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122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1.9倍。累计引进国内(市外)资金1644亿元,是“十五”时期的6.2倍。三、全面呈现了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创新实施“六个一”幸福指数工程,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全面加大改善民生力度,五年累计投入资金375.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5倍。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857元,年均增长12.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295元,年均增长14.5%。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企业退休人员年均养老金达到15120元/年(提高1.9倍),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772元/年(提高1倍),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年均补助标准达到1344元/年(提高4.4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展开,启动了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6个。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8万人、30.99万人、130.09万人、20.48万人、22.08万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7.34%,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48.22%和64.4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2.34万户,其中林区棚户区改造4.31万户、经济适用住房2.3万户、廉租住房1.6万户。继续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校安工程,全面改善了办学条件。完善了城乡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加强了旗市、乡镇、村嘎查三
3、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口、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生态保护实现较大突破,节能减排稳步推进。深入实施“天保工程”,活立木蓄积量增加了91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1.25%。全面实施草原沙区治理工程,累计投入治沙专项资金3.1亿元,治理面积达到210万亩。五年累计投入生态建设资金17.37亿元。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程全面完成。扎实推进“退耕、退牧、退伐、退小”四大工程,农区完成退耕542.6万亩,牧区年均禁牧575万亩、休牧4480万亩,牧区牲畜头数减少22%,关停小煤矿31个、小火电厂8家、小水泥厂3家。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
4、0.36,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生态市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启动了森林城市创建规划。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指 标 2005年基期指标“十一五”规划目标“十一五”实际2010年实际年均增长(%)完成计划的(%)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322.35800932.0123.9116.5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人)11907281003455724.1123.0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189.353464527.8108.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111.27247294.619.1119.35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30.98493.2224.7110.76进出口总额(亿
5、美元)163223.37.872.87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239513000(五年累计)43000/330.88引进国内(市外)资金(亿元)105.543049836.4115.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8228152001485712.597.7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32025250629514.5120.011人口自然增长率()3.994.2控制在目标以内12城镇登记失业率(%)4.364.54.113森林覆盖率(%)495551.251.2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2.071.581.576-5.31第二节 发展环境与机遇“十二五”时期,全市既处于美丽发展、富民强市
6、、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积蓄能量、提速发展、壮大经济总量的重要节点上,机遇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是大有作为的重要发展机遇期。需要抢抓发展机遇,突出战略重点,明确主要任务;需要把握时代前进脉搏,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国内外形势发生新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还比较突出。但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仍将深入发展,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国家政策带来新机遇。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战略和大小兴
7、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简称林区规划)若干新政策与新措施实施,将对我市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中俄合作纲要批准实施,为我们扩大开放与区域合作,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了难得机遇。国家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必将进一步促进呼伦贝尔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国家惠农惠牧、加快水利发展等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将把我市整体列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扶持范围。国家将出台关于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为呼伦贝尔发展带来新机遇。自身发展凸显新优势。经过五年努力,呼伦贝尔市在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高,对今后的发展思路更
8、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对自身的资源综合优势和区位独特优势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各类发展主体的选择更加理性,对三次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握更加准确,全市上下呈现出了难得的创业氛围,发展态势较好。 发展环境面临新挑战。基础设施薄弱,交通、电力、水利等方面条件不够完善。生态环境广受关注,项目审批门槛提高,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工业发展受到制约。优势资源开发将受到限制。与东北三省和蒙东地区其它盟市面临同一东北市场,地域相邻,产业相近,区域竞争会进一步加剧。第三节 发展定位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发展不足这
9、个主要矛盾,以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为主旋律,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加强“五区”建设为重要支撑,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为持续动力,全力做大经济总量,大力优化经济结构,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规划保障措施组织与实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努力建设幸福呼伦贝尔。二、基本原则坚持美丽发展原则。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继续坚持“有退有进、美丽与发展双赢”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子,在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保护。把生态保护作为各项工作的前提,大力保护和修复森林、草
10、原、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积极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实现呼伦贝尔“天更蓝,水更清,林更密,草更绿”。坚持加快发展原则。处理好做大总量与调优结构的关系,以做大经济总量为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立足于加快发展促进经济总量做大和产业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实力,抢抓机遇、争先进位、乘势而上,克服困难、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推动发展。抓住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点与面、退与建、转与进、大与小相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翻番增长、跨越发展、科学崛起。坚持转型集聚原则。处理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集聚发展的关系,积极发展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全力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按照主
11、体功能区规划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立足于“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产业向园区集聚,实现城镇和产业项目建设集约、集聚和规模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富民强市原则。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经济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加快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步伐,理顺分配关系,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共享繁荣,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协调统筹原则。处理好集聚发展与协调发展的关系,既立足于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和人口向城镇
12、集聚,又要兼顾辐射带动、联动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立足于岭上、岭东、岭西地区协调发展,统筹少数民族地区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坚持重点突出原则。处理好全面发展与重点发展的关系,在统筹抓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文明建设的同时,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五区”建设,生态重点抓沙区、城镇重点抓棚户区、工业重点抓园区、旅游重点抓景区、农业重点抓示范区。三、战略定位“十二五”时期,通过五年的不懈努力,将呼伦贝尔打造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国际原生态多民俗旅游胜地、边疆
13、民族和谐幸福家园,推进呼伦贝尔美丽发展、科学崛起、共享繁荣,努力建设幸福呼伦贝尔。四、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紧紧抓住重要历史机遇,坚持扩大总量与调优结构并重,富民与强市并举。实现“四个突破”,即,在构筑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在融入东北振兴方面实现新突破,在中心城区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林区经济转型方面实现新突破。实现“两个高于”(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实现“五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均实现翻番)的奋斗目标。主要指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3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290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
14、1020亿元,增长21%(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820亿元,增长18%。三次产业结构保持“二三一”格局,演进为13:45:42。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10亿元,年均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6500亿元,年均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600元,年均增长17%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600元,年均增长15%。专栏2:“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与目标类别指标名称单位“十一五”完成情况2015年目标备注2010年实际年均增速(或百分点)目标值综合经济实力提升地区生产总值亿元93223.9 2130 18预期性指标 其中:工业增加值
15、*33737.19002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34557 24.0 75760 1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8 6500 25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6432.93300地方财政总收入9333.0 210 1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19 62016 旅游业总收入*14325.4330 转型升级三次产业增加值比*20:42:3813:42中心城区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比重*15扩大开放外贸进出口总额亿美元237.8 48 引进国内(市外)资金36.4 1580 26 改善民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 3260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2600 15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2.751
16、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万套6.3615.6约束性指标人口自然增长率5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新增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9154/11000沙区综合治理面积*万亩10050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达到自治区要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现价, 内为五年累计数。预期性指标16个、约束性指标11个。第二章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努力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按照生态文明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方向,统筹抓好农区、牧区、林区、垦区
17、、矿区、园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建立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排放约束机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林木蓄积量明显增加,草原沙化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明显恢复,湿地、湖泊、流域生态系统明显恢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区域气候调节和生态功能明显增强。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林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林区生态保护工程,提高林业生态系统功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现代林业示范市。按照国家林区规划和国家二期“天保工程”建设要求,统筹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采取划区保护、抚育、禁伐、限伐等措施,对森林生态系统实行全方位保护,促进林区生态持续好转。实施林区代木能源
18、工程,统筹发展林区接续替代产业、民生保障与社会事业。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恢复林区森林植被,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和治沙造林工程。加强森林管护,禁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砍伐,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强对国家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生物多样性进一步丰富。新增有林地面积16万公顷,达到1156万公顷。新增活立木蓄积量11000万立方米,达到12.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2.8%。 推进天然草原保护。继续实施退牧还草一期工程,及时启动二期工程,完成退牧还草面积2500万亩。坚持草畜平衡,实施禁牧区、禁牧期和轮牧区相配套的草畜平衡措施,完成禁牧2500万亩、季节休牧2
19、亿亩、划区轮牧2500万亩。争取国家、自治区实施呼伦贝尔天然草场保护工程。加大草原建设投入,大力推进人工草地建设,实施饲料种植、秸杆利用、围栏封育、节水灌溉等工程,加强草原监管,提高草原生产现代化水平。积极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偿政策,建立草原保护长效机制,实施“增草、稳畜、减人”,实现人、畜、草平衡。加大草原沙地治理力度。加大固沙和潜在沙地治理与防护力度,争取国家、自治区实施呼伦贝尔沙地治理工程,强化沙区治理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关措施,每年治沙防沙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草原沙化得到根本控制,草原质量和草原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 加强流域与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等
20、主要河流的环境治理,启动呼伦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控制农牧业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与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加强辉河湿地、达赉湖湿地、额尔古纳湿地、海拉尔湿地、呼和诺尔湿地、柴河湿地等重要湿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维纳河、额尔古纳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生物多样性,修复湿地、流域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和成效。 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和耕地保护。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在大兴安岭南麓
21、等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式,通过建设截洪沟、补防等水土保持设施,在山坡、丘顶营造水保林,在江、河、沟塘岸边营造护岸林,在农区积极改造坡耕地,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控制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生态系统。水土保持与小流域治理面积达到95.3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0%左右,新增良田29.53万公顷。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土地征用补偿机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继续对不适宜耕种的土地实施有序退耕,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支持垦区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实施保护性耕作和结构调整,创建农业生态园区。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
22、860万亩。 大力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积极推进林区、牧区、农区、沙区移民搬迁工程,制定补偿、居住、就业、社保、养老等综合性移民引导措施,建立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移民机制,引导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生态移民总数15万人以上。科学合理调整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撤并部分局场,在林区每个旗市重点培育和扶持1-2个重点镇,建设成为林区移民的安置点,促进林区人口集聚发展。第二节 加强环境治理 切实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工业发酵、畜禽养殖及农牧业面源污染等相关行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纸浆、造纸业COD减排。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脱氮除磷新标准。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量。加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3、,推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未达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管网覆盖率。实施城市再生水资源利用工程,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 积极改善城市空气与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在部分城区逐步推广使用天然气。逐步建设集中供热锅炉。加强建筑施工与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积极发展城市和中心城镇公共交通,鼓励使用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车型。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继续加强煤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相关行业和供热锅炉排放控制,淘汰效率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控制氮氧化物排放,严格
24、执行煤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广低氮燃烧技术。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燃煤电厂装配高效低氮燃烧技术装置,进行在役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逐步配置烟气脱硝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旗市区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标准天数达到350天。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电子废旧产品集中处理。建城区绿化率,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生态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的环境治理。实施呼伦贝尔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做到矿山开发与治理同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扎赉诺尔、宝日希勒、大雁煤炭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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