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3 ,大小:77.64KB ,
资源ID:1879044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87904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民法学教案.docx)为本站会员(b****2)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民法学教案.docx

1、民法学教案民法学教案引论【教学目的和要求】概括了解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明确民法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关系;初步掌握民法在国内外的基本发展脉络;掌握民法的主要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的主要内容;民法是一个历史范畴;权利是民法的核心。【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辅助教学手段】电子讲稿。【计划教学时数】2学时。一、民法是规范商品经济的基本法1、民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一切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最早、最为完备、最为基本的法律。民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及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更为密切,更为直接。2、民法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范畴的含义。举例说明民法的产生

2、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民法内容和变化的决定性影响。如商标法、专利法、噐官移植法、格式合同、网络侵权、人格权的扩大等等。二、国外民法发展的简要回顾1、民法渊源于古罗马法。公元前451-450年制定的十二铜表法是目前发现的古罗马最早的成文法。罗马法是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6世纪罗马奴隶制国家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罗马法内容庞杂,诸法合体,其中最为完备的是罗马私法。马克思、恩格斯对罗马法历史地位的高度评价。查士丁民国法大全集罗马法精华之大成。四个汇编: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篡、法学阶梯、新津。罗马私法除诉讼法部分外,实体法分人法和物法两部分:人法部分主要包括人格、家和家属、家长权、婚姻和夫权、家

3、主权和恩主权、准奴隶等;物法主要内容是物权、继承、债和准契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私犯(侵权行为)等。2、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体系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并开创了实体与程序分别立法的先例。该法由总则和三编构成,共2283条。第一编:人。包括民事权利的享有和丧失,住所、结婚离婚、收养、亲权、监护等;第二编:财产权。包括财产的分类、所有权、用益权、使用权及居住权、地役权等;第三编:取得财产的方法。包括继承、赠与、契约式合同之债的一般规定,非因合意而发生的债、债务的担保、时效和占有等。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确立并贯彻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平等自由和契约自由三大原则。3、189

4、6年的德国民法典。该法以学说汇簒为基础,分五编,共2285条。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债的关系法,第三编物权法,第四编亲属法,第五编继承法。该法在内容和体系上均有创新。如将总则独立成编,对整部法典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进行概括性的规定;在内容上规定了法人制度和法律行为;扩大了债的内涵和外延,对所有权进行必要限制和干预;增设了无过失责任等。4、瑞士民法典和瑞士联邦债务法是典型的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5、1922年的苏俄国民法典,分总则,物权、债和继承四编,共436条,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三、我国民法发展的简要回顾。1、中国有着丰富的法律文化,但长期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民事立法不发达。原因:小

5、农经济,重农抑商,礼法不分。2、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草案。主要借鉴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法典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1569条。3、中华民国民法典,19291930年,中国第一部正式公布实施的民法典。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共1225条。民商合一模式。4、建国后的民事立法。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民法典,1956年完成草案,分总则、所有权、债和继承四编,共525条,体例采苏俄民法典模式。1962年,全国人大第二次起草民法典,1964年7月提出草案,包括总则、所有权、财产继承三编,共262

6、条。多为当时的经济与民事政策。1979年,全国人大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2年5月完成草案,分8编,共465条。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民法通则;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XX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5、目前我国民法体系。民法通则为基本法,156条,以传统民法典总则部分的内容为基础,对传统民法中分则部分内容也作了简要规定。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为主要民事法律。合同法分总则、分则两部分,共 条,总则部分基本反映了传统民法典债编通则的内容,分则对各种合同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物权法分总则

7、、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五编。婚姻法、继承法基本上相当于传统民法典中的亲属编和继承编。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为民事特别法。我国实行民商合一模式。6、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和体系目前已制定了草案,但仍有争议。主导观点是:民商合一;以民法通则为基础;主要参考德国民法典结构。四、民法的主要内容(一)本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1、民法总论。基本依据是民法通则,同时参考传统民法典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时效与期间。2、人身权法。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专门规定了人身权,其基本内容正在深入广泛的发展。3、物权法。主要法律根据是新颁布的物

8、权法、民法通则的第五章及房地产方面的法律和担保法的有关部分。学理体系上参考传统民法学的物权编。4、债权法。主要法律根据是民法通则第五章和第六章以及合同法。其基本内容是商品交换和具有商品交换性质的各种动态的财产关系。5、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内容较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已单独列为核心课程,本课程不再讲述。6、亲属法。包括婚姻和家庭,我国婚姻法早已成为独立学科,另设婚姻法课程,本课程不作讲述。7、继承法。主要法律根据是现行继承法及司法解释。8、民事责任和侵权行为法。此外,公司法、票据权、海商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是民事特别法,在学理上称为商法,另开设商法课程,本课程不作论述。(二)民法主要内容的高

9、度概括(8个字)1、主体-公民、法人、其他非法人组织等;2、权利-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等;3、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时效等;4、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三)民法的核心-权利1、讲主体是讲谁有权利;2、讲权利是讲有什么权利;3、讲行为是讲如何取得和行使权利;4、讲责任是讲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一编 民法总论第一章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求】重点掌握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调整方法、我国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深刻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了解我国民法的性质、表现形式及其效力范围。掌握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教学重点及难点】民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是私法、

10、权利法、市民法。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辅助教学手段】电子讲稿。【计划教学时数】6学时。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适用一、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人们私人生活的基本准则之一,其内容十分宽泛,涉及到人们生活的许多方面。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员,我们从一出生,就和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就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我们到商店去购物,就与商店形成了买卖关系;我们完成了一项发明、出版了一本著作,就形成了知识产权关系;某个自然人去世,就在其特定的范围的亲属间形成了财产继承关系。可见,不管你有没有

11、意识到,民法已深深地介入了我们的生活,并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法律上使用“民法”一词始于1929年5月民国政府公布的民法总则。汉语中“民法”一词源于日本;日本民法典的“民法”一词译于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的“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与“万民法”相对应,后者演变为现在的国际私法。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在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古代文明的同时,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法律文化。从公元前21世纪建立的夏朝开始,我国的法律制度就已萌芽,夏朝即有“禹刑”之说。至春秋战国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我国的

12、法律制度逐步形成。历经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我国的法律制定、法典编纂不断发展,不仅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而且对周边国家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是,在我国漫长的法制发展过程中,刑法占据统治地位,形成了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的特点。据史料记载,我国在殷商时期就有了禹刑、汤刑等以刑法为主的法律,这一时期虽也有调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但内容不多、散见于史书之中。如礼记有“田里不鬻”之记载,意为土地不得买卖;周礼有“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凡买卖者必质剂焉”之记载,意为重要的买卖关系应当有书面契约。诗齐风南山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之说,意为婚姻大事须

13、由父母主持,媒人说合。到了唐代,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已涉及到财产法、契约法、亲属法、继承法等诸多方面,有些内容还规定得较为详细。随后的历朝历代,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均有所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自始未能形成具有学科意义上的民法。我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之所以未能形成独立、系统的民法,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的法律,其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而我国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一直占主导地位,历代统治者在经济政策上也一直采用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措施,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这就使民法缺少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二是我国的刑法一直比较完备,统治者往往以刑代民、利用刑法来调

14、整民事关系,从而使得社会对民法的要求不甚迫切。三是我国历史上一直缺乏人权、平等的理念。民法的核心理念是权利、平等,没有权利、平等,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民法。而我国历史上缺少的恰恰是这些,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严重抑制了民法产生的思想基础。直到清朝末年,随着当时法制改革的发展,民法才正式出现在我国的法律文献中。1907年,清政府决定制定大清民律,并着手起草。至1911年,大清民律草案编纂完成。该草案仿德国民法典拟定,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5编,共33章,1569条。其中,前三编委托日本法学家松岗正义、志田钾太郎协助起草,后两编由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草案曾提交资政院审议,但至清

15、朝灭亡该法也未能公布。1925年,北洋军阀政府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上,编纂完成了中华民国民律草案,该草案的内容与大清民律草案大致相同,但该草案也没能公布施行。南京国民政府于1927年成立后不久,即在立法院设立民法起草委员会着手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从1929年至1930年,立法院先后通过民法典的总则(1929年5月)、债(1929年11月)、物权(1929年11月)、亲属和继承(1930年12月)5编。该法共计1225条,于1931年5月起施行。国民党政府于1949年败退台湾后,该法在台湾地区继续施行。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民法典,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施行的民法典,该法的内容主要来自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民法典,同时也保留了不少封建传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即明令废除了包括民法典在内的“六法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民事立法几经周折,制定民法典的工作也几上几下,至今仍未制定出来。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民法起草小组,着手我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至1956年,起草小组完成了民法典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计五编、433条。但由于195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