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成果發表活動:以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經費二分之一,最高不超過二十五萬元為原則。(四)辦理宣導研習經費補助縣市政府有效推動技藝教育,協助辦理各項宣導研習活動,補助五至十萬元。 (五) 補助縣市政府國中技藝教育充實改善教學設備九十七年度技藝教育經費列為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由縣市政府編列預算辦理。依指定辦理施政項目編足預算者,依指定額度給予百分之九設備補助;未編足者扣本部專款補助百分之十。(六)本補助款之補助比率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教育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規定辦理。(七)本補助原則得依本部預算編列情形、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及因應天然災害或其他特殊需
2、要予以調整。五、申請及審查作業:(1) 申請期間:依各項作業計畫策訂之時程辦理。(2) 申請程序:國中技藝教育由縣市政府提出各項活動計畫向本部申請辦理。(3) 審查期限:分別依各項補助案策訂之期程辦理。(4) 審查方式及程序:原則均由縣市政府先作書面之初審,再送本部複(決)審。(5) 審查原則:以補助項目及基準為審查原則,並經會議決定之。 六、經費請撥與核銷:(1) 經費之動支程序:由本部依核定計畫計算補助經費,並函請各校或縣市政府依核定補助額度掣據報本部憑辦。(2) 受補助單位之會計事務處理:縣市政府應將經費補助以代收代付方式,依會計程序辦理,原始憑證並應彙整存放受補助單位。(3) 縣市政府
3、應於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核結相關事宜。 七、補助成效考核:(1) 每年於十月至十二月分兩階段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學程訪視工作:1.第一階段由辦理學校就行政運作、經費運用、教學與課程、教學設備、學生輔導、辦理成效及學生進路等先行自評,並將自評結果填報本部彙辦。2.第二階段由學者專家組成訪視小組,實地抽訪學校辦理情形,訪視結果除分送受訪學校參考改進外,並作為下年度核班及補助經費之參考依據。(2) 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各項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成果報告報本部備查,本部依縣市政府成果報告情形,視需要赴縣市政府了解情況,並作為下年度審查各項活動之參考依據。附表 辦
4、理國中技藝教育開辦經費基準(表一)項次經費別合作班使用說明每週3節規劃每週4節規劃每週5節規劃每週6節規劃依據部頒技藝班經費標準預估一人事費1鐘點費400元34週3節=40,800元4節=54,400元5節=68,000元6節=81,600元授課週數約34週,依實際授課時數核實支付。2輔導教師費1000元10月合作學校的導師每班每月1000元,核實支付。國中隨班輔導教師費及行政費學生數30隨隊輔導教師每人每月最高支領1000元,各國中申辦總人數低於34人者,得以每月1000元計,行政費依實際需要支用。二業務費行政費最高為30,000元用於聘用臨時員工酬金,兼職酬金、加班費、出席費、業務費等項。
5、實作材料費最高為25,000元最高為33,000元最高為41,000元最高為50,000元1.用於支付教學所需。2.由主辦學校覈實購置,由於各類科性質差異甚大,視實際需求情況核予補助。(必要時得向學生酌收費用)3設備維護費1.儀器設備養護及零星設備添購費用。2.視經費狀況酌予支付,由於各類科性質差異甚大,可視實際需求情況核予補助。4教材編印費最高為12,000元最高為16,000元最高為20,000元1.用於編輯及印製教材所需費用。2.視經費狀況酌予支付。5雜費雜雜費等其他費用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自行核處支付項目及標準。惟不得超出總經費10%。6差旅費最高為5,000元最高為6,500元最高為8
6、,000元最高為10,000元1.用於學校辦理本項業務人員需要外出所需費用。7交通費1.學生及帶隊老師往返合作學校學習技藝教育課之交通及費用等事宜,依學生數估列。2.依學校地理位置視實際需求核予補助8薦輔費1.用於國民中學成立薦輔會及配合推動技藝教育所需費用。2. 依學生數估列,每名學生400元。開辦費補助額度160,000210,000元/每班190,000240,000元/每班230,0002800,000元/每班270,000320,000元/每班開班費如有結餘應優先支用於實習材料費,設備維護費。 每週7節規劃每週8節規劃每週9節規劃每週10節規劃7節=95,200元8節=108,800
7、元9節=122,400元10節=136,000元最高為58,000元最高為66,000元最高為74,000元最高為82,000元最高為28,000元最高為32,000元最高為36,000元最高為40,000元最高為13,000元最高為14,500元300,000350,000元/每班330,000380,000元/每班360,000410,000元/每班380,000420,000元/每班每週11節規劃每週12節規劃每週13節規劃每週14節規劃11節=149,600元12節=163,200元13節=176,800元14節=190,400元最高為91,000元最高為100,000元最高為42,0
8、00元最高為45,000元最高為48,000元最高為18,000元400,000430,000元/每班420,000450,000元/每班430,000480,000元/每班460,000500,000元/每班辦理國中技藝教育開辦經費基準(表二)自辦班360元3節=36,720元4節=48,960元5節=61,200元6節=73,440元外聘高中職教師以400/小時編列。隨班輔導教師費1000用於隨班輔導教師費。1.用於支付學生所需。高高為20,000 元雜費等其他費用2. 依學生數估列,每名學生300元。100,000140,000元/每班140,000180,000元/每班180,0002
9、20,000元/每班200,000240,000元/每班7節=85,680元8節=97,920元9節=110,160元10節=122,400元220,000260,000元/每班240,000280,000元/每班260,000300,000元/每班280,000320,000元/每班11節=134,640元12節=146,880元13節=159,120元14節=208,080元300,000340,000元/每班320,000360,000元/每班340,000380,000元/每班360,000400,000元/每班辦理國中技藝教育開辦經費基準(表三)偏遠及山地地區授課週數約34週,依實際
10、授課時數核實支付;自辦班外聘高中職教師授課,每節鐘點費以400/小時編列、國中教師鐘點費360/小時輔導教師費、隨班輔導教師費及行政費合作學校教師100010個月國中教師合作式:35自辦式:合作學校的導師每人每月1000元。隨隊輔導國中教師每人每月最高支領1000元,合作式各國中申辦總人數低於34人者,得以每月1000元計,行政費依實際需要支用。1.用於外聘師資授課教師交通、膳食費膳食費每人每天400元。2.用於學校辦理本項業務人員需要外出所需費用。交通費以公車或火車車 資標準計算,實報實銷。最高為35,000元最高為46,000元最高為70,000元視經費狀況酌予支付。用於學生及帶隊至別所國中上課教師之交通費,以公車或火車車資標準計算,實報實銷。惟不得超出業務費總額5%。 依學生數估列,合作式每名學生400元、自辦式300元。230,000280,000元/每班250,000300,000元/每班280,000330,000元/每班開辦費如有結餘應優先支用於實習材料費,設備維護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