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疑问:车库地面大于1500算一层? 其他发言 上面的地下室是半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定义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新住宅规范: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米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V1是地下室,V2是半地下室,都是9层,多层V1-地下室 (不能计入地上层数)V2-半地下室(可以计入地上层数,但是小于2.2m,根据新住宅设计规范(2011版),也不计入地上层数)因此:V和V均为九层住宅是多层这题是针对住宅规范的一个漏洞出的,第四条存在一个漏洞,就是上面所画的V3图。不知道住
2、宅规范组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按高规,确实应该是高层。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V3图地下室也不能算半地下室。这是出题,不是在做实际工程。V3的车库属于地面建筑,因此算地面一层,加上上部九层,共十层,属于高层建筑。v3应该算大于2.2的架空层,算一层.层高3.1了 V3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1000)不超过该房间净高(3100)的1/3,所以是地面建筑,题目最好给出地下室净高来。左边裙房功能不是住宅,右边裙房部分功能是住宅 没有商业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
3、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右边的: 下面三层折算成4层 上面5层,共九层第一种,下面3层裙房层高大于3米,4.6*3/3=4.6层,也就是4层+1.8米,也就是可以换算成5层。楼上5层住宅,层高均小于3米,按照5层计算,所以总共加起来是10层,属于高层。第二种:下面3层楼层大于3米,4.4*3/3=4层+1.2米,按照4层来这算;转换层层高小于2.2米,不计算层数;转换层以上有5层层高小于3米的住宅,因此按照5层来算,总的合计9层,9层算是多层。若设备层层高大于2.2米,还是要计算层数第三种情况中,如果只是一层是商业,走商业网点的那种,网点最多两层,不超300平方。整栋楼还按住宅,所以可以进行层
4、数折算,是多层。走多规。如果,一二三层均是商业的话,那么整栋楼来说,就属于综合楼,是公共建筑,公共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就是高层。那么就是高层,按高规了。上图中,一层为商场,不是商业网点,按商住楼考虑,总高度超过24米,算高层。一层折算2层 一共10层 高层。2.0.7 综合楼。一、民用综合楼种类较多,形式各异,使用功能均在两种及两种以上。二、综合楼组合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形式为:若干层作商场,若干层作写字楼层(办公用),若干层作高级公寓;若干层作办公室、若干层作旅馆,若干层作车间、仓库;若干层作银行,经营金融业务,若干层作旅馆,若干层作办公室,等等。2.0.8 商住楼。商住楼目前发展较快,如广东
5、深圳特区在临街的高层建筑中,有不少为商住楼;其它沿海、内地城市也较多。商住楼的形式,一般是下面若干层为商业营业厅,其上面为塔式普通或高级住宅。这个是多层。1 2 3层进行折算,4+3.3+3=10.3 10.3/3=3+1.3 1.31.5 不计入层数, 所以1 2 3层折算为3层3+6=9层,此楼为多层注意第一层为商业网点,整栋楼还定性为住宅。405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3多层的定义: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
6、改建的建筑: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厂房;6仓库;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10城市交通隧道。高层的定义:1.0.3.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1.0.3.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小结:首先,左侧有3层是裙房,按照综合楼来考虑,总高度大于24米,是高层。右侧,若一层商场属于商业网点,则是多层;若一层属于商业营业厅,该栋建筑定性为商住楼,则总高
7、度超过24米,属于高层。三种概念住宅(可以含商业网点) 商住楼 (超过商业网点的营业厅/商场) 综合楼(多种功能的综合楼)商业网点也可以凸出主楼部分,像裙房一样。只要满足,300平米,不超两层。这个为多层,原因如下:.O.2本条规定和明确了适用于本规范的建筑类型和范围。住宅以层划分,主要考虑到我国各地区住宅建设的层高,一般在2,73m之间,9层住宅的建筑高度一般在24.326m。如果住宅不按层数而一律以24m作为划分界线,则住宅需要设置消防设施的量将会增大,势必增加大量建设投资。为此,在规范中着重加强了住宅内户与户以及单元与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故将高度虽超过24m的9层住宅仍包括在本规范的适用
8、范围内。为与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协调,将9层及9层以下的公寓、宿舍等非住宅的居住建筑也包括在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内,其适用范围也以建筑的层数划分。此外,考虑到顶部设有跃层或底部设有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等,对于外部扑救会增加一些困难,但对于人员的9竖向疏散影响不大,经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管理组协商,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有关规定,两项标准是协调一致的,即住宅顶部设有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跃层部分不计入层数内。如顶部为超过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层数应按照(跃层的自然层数一1)计入建筑的总层数中。其他情况,仍应分别按实际层数计算。而底部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等小隔间,也不计入层数中。对于住宅建筑中层高超过3m的楼层,其防火设计的层数确定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的规定计算确定。顶层跃层不能折,按照上面的条文解释,不能折算,顶部跃2层,只按照1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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