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和工程索赔意向书0115至工程索赔意向书01致: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由于本施工场地原因,不适合静压桩及旋挖钻桩基成孔施工,而形成桩基变更的(详工作联系单GD220238-01和GD220238-02)。至8月19日才拿
2、到桩基变更新图(另:在8月1日有关于催促桩基变更尽快出图的工作联系单),后又经我方审图发现新图桩基坐标与以前图纸的桩基坐标对不上(详工作联系单GD220238-03),再到8月24号下午设计于联系单上确认最终坐标(详工作联系单003),桩基开始施工止,实际工期共延误了24天(8月1日至24日)。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3、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4年12月15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2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
4、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07)于11月18日本工程桩基检测钻机抽芯部分完成并当晚撤场;而声测部分也于11月19日完成。但至今:12月2日(已达14天)桩基检测报告还没有出来,望贵单位予以催促检测单位,以免更多地耽误合同工期。实际工期共延误了14天(11月20日至12月2日)。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
5、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4年12月5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3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协和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
6、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09),2014年12月3日至9日,计7天,桩基检测报告还没有出来,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
7、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4年12月12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4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0),2014年1
8、2月9日至16日,计7天,桩基检测报告还没有出来,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4年12月1
9、8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5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1),2014年12月16日至23日,计7天,,虽然桩基报告已出(12月19日收到桩基抽芯报告),但因桩基抽芯报告存在问题,荔湾区质检站不予以认可
10、等原因,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4年12月25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6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2),2014年12月23日至30日,计7天,桩基检测报告问题还没得到解决,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
12、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3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7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
13、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3),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6日,计7天,桩基检测报告问题还没得到解决,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
14、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8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8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
15、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4),2015年1月6日至13日,计7天,桩基检测报告问题还没得到解决,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
16、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18日工程索赔意向书09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
17、,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5),2015年1月13日至20日,计7天,桩基检测报告问题还没得到解决六方会议统一意见为扩大检测,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
18、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23日工程索赔意向书10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6),2015年1月20日至27日,计7天,桩
19、基检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月30日工程索赔意向书11致:
20、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7),2015年1月27日至2月3日,计7天,桩基检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
21、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2月6日工程索赔意向书12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
22、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8),2015年2月3日至2月10日,计7天,桩基检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
23、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2月14日工程索赔意向书13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
24、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19),2015年2月10日至2月17日,计7天,桩基检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
25、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2月19日工程索赔意向书14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
26、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20),2015年2月17日至2月24日,计7天,桩基检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
27、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2月28日工程索赔意向书15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建的小学教学行政楼项目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签定合同,工期拟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5年2月28日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40天。2014年8月1日收到监理方的开工令,至此,工程正式开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36条第2款规定,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则本工程工期应从2014年8月1日开始算起,至2015年3月31日竣工完成止,总日历天数为240天。 据工作联系单(编号:021),2015年2月24日至3月3日,计7天,桩基检测问题还没得到解决,但实际工期又延误了7天。对此造成我方因工程停工造成工程成本增加。对我方造成的损失报告如下:1、施工人员窝工;2、机械设备窝工;3、其它相关的企业管理费、现场经费等补偿费用;4、工期延误。以上发生的损失,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计的,现将工程按照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第36条第3款及第74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业主应对我部上述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以利我部减少损失,恢复施工继续履行好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此致 小学教学行政楼工程 项目经理部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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