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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1、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桃江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规划评估情况 1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1第二节 现行规划主要目标实施情况 2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第二章 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第一节 规划修改的目的 4第二节 规划修改的任务 4第三节 规划修改的依据 4第四节 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5第五节 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6第三章 规划控制目标修改 7第一节 总量指标 7第二节 增量指标 8第三节 效率指标 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修改 8第一节 农用地 8第二节 建设用地 9第三节 其他土地 9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

2、修改 10第一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与布局修改 10第二节 其他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修改 11第三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规模与布局修改 12第六章 其他修改情况 14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14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4第七章 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15第一节 规划修改评审委员会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15第二节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 15第三节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17第八章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方案 17第一节 生态保护红线内涵 17第二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法 17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18第九章 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 19第一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3、 19第二节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对策措施 19第十章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与效益评价 21第一节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21第二节 规划方案实施效益评价 21第十一章 规划修改成果 22第一节 文字成果 22第二节 图件成果 22附表1 桃江县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修改前后对比表 23附表2 桃江县土地用途分区调整表 24附表3 桃江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 25附表4 桃江县202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26附表5 桃江县2020年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27第一章 规划评估情况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一、区域发展战略机遇2014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大湖经济区正

4、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将成为湖南省加速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释放“一带一路”开放优势的新引擎。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定位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桃江县位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范围内,处于长株潭城市群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辐射地带,是“长三角”、“珠三角”发达地区向中西部产业转移的战略走廊,为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城乡统筹、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域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

5、级提供了机遇。二、推进益沅桃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随着益沅桃城市群发展战略纳入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益阳市委市政府将对益阳市中心城区、沅江城区、桃江县城、东部新区、迎风桥镇、沧水铺、兰溪镇和谢林港镇实施统一规划、统一产业布局、统一环境治理,以经济带建设为纽带,以组团式发展为主要模式,形成“一中(益阳中心城区)四带(益阳桃江经济带,益阳沅江经济带,东部新区经济带,迎风桥经济带)四组团(桃江城区组团、沅江城区组团、东部新区组团、迎风桥区域组团)”。构建合理的城市规模,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强辐射市域及湘中北地区的能力。三

6、、“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精准扶贫战略及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打赢新时期扶贫开发攻坚战,益阳市编制了益阳市“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市28.8万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全市310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其中:桃江县2016-2017年须完成3100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372户易地搬迁任务,到2020年确保45个贫困村“摘帽”、5.07万在册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桃江县将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安置资源状况的基础上,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及扶贫攻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合

7、理确定实施步骤,将精准扶贫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发展和产业发展等行业规划相衔接。四、县域发展战略升级根据桃江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桃江县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揽,始终坚持“135”工作思路不动摇,以“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为主题,坚持扩大投资拉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三大战略,强力推进产业建设、园区建设、交通建设、城镇建设和改善民生五项重点工作,产业建设将是重中之重。产业建设继续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突出抓好竹、绿色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食品等五大支柱产业;园区建设按照“一区多园”发展

8、思路,壮大桃江经开区、灰山港工业集中区两个省级园区;交通建设按照“对外快捷,对内畅达”的要求,到2020年末,建好“1条航道、2条铁路、3条国道、4条高速、9条省道、18条县乡道路”,实现对外通道全面畅通,二级公路连接乡镇,构建全县“半小时经济生活圈”,建设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网络;城镇建设进一步强化县城的区域中心地位,分类推进小城镇发展,着重打造灰山港经济区、马武城镇群经济区。改善民生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和巩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五、交通区位条件提升桃江县东与益阳市区相接,西与安化县相连、北抵汉寿县,南靠宁乡县。洛湛铁路、石长铁路、桃益一级公路、长益高速公路贯穿县境,形

9、成了铁路、公路、水路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交通十分便捷。距益阳市中心城区24公里,距省会长沙仅98公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随着二广高速、石长铁路复线、益娄高速、益安高速公路的建设,桃江的城市(际)交通功能将大大提升,进一步加强了与长株潭城市群、洞庭湖经济圈的联系,给城市经济和城市空间发展带来重要影响。第二节 现行规划主要目标实施情况一、约束性指标实施情况1、耕地保有量现行规划确定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500.00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2014年末桃江县耕地面积为44118.35公顷,超出规划目标618.35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现行规划确定,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

10、7047.00公顷。2014年末全县实际落实基本农田面积37309.20公顷,多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62.20公顷。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4171.04公顷以内。根2014年末,全县实有城乡建设用地13681.91公顷,剩余规划指标489.12公顷,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为96.55%。4、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现行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881.79公顷以内。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571.32公顷,规划剩余指标1310.47公顷,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为30.36%。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现行规

11、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补充耕地任务量不少于2077.84公顷。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2006-2014年间全县补充耕地623.51公顷,实现规划任务量30.01%。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现行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5.18平方米以内。2014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75.38平方米,符合规划控制目标。二、预期性指标实施情况1、建设用地总规模现行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473.34公顷以内。 2014年末,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6186.47公顷,扣除未规划为建设用地的372.18公顷现状水库水面,全县实有建设用地总规模15814.29公

12、顷,剩余规划指标1659.04公顷,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为90.51%。2、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现行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332.86公顷以内。2014年末,全县实有城镇工矿用地2388.77公顷,剩余规划指标1944.08公顷,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为55.13%。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现行规划安排至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64.88公顷以内。2006-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1176.65公顷,规划剩余指标3088.23公顷,规划目标实现程度为27.59%。表1-1 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规划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表单位:公顷、%、平方米指标名称2020

13、年2014年超出/剩余实现程度指标属性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43500.0044118.35618.35101.42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047.0037309.20262.20100.71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7473.3415814.291659.0490.51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171.0413681.91489.1296.55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332.862388.771944.0855.13预期性增量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264.881176.653088.2327.59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3787.481097.732689.7528.98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4、规模1881.79571.321310.4730.36约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077.84623.511454.3330.01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5.1875.3829.8071.67约束性注:表中=-,其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为采用公式=-计算, =/100%,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含372.18公顷未规划为建设用地的现状水库水面。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结论一、规划实施评估结论现行规划实施以来,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土地利用也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依据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和未来发展的客观要求,评估报告提出了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建议方案,建议允许以评估报告提

15、出的调整完善建议方案开展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二、规划修改评审委员会审查结论2017年3月3日,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评审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同意桃江县开展规划修改并下达如下审查意见:1、原则通过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2、同意桃江县中心城区及灰山港镇等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但是建设用地调出区域应同步调整有条件建设区形态,保障重点地区未来发展空间。3、加强与生态红线对接,合理布局中心城区禁止建设区。三、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方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湘国土资办

16、发201660号),到2020年,桃江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6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37440.00公顷。第二章 规划修改工作概述第一节 规划修改的目的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贯彻落实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强化土地宏观调控能力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城乡发展合理用地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桃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的变化,规划实施过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规划提出了诸多新机遇和新挑

17、战。为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更好地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为确保规划更好地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的文件精神,桃江县人民政府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2016年10月13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实施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

18、。2017年3月3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暨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评审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实施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意桃江县开展规划修改。第二节 规划修改的任务结合桃江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桃江县土地利用战略,落实下达的规划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城镇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第三节 规划修改的依据一、现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湖南省实施办法;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二、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及

19、批复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28号);5、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国土资发2014128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7、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湘国土资发

20、201418号);8、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9、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6号);10、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号)。三、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1、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3、益阳市和桃江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4、益沅桃城市群区域规划(2015-2030年);5、桃江县及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6、桃江县城市总体规

21、划(2015-2035);7、桃江县2006-2014年历年统计年鉴;8、桃江县2006-2014年地籍变更数据;9、桃江县相关部门“十三五”规划资料及其他资料。第四节 规划修改工作过程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1、组织准备2015年7月,桃江县人民政府成立“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2、技术准备委托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作为技术承担单位,负责规划评估与修改的技术工作。二、调查研究阶段2015年8月-2016年2月,技术单位在工作小组的带领下,深入桃江县部分乡镇、村庄开展实地调查工作,重点对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研究,切实掌握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为

22、科学合理制定规划修改方案提供依据。三、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2016年3月-2016年8月,在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同意启动桃江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四、编制规划修改方案1、编制规划修改初步方案2016年9月-2017年2月,以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为原则,根据外业踏勘、调查研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多个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方案。经比选、论证形成了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初步方案。2、

23、规划方案听证和部门审查2017年3月,桃江县国土局组织区直部门及乡镇、村民代表召开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初步方案听证会,各听证代表听取了技术承担单位有关规划修改方案的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通过了桃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的相关部门审查,县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务、国土、环保部门等参加了审查会,并出具审查意见。在桃江县范围内依法公示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公告内容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用途、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3、编

24、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根据听证会代表意见和部门审查意见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送审稿。4、规划成果上报规划成果上报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专家审查、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审批。第五节 规划修改基础数据一、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社会经济数据采用统计部门的统计年鉴数据,部分采用相关部门的统计年报及专业数据。二、土地利用数据(1)规划基础数据。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数据采用现行规划中的2005年基期数据。土地总面积206813.60公顷,其中农用地183593.93公顷,建设用地15009.82公顷,其他土

25、地8209.85公顷。(2)规划控制目标数据。桃江县及各乡镇规划控制目标数据采用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桃江县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数据。(3)2014年现状。规划修改年土地利用数据采用2014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4)规划修改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是以桃江县2014年土地现状变更图为工作底图进行编制。表2-1 桃江县2005年、2014年土地利用结构表单位:公顷地类2005年2014年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44214.95 21.38%44118.35 21.33%园地3431.93 1.66%3266.69 1.58%林地127450.86 61.63%126805.3

26、4 61.31%其他农用地8496.19 4.11%8491.10 4.11%合计183593.93 88.77%182681.48 88.33%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484.85 0.72%1993.45 0.96%农村居民点11292.99 5.46%11293.14 5.46%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30.83 0.16%395.32 0.19%小计13108.67 6.34%13681.91 6.6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运输用地651.94 0.32%1149.10 0.56%水利设施用地1191.94 0.58%1296.94 0.63%小 计1843.88 0.89%2446

27、.04 1.19%其他建设用地57.27 0.03%58.52 0.03%合计15009.82 7.26%16186.47 7.83%其他土地水域5614.26 2.71%5522.35 2.67%自然保留地2595.59 1.26%2423.30 1.17%合计8209.85 3.97%7945.65 3.84%总计206813.60 100.00%206813.60 100.00%第三章 规划控制目标修改第一节 总量指标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50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047.00公顷。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

28、量不低于4365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440.00公顷。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60号),规划修改后全县耕地面积调整到4365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440.00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建设用地总规模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473.34公顷以内。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7473.34公顷以内,较修改前保持不变。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4171.04公顷以内。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城

29、乡建设用地控制在14171.04公顷以内,较修改前保持不变。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332.86公顷以内。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303.62公顷以内,较修改前减少29.24公顷。三、补充耕地任务量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2077.84公顷。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2077.84公顷,较修改前保持不变。第二节 增量指标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64.88公顷以内。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

30、地规模控制在4264.88公顷以内,较修改前保持不变。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881.79公顷以内。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881.79公顷以内,较修改前保持不变。 第三节 效率指标修改前: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5.18平方米以内。修改后: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0.00平方米以内,较修改前减少5.18平方米/人。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修改结合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目标的修改,遵循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严格耕地保护和有效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合理需求的原则,对桃江县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由规划修改前的181954.12顷调整为18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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