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对本专业有深入的研究,能及时掌握专业发展信息,较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2.教科研能力要求(近三年)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条。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或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主编过相关专业教材(学术著作)1部或参编相关专业教材2部。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主持过横向课题,且到账资金1万元及以上。拥有授权发明专利(前三名)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前二名)。主持完成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要负责人(前三名)或院级精品课程主持人。3.教育教学能力要求(近三年)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条;中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3条。院级以上教学
2、名师。承担过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院级教学类比赛(教学竞赛、信息化大赛、微课、课件等)三等奖(含推荐省赛)以上。院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前三名)或一等奖(前五名)以上。省级精品教材主要负责人(前五名)。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立项并结题。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奖励。在国内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相关专业全国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相当学术职务。二、选拔与聘任程序 1.学校发布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安排。 2.申报人员向分院提出申请。3.分院组织申报人员述职,并展示近三年的教育教学与教科研成果;分院依
3、据申请人的专业建设思路,客观、公正、公开地确定推荐人选(每专业推荐1人),分院公示后报人事处,同时提交专业带头人推荐表(附件1)、推荐专业带头人汇总表(附件2)。4.人事处将推荐材料汇总后,会同教务处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正式聘任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5.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专业带头人不能履行职责或新增专业时,必须由二级学院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变更和增加;审批程序同上。6.不符合专业带头人条件的人员,可聘为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至少应具有中级职称。三、专业带头人主要工作职责1.主持、指导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确定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
4、革中发挥主导作用。2.跟踪国内外专业发展的动向和趋势,主持开展专业发展状况调研、专业人才需求状况调研和毕业生跟踪调查,任期内每年完成调研报告1篇以上。2.负责制定与修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组织专家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并参加分院组织的论证。3.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制定的原则意见,组织人员编写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审核教学大纲并写出审核意见,提交分院。4.研究制定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指导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工作,有重点地培养专业骨干教师。任期内指导1-2名本专业骨干教师。5.每年对本专业专兼职教师听课不少于10次,检查指导教师教学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本
5、专业教师、学生座谈会,征求对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6.组织开展专业学术活动。组织校外专家每年面向本专业师生举办本专业领域的专题讲座至少1次。聘期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或主编规划教材1本,或申获市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7.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促进校企合作,提高实验实训室使用绩效。任期内建设不少于5个稳定的紧密型校外实习基地。8.加强对学生专业教育,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9.每年系统地承担1-2门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10.完成学校、分院交办的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其他任务。 四、专业带头人待遇1.聘期内专业带头人享受专项奖励200元/月,专业负责人享受150元/月。
6、建设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专业分别增加150元/月、100元/月、50元/月;新建专业自开始招生的3年内增加50元/月。高职本科专业带头人按照350元/月发放,隔年招生专业按照300元/月发放。由高职专业带头人兼任的,在高职专业带头人专项奖励基础上增加150/月;隔年招生的增加100元/月。对停止招生的专业第一年按标准的2/3发放,第二年按标准的1/3发放。专业带头人专项奖励按月发放,共发放10个月,2、8两个月不发。考核不合格的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照学年总额的50%扣回。2.聘期内,每个专业带头人享有10000元专项建设经费,在教务处立项,专门用于调研、专业开发和建设研究的非公派车旅费
7、、资料费等。经费卡由专业带头人负责支配使用。3.在进修、培训、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优先安排。4.同等条件下,在晋升职称、岗位晋级和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5.每两年组织一次“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专业带头人”评选,在“教学工作年会”上表彰并奖励500元/人。6.聘期内获得市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等称号的专业带头人享受学院一定的奖励。五、专业带头人管理与考核1.专业带头人在学院领导下,全面主持本专业内涵建设工作。专业带头人应经常向学院汇报专业建设情况,以取得工作上的指导与支持。2.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合格标准:每项工作职责均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材料真实可靠,专业
8、建设卓有成效。不合格标准:工作职责中有一项质量不合格或完成量未达到职责中所要求的一半。每学年考核一次,专业带头人每学年结束后向分院递交书面总结材料,考核结果由分院汇总后于7月底前分别抄送人事处、教务处各一份。3.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可连任。4.专业负责人职责、专业建设研究经费使用、管理与考核办法与专业带头人相同。六、本办法自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起开始执行七、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推荐表2、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表姓 名出生年月申报专业(代码)及专业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学历学
9、位、专业技术职务及晋升时间从事本专业教学时间累计(年)近三年申报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考核等次学期课程名称课程类别(理论、实践)学时考核等次近三年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名 称立项日期排名级别完成情况近三年编写教材或学术论著教材名称近三年已结题的教科研纵、横向课题研究课题名称教学类获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技能大赛获奖 获奖名称及等级近三年成果奖励成果名称个人认定个人认定符合专业带头人认定条件中:教科研能力要求中第 条、教育教学能力要求中第 条。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学院审议意见上述信息经审核,属实。符合专业带头人认定条件中教科研能力要求中第 条、教育教学能力要求中第 条,并在本部门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院长签名: 盖章 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 (符合/不符合)学校专业带头人聘任条件, (同意/不同意)推荐聘任为专业带头人。教务处处长签名(盖章): 人事处处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意见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签名:年 月 日 学校聘任意见校长签名:附件2: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推荐汇总表分院:姓名专 业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备注分院负责人签字: 盖 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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