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基础工程第六条 预制桩工程(1)桩机规格型号;(2)预制桩进场材料;(3) 桩位(轴线)及标高; (4)预制桩接桩、收桩等。2、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按合同对进场桩机的规格、 型号进行核查, 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桩机,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招投标部限期更换。3、预制桩进场时,由一名非监桩工程师验收,必须检查桩的质 量证明书、规格、数量、长度、桩身完整性、预制桩堆放等,并现场 在台帐上签字确认。进场台帐须注明桩的规格、数量、长度及编号, 必须有送货人、验收人及施工单位签字。4、所有预制桩退场须按照进场程序办理。5、项目经理必须建立验收台帐,台帐须注明每根桩的编号、截 桩长度或送桩深度等。6、监理工程师
2、必须对桩位(轴线)及标高进行核验,并现场在验 收台帐上签字。7、第一根桩(试桩)收桩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 工单位、总工室、工程技术部共同确认收桩标准。8、预制桩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 旁站记录,如无人旁站,必须停工。项目经理必须每班次检查三次监 理工程师在岗情况,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检查一次。9、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接桩质量及接桩垂直度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土质情况及桩型控制接桩时间;同时需送桩施工的必须使用送桩器。10、收桩时,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最后 1m锤击数(锤击桩)、入土 深度、收桩贯入度(或终压值) 、稳压时间进行验收,在原始资料上 签字并复印当日存档。 项
3、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50%核验;工程部负责人、 工程技术部必须进行不少于 10%的抽查。11、施工前,必须明确打桩顺序。原则上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须 先深后浅,按桩的规格须先长后短,对于密集桩群,须自中间向两个 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 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 须在毗邻建筑物处向另 一方向施打。12、预制桩施工过程中, 若遇到贯入度剧变, 桩身突然发生倾斜、 位移或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工程 部应暂停施工,及时通知总工室、技术部、管理监察室、设计到场处 理,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主管工程领导,并在 3 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13、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给予责任人 30 元扣罚;施工过程
4、中, 如无人旁站监理的,给予责任工程师 30 元扣罚。第七条 冲(钻)孔、旋挖灌注桩工程(2)桩位(轴线)及标高;(3) 孔径、孔深、入岩深度、持力层岩性;(4)沉渣厚度、泥浆比重;(5) 钢筋笼制作与安装;(6)混凝土标号、混凝土浇筑及充盈系数等。3、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轴线)及标高进行核验, 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4、第一根桩(试桩)终孔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 工单位、总工室、 工程技术部共同确认终孔标准,将岩样拍照并封存 交项目经理保管。5、测量孔深时, 监理工程师需用带 0.5Kg 重锤的测绳直接测量。6、入岩时监理工程师须对比岩样,明确入岩标高,对入岩进尺
5、速率进行监控,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7、终孔时监理工程师必须测量孔深、 嵌岩深度并对比终孔岩样,验收合格后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复印当日存档, 还应将测量标示 深度及岩样拍照封存。8、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笼进行逐一编号,并将测量标示长度、 编号等拍照存档。9、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钢筋笼及导管安装、混凝土灌注过程进行 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10、灌注桩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必须进行清孔,清孔完成之后,必 须用比重计测量孔底 50cm以内的泥浆比重 (应小于 1.25 并符合设计 要求);混凝土浇筑须采用导管,导管底部至孔底距离为 30-50cm;同时根据核算初灌量,保证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
6、不少于 80cm,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拔管速度, 保证导管埋入混凝土 深度在 2-6m 之间。11、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项目经理 必须按要求 50%核验;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必须进行不少于 10% 的抽查。12、在成孔过程中,如遇到地质情况与地勘资料严重不符时,工 程部应及时通知总工室、工程技术部、管理监察室、设计到场处理。13、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给予责任人 30 元扣罚。第八条 人工挖孔桩工程桩位(轴线)及标高、桩径、孔深、入岩深度、持 力层岩性、孔底扩大头、钢筋笼制安、混凝土标号、混凝土浇筑、桩 护壁等。2、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轴线)及标
7、高进行核验, 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3、第一根桩(试桩)终孔时工程部须提前通知设计、勘察、施 工单位、总工室、 工程技术部共同确认终孔标准,将岩样拍照并封存 交项目经理保管。4、人工挖孔桩终孔时,项目经理及监理工程师必须下到每个桩 孔底对孔深、扩大头直径、岩样确认、孔底清理等进行终孔验收,验 收合格后将丈量标示深度、 岩样等拍照存档, 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 字,当天归档,岩样由项目经理封存。5、监理工程师应对钢筋笼进行逐一编号,并将测量标示长度、 编号等拍照存档。6、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灌注桩钢筋笼及导管安装、混凝土灌注过 程进行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站记录。7、成孔完成之后必须尽快抽水、封底、
8、浇筑桩芯混凝土。水量 较大时,必须浇筑水下混凝土。8、遇到地质情况与地勘资料严重不符时,工程部应及时通知施 工、勘察、总工室、工程技术部、管理监察室、设计等相关单位到场 处理。9、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经理 必须按要求 50%核验;10、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给予责任人 30 元扣罚。第九条 搅拌桩工程(1)水泥的品牌、标号;(2)桩机规格型号;(3) 桩位、桩径、桩长、钻杆垂直度; (4)机头提升(下降)速度; (5) 泵压值、水灰比等。2、水泥进场由一名非监桩的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并现场在验 收台帐上签字。水泥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能使 用。3、进场水
9、泥设立专用仓库双方共管,水泥出库时非监桩监理工 程师必须监控水泥的去向。若水泥退场,则按进场程序办理。4、工程部负责人必须按合同对进场桩机的规格、 型号进行核查, 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桩机,由工程部书面通知招投标部限期更换。5、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进行核验,并现场在验收 台帐上签字。6、总工室根据现场试桩情况,确定收桩标准、桩机机头提升速 度,且提升速度不得大于 0.5 m/min 。7、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搅拌桩施工进行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 站记录。8、施工时,严格控制水泥和外加剂的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比重计检查水泥浆水灰比, 每班不少于 3 次,每天对水 泥总用量和成
10、桩数量核查一次。9、每根桩成桩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在原始记录上 签字并当天归档。10、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桩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项目经理 必须按要求 30%核验;11、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给予责任人 30 元扣罚。第十条 CFG桩工程(4)桩径、桩长、水泥混合料配合比、地基承 载力、褥垫层的选料及夯填度等。水泥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之后方能使 用。3、进场水泥设立专用仓库双方共管,水泥出库时非监桩的监理 工程师必须监控水泥的去向。5、桩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桩位(轴线)及标高进行核验, 并现场在验收台帐上签字。6、总工室根据现场试桩情况,确定水泥混合料配合比、水泥混
11、 合料塌落度、拔管速率等技术参数。7、监理工程师必须对 CFG桩施工进行全程旁站,并现场做好旁 站记录。 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水泥总用量和成桩数量核查一次。第十一条 桩基础工程未进行试桩或未明确收桩(终孔)标准就大面 积施工的,给予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总工室负责人 50 元扣罚。第十二条 桩基础工程出现有效桩长不足、严重倾斜、承载力严重 不足的,给予责任人 200 元扣罚;如导致重大质量事故或验收记录 与实际严重不符,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 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1000 元扣罚。第十三条 基坑验槽边线复核、原始地面标高、基坑(槽)截面尺寸、 基底标高
12、、原位测试、核实钎探资料等。2、基坑开挖前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对基坑开挖边线及原始地 面标高进行核验,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3、基坑开挖达到设计要求后, 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对基坑 (槽) 截面尺寸、基底标高、原位测试等进行核验,并现场在原始记录上签字。4、基底开挖达到设计要求后 2 天内,工程部必须组织总工室、 工程技术部、管理监察室及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验槽。5、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责任人 50 元扣罚,扣罚工程 部负责人 30 元。6、虽经验收,基坑仍出现轴线错误、基坑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 求的,给予责任人 50 元扣罚。7、验槽记录与实际明显不符,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
13、给予责任人 1000 元扣罚。第十四条 基础工程检测1、各项目基础检测方案不得低于基础工程试验及质量检测有 关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标准,否则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总 工室负责人 200 元扣罚。2、基础工程须由独立第三方进行检测,不得由同一项目桩基础 施工单位检测。否则,一经发现给予招投标部负责人 1000 元扣罚,给予主管招投标公司领导 500 元扣罚3、各单位工程基础检测不合格或不能判定其合格的,不能进入 下一道结构工序施工。否则,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 1000 元扣罚。4、收到基础检测报告三天内,必须报工程主管领导。否则,每 延迟一天,扣罚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 50 元扣罚。5
14、、各单位工程楼栋须由独立第三方进行沉降观测,每月不得少 于一次。否则,给予项目经理 50 元扣罚。6、当单位工程基础检测不合格时,工程部必须在获知准确结果 后 24 小时内组织总工室、 外委设计院、 桩基施工单位讨论处理方案。 对不合格基础的处理方案以及新的基础检测方案经总工室和外委设 计院确认、主管工程领导审批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再报当地质监部 门审批后实施。 未按上述流程处理的, 给予相关部门负责人 200 元扣 罚。第十五条 边坡支护工程(一)锚杆(索)工程孔位、孔径、成孔角度、 孔深、水灰比、锚杆(索) 长度等。2、锚杆(索)钻孔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锚杆(索)孔位进行 验收,并现场填写
15、验收台账,项目经理必须 50%核验,合格后现场在验 收台帐上签字。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根锚杆 (索)按照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 并现 场填写验收台帐,项目经理必须 50%核查, 合格后现场在台帐上签字。4、锚杆(索)进行安放、灌浆、预应力张拉、锁定时,监理工 程师必须全程旁站监理,并现场记录锚杆(索)预应力值、锁定时间 等;项目经理进行 30的抽查,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必须对 第一批锁定的预应力锚杆 (索)进行 50%验收,并对其它批次进行 10 的抽查。5、网格梁(或腰梁)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网格梁(或腰 梁)上的锚杆(索)数量进行清点,并现场填写验收台账,项目经理 必须 50%核查
16、,合格后现场在台帐上签字。6、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每次给予责任人 50 元扣罚。7、锚杆(索)工程竣工后,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 决算部对锚杆(索)进行验收。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 30 元扣罚。8、锚杆(索)直径、长度、数量等与设计严重不符,有意损害 公司利益的,给予相关责任人 1000 元扣罚。(二)喷射混凝土支护开挖坡度、基层处理、钢筋网、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厚度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并现场填写验收记录, 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30%核验。否则,每次扣罚责任工程师 50 元。3、验收后,仍出现钢筋直径、间距、混凝土厚度、喷射面积与 设计图纸严重不符的, 给予责
17、任人 200元扣罚;验收资料与实际不符, 有意损害公司利益的,给予责任人 1000 元扣罚。(三)基坑监测1、监测内容:监测基准点定位、变形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 监测数据资料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测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并现场填写验收 记录,项目经理必须按要求 50%核验,合格后签认。否则,每次扣罚 责任人 100 元。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监测数据及时汇总分析,对数据出现异常 情况立即报项目经理及工程部负责人,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未按 上述要求处理, 出现大面积基坑滑坡、 塌方的,给予责任人 200 元扣 罚;如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 部负责人 1000
18、 元扣罚。第四章 土石方工程第十六条 土石方开挖原地面标高、开挖边线、土质类别、开挖完成面标高2、土石方开挖前,必须由两名监理工程师对开挖边线、标高进行 复核,复核无误在台帐上签字后方可施工。3、土石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4、工程部必须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决算部、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等共同进行现场土石分界面测量验收,并签字确认。5、土石方收方时,工程部必须组织土方施工单位、接收场地的施 工单位三方对土石方工程挖填前和完成后的地形测量资料进行会签。6、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给予责任人 30 元扣罚。7、土石方开挖方量、土质类别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给予责任人200 元扣罚;如有
19、意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 理、工程部负责人 1000 元扣罚。第十七条 土石回填基层清理、回填土质、分层夯实,密实度检验等。2、土方回填必须进行方案报审,并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施工。3、土方回填验收( 1)小型土方回填:每期回填方量在 5 万立方 以下及平均深度未超过 2 米的土方回填与夯实,由工程部组织验收。 ( 2)大中型土方回填:每期回填方量在 5 万立方以上的大型土方回 填或回填平均深度超过 2 米(含 2米)的大型深厚土方回填,由主管 工程领导组织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决算部进行验收。4、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土方回填验收的, 给予相关责任人 50 元扣 罚
20、。5、土方回填出现大面积不均匀沉降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给予项 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 200 元扣罚。6、土石方回填材料、回填方量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给予责任人第五章 主体结构工程第十八条 模板工程模板材料、轴线、截面尺寸、表面观感、板面标 高、起拱、支撑、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拆除时间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模板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按上述比例进行验收的,每少 1%抽查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 30 元。3、大跨度梁板、悬挑结构、后浇带、高大模板等部位模板拆除 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否则,
21、对相关责任人 30 元扣罚。4、验收后仍出现结构尺寸、轴线、洞口尺寸、涨模等偏差超出 规范要求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20 元、项目经理 20元、工程部负 责人 10 元。5、验收不到位导致墙、柱、梁轴线严重偏位,影响结构安全与 使用功能, 高大模板未按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施工和验收、 未经审批擅 自拆除承重支撑, 给予责任工程师、 项目经理 200元扣罚;拆模过早、 模板支撑失稳, 造成楼面大面积坍塌或人员伤亡事故的, 给予责任工 程师、项目经理 1000 元扣罚,给予工程技术部责任人、工程部负责 人 500 元扣罚。第十九条 钢筋工程钢筋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钢筋连接及锚固 长度、保护层厚度
22、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钢筋隐蔽工程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 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 核验,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未按上述比例进行验收的,每少 1%抽查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 30 元。3、未经验收合格就进入混凝土浇筑施工的,每次扣罚责任工程 师、项目经理 100 元,扣罚工程部负责人 100 元。4、验收后仍出现漏筋、锚固长度不足、钢筋连接不符要求、偏 位、箍筋间距不符设计要求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20 元、项目经 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5、工程部必须组织工程技术部、总工室、预决算部等相关部门 共同对地下室、第一个标
23、准层、屋面钢筋工程进行验收。否则,每次 扣罚相关责任人 50 元。6、钢筋验收后仍出现假冒伪劣品牌钢筋、低级别代替高级别钢 筋、瘦身钢筋、 钢筋数量及长度大量不符设计要求、 钢筋严重偏位影 响结构安全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 1000 元扣罚,给予工程 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500 元扣罚。第二十条 混凝土工程 (1) 混凝土配合比(强度等级);( 2)混凝土运 输、浇筑及间歇时间; (3) 混凝土坍落度;( 4)剪力墙、柱节点部 位分隔网设置; (5) 混凝土试件留置;( 6)施工缝留设位置; (7) 拆模后混凝土外观质量; (8) 混凝土养护等。2、混凝土浇筑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核
24、查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 度、商品混凝土合同厂家、 混凝土从出厂运输至浇筑完成总时间(不 能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等,并如实做好检查记录。否则,每次扣罚 责任工程师 200元。3、混凝土浇筑时,工程部必须核查混凝土搅拌站的混凝土配合 比(强度等级) 、试件、原材料等情况, 并如实填写检查台帐。 否则, 给予工程部负责人 30 元扣罚。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实行全程旁站,否则,给予责任工程 师200元扣罚。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稀释,旁站过程中,监理工程师 应检查钢筋位置、混凝土浇筑高度、尺寸、振捣质量、混凝土试件留 置等,并如实填写旁站记录。否则,给予责任工程师 30元扣罚。6、混凝土拆模
25、后一周内,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层混凝土外观质 量(表面是否有露筋、烂根、狗洞、裂缝等)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 及时跟进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少一层扣罚责任工程师 200 元。7、混凝土浇筑完成达到龄期( 28 天)后一周内,监理工程师必 须对每层混凝土强度回弹检测进行验收,每层抽查构件(墙、柱、梁 板)不少于三组,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 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墙体上签字。每少一层扣罚 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 200 元。8、因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发现混凝土强度 严重不足质量问题后隐瞒不报、 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 给予责任工
26、 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1000 元扣罚。第二十一条 砌体工程 (1) 砌块材料、龄期、强度; (2) 砌体放线;( 3) 预留洞口位置、尺寸; (4) 砌筑砂浆配比; (5) 砌体垂直度、平整度、 灰缝厚度与平直度; (5) 墙柱预留拉结筋;(6) 顶砖砌筑时间和方式等。2、二次结构验收内容: (1)钢筋预留及安装绑扎; (2)连接面 清洁与凿毛处理;(3)混凝土配合比;(4)混凝土观感质量等。3、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砌体进行 100%验收;项目经理进行不少于 20%的验收;工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进行不少于 10%的核验,并在墙体上签字。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
27、程师、项目经理、工 程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各 30 元。4、顶砖砌筑间歇时间少于七天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 经理 30 元。5、验收后仍存在墙体厚度、门窗洞口尺寸、墙体垂直度超出规 范允许误差 1.5 倍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 20 元,项目 经理 20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6、验收后仍存在构造柱、 圈梁漏设的, 给予相关责任人 30元扣 罚。第二十二条 抹灰工程水泥及砂等抹灰材料、基层处理、挂网、抹灰层 平整度及垂直度、砂浆配合比、空鼓开裂情况等。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抹灰进行 50%验收;每少 1%验收比例,扣罚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 程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各 30 元。3、验收后仍存在墙面平整度与垂直度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1.5 倍以上、空鼓、开裂、抹灰砂浆强度不足、露网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 罚责任工程师 20 元、项目经理 20 元、工程部负责人 10 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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