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分)4)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有相应的活动宣传资料和照片,每年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分。5) 每年通过报刊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进行宣传,每年不少于3次,未完成的不得分。36) 尚未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不得分。便民服务每年少于2次的,不得分。“服务卡”基本内容缺少一项,扣0.5分。4、社会效益指标(6分)7) 近一年来,集体未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的,不得分。8) 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一次50人以上的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活动,满意率不低于85%。未开展满意率测评活动的,不得分。对满意率测评尚未进行分析和整改,扣2分。满意率低于85%,扣1分。注: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
2、体不适用本条,不扣分。5、人才效益指标9) 岗位考核未实现100%达标,不得分。相关培训、考核记录保管不完整,扣1分。10) 创建近一年来,集体成员未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得分。6、经济效益指标(4分)11)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未达到的,不得分。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不适用本条,不扣分。7、制度建设(15分)12) 考核制度。未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不得分。考核记录、工作总结有不完善的,扣2分。13) 学习制度。缺乏年度培训计划,扣1分。培训台账不完整,扣1分。培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1分。续7、制度建设14)
3、岗位责任制。缺乏岗位标准文件,不得分。对岗位工作缺乏目标和考核,不得分。岗位人员对职责不了解,扣2分。15) 创新管理制度。尚未针对“服务提供”、“文明建设”两大方面制定具体的改进、创新措施的,不得分。改进、创新措施无亮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2分。16) 激励制度。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措施办法,不得分。8、台账管理17) 青年文明号台账资料。缺少基本内容,少一项扣1分。台账资料散乱、建立不完善,扣3分。小计60二、窗口服务过程管理指标(40分)评分标准1、工作环境(7分)18) 工作场所杂乱无章的,扣1分。119) 服务场所缺少服务标识或办事指南的,扣1分。20) 服务现场业务表格和资料准备
4、不全的,扣1分。21) 服务设施不齐全,不能为办事人员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的,扣1分。22) 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并有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志。23) 张贴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和服务标准。24) 公开监督电话。以上有1项不满足的不得分。行业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执行行业要求。225) 未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工作(包括现场的节能标识),不得分。26) 未开展有效的节能减排活动,不得分。2、工作业绩27) 查任务书及相关的考核资料,未达到任务要求的不得分。未进行工作业绩考核的,不得分。28) 一年内有责投诉超过3次的,每多一次扣1分。第一类服务窗口可适当放宽要求。3、服务行为(14分)29) 发现有工
5、作人员仪表、举止不得体,服务态度差的,不得分。30) 经抽查出1人次或以上未按要求着装、未佩戴工号章、团徽,不得分。31) 抽查直接服务受众的工作人员25名,如有一人不能熟练讲普通话,不得分。续3、服务行为32) 缺乏有效的服务规范或标准,有违反服务标准作业的,或受到服务投诉的经调查属实的,不得分。33) 抽查近一年来的考勤记录,集体成员迟到早退情况屡次发生的,不得分。34) 尚未执行首问责任制,不得分。针对集体的投诉有涉及首问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经查实不得分。35) 尚未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得分。针对集体的投诉有涉及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经查实不得分。4、岗位技能36) 查看岗位劳动
6、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业务培训等活动记录,每年少于2次的,不得分。37) 尚未实施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和争优活动的,不得分。5、人员管理38) 培训计划未针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不得分。考核评价记录不完整的,扣1分。39) 抽查25名集体成员,如有1人不知晓本集体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不得分。6、其它【否决项】40) 该集体符合建团条件,没建团组织的,不具备创建资格。【否决项】41) 创建负责人没有参加团市委举办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活动的,不具备创建资格。42) 集体成员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受到党纪政级以上处分的,不具备创建资格。40三、加分指标(限加15分)加分标准1) 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
7、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此项限加2分)2) 每年集体中市级(含市级部门)及以上先进个人数量超过3人,每多1人加1分。(此项限加3分)3) 领导重视(参加会议,并对工作、活动进行抽查),每年参加青年文明号相关活动次数多于3次,每多1次加1分。4) 能积极参与系统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以表彰和文件为准。5) 每年通过报刊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进行宣传,次数超过3次,每多1次加1分。6) 近一年来集体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超过3次,每多1次加1分。备注:加分举例:1)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超过4次,每多1次加1分。某青年文明号集体每年志愿服务活动次数5次,该项加1分,6次,则该项加2分。生产
8、班组类一、生产班组类基础指标(60分)无正式文件扣1分,创建领导成员对职责不了解扣2分。无正式文件扣1分,创建计划、目标缺乏可行性扣2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未完成的,每少1次扣1分。5) 每年通过报刊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进行宣传,有相应的活动宣传资料和照片,未完成的不得分。(10分)6) 近一年来,集体未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的,不得分。7) 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一次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满意率不低于85%。8) 岗位考核未实现100%达标,不得分。9) 创建近一年来,集体成员未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得分。10)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未达到的
9、不得分。11) 考核制度。尚未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的,不得分。12) 学习制度。培训台账不完整,扣2分。培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2分。13) 岗位责任制。14) 创新管理制度。15) 激励制度。16) 青年文明号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建立不完善,扣3分。二、生产班组过程管理指标(40分)1、安全生产过程管理17) 未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的,扣1分。无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相关记录的,扣1分。安全监督管理未落实的,扣1分。18)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有缺失的,每少一个制度、预案,扣1分。19) 安全责任制尚未
10、落实到具体岗位的,不得分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的,不得分。20) 尚未实施安全教育学习的,不得分。近一年未参加或开展应急预案演习活动的,不得分。21) 尚未对本集体、本班组所辖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危险点进行识别登记的,不得分。未制定安全检查卡的,不得分。22) 未建立事故调查、事故处理、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的,不得分。抽查25名集体成员,如2人以上不了解“四不放过原则”的,不得分。23) 新员工、转岗员工、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岗前培训、资格培训的,不得分。2、现场管理24) 尚未制订和实施有效的现场管理规范的,不得分。25) 作业场所尚未进行区域划分、未实施定置管理的,不得分。工具、物料摆放杂乱无章,标识
11、不清的,不得分。26) 作业现场未张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不得分。27) 现场应急设施不具备、应急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分。28) 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并有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志。29) 张贴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和服务标准。30) 公开监督电话。以上有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31) 未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工作(包括现场的节能标识),不得分。32) 未开展有效的节能减排活动,不得分。3、生产过程管理33) 尚未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作业指导文件的,不得分。34) 生产检验记录不完善的,不得分。35) 未设定本集体/班组的质量目标的,不得分。无目标实施方案的,不得分。36) 未开展质量
12、攻关小组或QS小组活动的,不得分。37) 在工作中努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大力开展双增双节和修旧利废活动,并有详细的记录。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不得分。未开展双增双节和修旧利废活动或缺乏相关记录的,扣1分。38) 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现象的,不得分。39) 设备、用具、仪器检查保养不及时、不到位的,不得分。40) 缺乏与其他班组/岗位协作的,不得分。应询问了解其他班组/岗位。4、班组基础建设41) 考勤管理、生产管理、不合格管理、安全活动、违章记录、培训记录、政治学习等各类台账规范、齐全,缺少一项扣1分。42) 查看岗位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
13、比武和业务培训等活动记录,每年少于2次的,不得分。43) 发现有不按要求着装现象,不得分。44) 经抽查出1人次或以上未佩戴工号章、团徽,不得分,特殊工作除外。45) 加强集体成员之间的沟通互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缺乏有效的沟通手段的,不得分。46) 抽查25名集体成员,如有1人不知晓本集体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不得分。5、其它【否决项】47)该集体符合建团条件,没建团组织的,不具备创建资格。48)创建负责人没有参加团市委举办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活动的,不具备创建资格。49)集体成员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受到党纪政级以上处分的,不具备创建资格。后台服务/管理类一、后台服务/管理类基础指标(60
14、分)2) 以正式文件下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进计划,有工作总结。无正式文件扣1分,创建计划、目标缺乏可行性扣2分,无工作总结扣1分。教育学习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每少1次扣1分。“服务卡”基本内容缺少一项扣0.5分。每年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11) 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未达到的不得分。考核记录、工作总结有不完善处扣2分。二、后台服务/管理过程管理指标(40分)18) 工作场所杂乱无章的,不得分。19) 工作场所缺少服务标识或办事指南的,不得分。20) 服务设施不齐全,不能为办事人员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的,不得分。21) 工作场所醒
15、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并有创建青年文明号标志。22) 张贴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和服务标准。23) 公开监督电话。24) 未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工作(包括现场的节能标识),不得分。25) 未开展有效的节能减排活动,不得分。26) 查任务书及相关的考核资料,未达到任务要求的,不得分。27) 发现有工作人员仪表、举止不得体,服务态度差,不得分。28) 经抽查出1人次或以上未按要求着装、未佩戴工号章、团徽,不得分。29) 抽查直接服务受众的工作人员25名,如有一人不能熟练讲普通话,不得分。30) 缺乏有效的工作程序或标准,有违反程序作业的,不得分。31) 抽查近一年来的考勤记录,集体成员迟到早退情况屡次发
16、生的,不得分。32) 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不得分。33) 尚未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进行统计分析的,不得分。34) 查看岗位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业务培训等活动记录,每年少于2次的,不得分。35) 尚未实施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和争优活动的,不得分。36) 培训计划未针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不得分。37) 抽查25名集体成员,如有1人不知晓本集体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不得分。38)该集体符合建团条件,没建团组织的,不具备创建资格。39)创建负责人没有参加团市委举办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活动的,不具备创建资格。40)集体成员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受到党纪政级以上处分的,不具备创建资格。机关事业单位类一、机关事业单位类基础指标(60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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