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组 员: 各监理单位总监2.2 房建部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2.3责任划分(1)房建项目部行政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房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人;(3)房建项目部工程组、技术组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4)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2.4工程组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及日常检查工作。2.5技术组对质量工作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第三节 质量目标管理3.1工程质量目标为工程项目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均为合格,争创优质工程。3.2工程开工前,现场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结合本
2、工程的特点,按照房建部创优工作计划,制定保证措施并认真落实,并报建设公司备案。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4.1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申报工作。对政府监督部门提出的施工质量整改意见,现场负责人监督监理单位、承包人进行整改,整改意见和处理结果应及时报监督部门备案。4.2监理单位、承包人须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报房建项目部备案。现场负责人监督监理单位、承包人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4.3建立房建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的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报建设公司总工办备案。4.4根据市建委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按照监理规定时间将见证取样计
3、划报监理单位审批,并报房建项目部备案。4.5实行材料准入制,监理单位审查材料生产厂家的资质,对暂估材料、路用材料、商品砼、防水材料、钢材、空调等材料设备在通过监督备案的前提下,征得房建项目部意见后再审批。4.6技术负责人监督监理、承包人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编写总结报告。4.7现场负责人参加隐蔽工程的分项验收,监督监理单位的分项验收工作情况,并履行业主签认手续。4.8房建项目部对质量管理实行日常巡视、质量抽验、拉练普查和阶段检查等办法。(1)施工过程中现场负责人通过日常巡视,监督、检查监理和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应留有记录(见附表1),定期进行汇总。(2)拉练普查:监理单位每月组织拉练普
4、查,房建项目部、监理单位、承包人有关人员参加,对所有在施项目的进度、质量、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进行检查,并应突出检查重点工序和重点部位,同时要做好检查纪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要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并于2日内以纪要的形式下发给承包人,报房建项目部工程组备案。(3)阶段检查:结合本工程特点,为实现预定的工期质量目标,将本项目的施工进度划分为两个阶段目标,每阶段侧重点不同,阶段检查由房建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全面检查各标段的质量管理、工程进度、文明安全施工组织等情况。4.9开展工程质量月活动,以此提高工程建设者的质量意识、创造精品工程意识,本项目适时组织开展每年一
5、次的质量月活动。4.10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要保护好现场,按质量事故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4.11执行工程首件验收制,首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实施。4.12 本工程开工前上报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第五节 附 则5.1 本实施细则由房建项目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表1:工程日常巡视检查表附表2:房建项目部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表附表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表附表4:承包商工程质量责任人档案表附表5:首发房建部首件验收单编号:受检单位检查位置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受检单位(签字):处理意见:根据以上检查结果,你单位违反了房建项目部工程阶段目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 条。决定给予扣 分的处理。检查人:注:本表一式三份,业主、监理、承包人各一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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