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筹划案例分析一、 公司简介(一) 历史沿革 A公司系1992年12月22日经批准成立的一家百货零售公司。公司最初设立时的总股本为63,600,000股,注册资本63,600,000元。到2016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总股本为544,655,460股,注册资本544,655,460元。截止到目前为止,A公司所涉及的业务包括超市、电子商务、百货、家电等。A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包括:国内外贸易、食品与酒类的批发与零售、货物运输、金银珠宝首饰的维修与零售、电子游艺机、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餐饮、再生资源回收、书刊的出版发行等。(二) 行业情况 A公司所属于百货零售业,作为重要行业之一,百货零售业中
2、的竞争也是相对来说比较激烈,并且百货零售业中市场化程度也是相对较高。2016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由高速转变为中高速,发展的方式也变为了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创新慢慢转变为发展动力,在这种经济情况下,百货零售行业的消费信心不足,收入增长缓慢,行业竞争更为加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得出,2016年度的全国范围内的零售业的销售总额达到了33万亿元,据去年增长了10.4%,但是即使零售总额总体增长,增长率却下降了0.3%,而且,零售总额的增长动力主要还是网上消费,传统的实体零售不仅没有增长,反而还呈现出总体下降的趋势。2016 年,我国前50 家大型的零售企业的销售额和去年相比下
3、降了零点五个百分点。(三) 生产经营现状 2016年,A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22.07 亿元,和去年相比下降了 6.74%;实现利润总额-3,165.72 万元,和去年相比依然下降了 20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7.64 万元,同比下降 223.84%。公司主要税负项目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7%或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消费税:对销售的贵重首饰按应税营业额的5%计缴消费税。营业税:按应税营业额的5%或10%计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15%计缴。教育
4、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费用性税金。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按照税法规定上缴。 从A的主要税负项目可以看出,A公司应交税费的重点还是是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下面我们进行税收筹划时主要讨论这三个方面。 (四) 未来发展前景 A公司所属于百货零售业,目前来看,百货零售业发展形势并不乐观。但是,2017 年政府将会深化供给侧改革,把不断提高供给质量作为重点,增强供给结构对于需求变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此情况下,消费的增长将会带动宏观经济的增长。并且宽松的国家政策也将持续带动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中国不断加剧的城市化进程,持
5、续增长的国民可支配收入以及不断更新升级的消费理念,使得国内市场不断向品质化、个性化以及体验化方向发展,百货零售行业急需进行创新转型,这就为传统的百货零售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增值税税收筹划 (一)采购对象的选择 当A公司批发货物时,应当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方购买货物,因为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是采购农产品时除外,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购买农产品时,不论供货方时农产品生产者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按照13%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因此,A百货公司购买农产品时,应当向从农业生产者处和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而不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运费的筹划 当A公司购进货物
6、产生代垫运费时,运费发票上开票方名字应当与销售货物方名字相同,从而使得,因为售货方代垫运费未作为增值税价外费用计税,而使A公司无法抵扣运费的进项税额,伴随运费一同产生付出的装卸搬运费、保险费等等运杂费也没有办法抵扣进项税额,这种状况购进货物时该当仔细思考。因为A公司也设计货物运输服务,也可以使用自营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这时就需要具体计算自营与代运两种方式的税收负担。(三)促销方式的筹划 最近几年百货行业和零售业竞争日趋紧张和激烈,A百货公司的经营状况也非常的不理想,为了在市场中脱颖而出,企业需要改变营销方式,从而使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而各种促销方式也是现在商家所青睐的,因此A百货公司在促销方
7、式方法的选择上,应当综合考虑,仔细计算各种各样的促销形式企业所承受的税负,从而优化营销方案。目前市场上主流促销的方式方法包括:打折销售、满额减免、即买即赠、满额赠送、返券销售等几种方式,接下来我们举例分析这几种促销方案的税负。 1、打折与满减 假定A百货公司购进一批货物用于销售,均从供货商处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价格均为含税价格,成本均为不含税价。某顾客购买399的货物,成本为243.59元。 方案一:当顾客消费额达到300元时,对所购商品打8折销售(销售额与销售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应纳增值税=399*0.8*17%/(1+17%)-243.59*17% =46
8、.38-41.41 =4.97元 方案二:当顾客的消费额每满300元即减免60元。应纳增值税=(399-60)*17%/(1+17%)-243.59*17 =49.26-41.41 =7.85元 2、买赠与满额赠 方案一:A公司为促进销售,举行产品的推广促销活动,每购买两件A商品百货公司赠送B商品1个。A商品每件售价117元(含税),采购价50元(不含税),B商品售价每件11.7元(含税),采购价5元(不含税)。活动期间百货公司共销售A商品100件,送出B商品50件。销售收入:现金:11700元主营业务收入:(100*117)/(1+17%)=10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9、00*17%=1700元。 商品成本:主营业务成本:100*50=5000元进项税额:5000*17%=850元。赠品的会计处理:赠品采购成本(库存商品)=50*5=250元 赠品视同销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0*11.7)/(1+17%)*17%=85元; 赠品进项税额=50*5*17%= 42.5元 应交增值税合计:1700-850+85-42.5=807.5元方案二:A公司为促进销售,举行产品的推广促销活动,每购物满200元即赠售价11.7元(含税),成本5元(不含税)的商品,活动期间百货公司共取得含税销售额12870元,送出赠品50件。利润率为100%。赠品成本:50*5=250
1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0*17%=42.5万元。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12870/1+17%=11000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17%=1870元赠品销项税额=11.7/1.17*17%*50=85元商品成本:主营业务成本=5500元进项税额5500*17%=935元 应交增值税合计=1870-935+85-42.5=977.5元 由此可以看出买赠对于企业来说税负更低,因此在买赠与满额赠中应选择买赠。 3、返券的税务处理 “返券”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是指当顾客的消费金额达到规定金额后,即可获得相应数量或金额代金券的促销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讲,代金券在百
11、货公司内可以视为现金购买所有商品,比百货公司提供赠品那种方式更加实惠,反过来对商家而言,消费者为了使用代金券,需要在商场内进行消费,而商可以通过定价将消费者留在商场内循环消费,从而使营业额大幅上升。因此返券是商场最常用,相对来说来说也是最有效的促销方式。送出的购物券如何处理,对企业的税负有很大影响。一般来说有两种处理方式:发放购物券使用购物券逾期未使用方案一:借:销售费用贷: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冲减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方案二:登记发放数量和金额将购物券做折扣处理,仅将实收现金入账不用处理 A百货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以联营模式为主,因此假设其与各联营方签订了联营合同
12、,抽成率为20%。为庆祝25周年店庆,A百货公司举办与商场签订合同的联营柜台全场“满300返300”的返券促销,购物券由A百货公司统一制作并发放,对各个联营柜台按含代金券的销售额进行结账,抽成率提升到45%。商场在整个店庆期间收到现金2925万元,收到购物券1755万元,发放购物券2000万元。 A公司应付联营方货款共计:4680/(1-45%)=2574万元销售成本=2574/(1+17%)=2200万元进项税额=2200*17%=374万元按两种方案进行记账:方案一:将发放的购物券计入销售费用方案二:发放代金券时,在会计上记账,在回收购物券时直接将收到购物券金额作为折扣额注明到发票上,仅将
13、收到的现金部分入账。发出购物券时:借:销售费用 2000万 贷:预计负债 2000万 取得销售收入时:借:库存现金 2925万 预计负债 1755万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万 同时冲减未使用的购物券:借:预计负债 245万 贷:销售费用 245万 此方案应交增值税=680-374=306万利润为4000-2200=1800万元,名义毛利率为45%,但除去因返券出现的1755万销售费用后,真实利润为45万。 主营业务收入=2925/(1+17%)=2500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17%=425万 方案二的应交增值税为:425-374=
14、51万 利润为2500-2200=300万,毛利率为12%,没有额外的销售费用。两个方案仅仅从应交增值税来看,就相差255万,更何况方案二的利润也更高,因此应选择方案二。 三、消费税税收筹划 由于A公司消费税的主要经营活动是销售金银首饰,所以对于A企业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着金银首饰这部分,具体的筹划方式如下:遵循的法律条文具体的法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
15、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从中可以看出,在A企业销售金银首饰时,如果没有把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分开核算的话,将会把所有的销售收入并入消费税的应征收额中去,这样势必会提高A企业的消费税税额。所以,A公司消费税的税收筹划重点就是:在销售金银首饰时,如果并入了非金银首饰的话,一定要分开核算记账,这样能给A降低不少税负。 四、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根据A百货公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企业利润总额由上期的67958000.81下降到本期的12325228.46,所得税却由上期的374867.46增长到了本期的2619222.70,可见企业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进行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根据A公司2016年度年报,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见下表: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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