药、雷管、导火索应分别携带,并应安放在专用箱内,严禁放在衣袋内,严禁与易燃易爆品同车运输,多人背运时,人与人之间应隔开15米以上,每人只准背一箱。5.4.10 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侧面,在同一工作地点,一次起爆的炮孔应全部打完后方可装药,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炮孔口,填塞深度应遵守下列规定:a) 孔深在0.4米-0.6米时为
21、0.3米;b) 孔深在0.6米-2.0米时为孔深的1/2以上;c) 孔深在2米以上时,不得少于1.0米;d) 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5.4.11 使用机械打孔时如发现钻杆被卡住时应停机,用扳手转动钻杆,边转边向外拔。5.5 爆破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5.5.1 使用火雷管时,在同一坑内最多允许一次同时点燃四个炮孔,否则应采用集体连引。5.5.2 在强电场内严禁使用电雷管。5.5.3 导火索最短不得少于0.5米。同一坑内多炮孔时,其导火索长度不得相同,电雷管的接线长度不得小于安全距离,并在接线前应短接。5.5.4 起爆用的干电池应装在有开关的盒内,起爆须在充电完毕后方可起爆,起爆器应由起爆
22、人员保管。5.5.5 火雷管与导火索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用牙咬或敲击雷管,严禁触动雷管的雷汞部位。5.5.6 在基坑内点药包,坑上应设监护人,坑深超过1.5米时,上下应使用梯子。5.5.7 当采用火雷管起爆,响炮数要数清楚,遇有哑炮或数不清时,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点进行检查;当采用电雷管起爆,须在拆除电源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点检查。5.5.8 处理哑炮时,严禁从炮孔内掏取雷管和炸药,应重新打孔爆破将哑炮带响,重新打的炮孔,深孔应距哑炮0.6米,浅孔应距哑炮0.3米-0.4米,其方向应与哑炮方向一致,处理哑炮时,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工作。5.5.9 大型爆破施工或特殊方法爆破,须制定施工
23、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上一级审批后方可实施。6 环境管理措施6.1 在送电线路基础开挖、基面下降等施工作业中,现场施工负责人应遵照环境认证的有关要求,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使每一个施工者了解公司关于环境保护的目标、方针,了解环境保护对国家、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的意义。6.2 现场施工人员分工和职责:6.2.1 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和整个施工负责,对于环境保护的有关措施进行人员安排、施工机具的调配、方案措施的制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6.2.2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a) 为了减少飞石和噪音对环境的污染,爆破施工时尽量放小炮;b) 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口罩,用机械打孔时应戴风镜;c) 爆破施工时除对炮孔的深度进行控制外,对装药量应根据地质不同进行控制,对爆破产生的飞石有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对炮孔的朝向进行选择,爆破施工时对炮孔还应当进行必要的覆盖;d) 在山坡上进行土石开挖施工时,对挖出的土石方要进行妥善的堆放,严禁土石随坡滚下,或被雨水冲下山坡,造成植被和环境破坏并对环境造成污染;e) 当施工完毕后,根据业主和设计的有关要求,对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尤其是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更应如此; f) 对施工机械应加强管理,现场维修时,注意防止油污对环境的污染,废机油等废弃液体物和废棉纱等废弃固体物应注意回收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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