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在野党的逻辑也很简单:民进党支持的,我就反对。为人民监督政府是在野党的天职,但是我们的在野党只会反对,不会监督。解严以后的台湾,民主政治被简化成投票,所以如果采用升高对立的方式可以得到选票,政治人物会乐此不疲,虽然绝大多数的人民多么期待一个安和、稳定的生活环境。为什么制造对立会有选票?关键在于:我们的制度虽然解严了,但是人民的心灵还没有解严。没有人是神,没有人能够保证统或独对台湾的未来最有利。心灵开放的人会容忍不同的意见,封闭的心灵就会造成威权与排他。只有当大多数人民的心灵打开了,我们才能享受自由的好处,否则自由只会成为抗争的代号,而长期活在抗争不断的社会,没有人的心灵会是宁静、幸福的。这
2、一切都有赖适当的公民教育。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民教育?美国哲学家盖尔斯敦(William A. Galston)将教育分为两种:哲学教育和公民教育。前者以追求和探究真理为目的,例如物理、生物、数学等学科的主要特点是,其研究不受特殊社会和政治环境影响,而且由于它的目标是追求真理,所以即使其研究成果可能危及所处社会的基本信仰架构,也不会影响这类学问的探讨和研究方向。相对于哲学教育,公民教育的目的不在追求真理,而是要陶冶社会成员的人格,使其能在所属的政治社群中,有效地实现个人的生命理想,并因而强化和支持其社群。所以公民教育结合政治社群的目标,以培养适合该政治社群良好运作所需要的公民为目的(Gals
3、ton, 1991: 242-43)。现任宾州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校长的古德曼(Amy Gutmann)也有类似的主张。她认为最不具争议的教育目标是“有意识的社会再制”(conscious social reproduction)。古德曼认为,尽管我们对于自由和德行的相对价值、美好人生的本质、以及道德品格的元素等问题,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却仍然共享一个相同的承诺:共同创造我们所属的社会(Gutmann, 1987: 39)。一个人要能参与社会的再制,需要一些相关的品德和能力。尤其是品德,更应该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因为一个人即使拥有充足的公民知识和能力,也不一
4、定成为社会再制的贡献者。譬如:知法犯法在我们的社会屡见不鲜。懂得法律是常识,遵守法律是道德,会把公民知能当成满足私人的工具,就是缺乏公民品德。事实上任何一个人类社群的和谐稳定,其必要条件是成员之间具有一定的行为规范,这就是道德存在的理由,没有一个能够存活的人类社会不需要道德。同样地,一个稳定和谐的政治社群,也需要培养其成员在成为公民之前,能具有一定品格,因为要改善一个社会必须从改善其公民入手,只有良善的公民才能创造幸福的社会(Pratte, 1988: 3)。因此古德曼指出,培养品格是教育合法且不可避免的功能(Gutmann, 1987: 41),所以公民的品德教育应该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如果公
5、民教育的目的是达成政治社群的目的,则威权体制国家的公民教育就应该不同于自由体制。因此,我们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公民教育,取决于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毫无疑问地,我们目前的政治体制是民主政治,但是如果更精确地说,我们是一个自由主义的民主政治(liberal democracy)。因此,要使这样的政治体制能够运作良好,公民教育至少应该包括两个重点:培养自由主义的精神和品德,以及民主政治所需要的公民素养。根据学者的分析,将自由主义(liberalism)和民主政治搭配在一起,在今日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从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历史或民主政治的历史来看,它们的结合并不是如此自然,自由主义的传统并不在民主政
6、治观的脉络中。早期的自由主义者对民主政治充满担忧,他们担心失序和多数暴力的问题。事实上当代自由主义到了二十世纪,才和民主政治结合成自由主义的民主(Hiley, 2006: 9)。理论上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政治体制不必然是民主政治,因为传统上自由主义者所追求的是政府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合理界限,也就是说,自由主义关心的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当代重要的思想家柏林(Isaiah Berlin)指出,古典自由主义者如洛克(John Locke)、弥勒(John Stuart Mill)、康士坦(Benjamin Constant)、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就主张,应该存在某一
7、个个人自由的最小范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侵犯它,因为如果这个区域被入侵,则个人的自然能力将无法正常发展。因此古典自由主义者企图在私人生活和公共权威之间,划出一个界限(Berlin, 1969: 124)。根据柏林的论述,这个意义的自由概念和某种独裁政体可以兼容,因为这个意义的自由主要关心的是控制的范围,而不关心控制的来源。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个具自由主义心灵的独裁者,允许其臣民拥有广泛领域的个人自由,只要他不入侵这个自由专区,就合乎古典自由主义者所描述的自由。因此,这种意义的自由和民主或自我治理至少在逻辑上并不联结在一起。这也就是说,个人自由和民主规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因此民主和个人自由的
8、关系比许多宣扬者认为的还要薄弱(Berlin, 1969: 129-31)。如果依据柏林的说法,古典自由主义追求的是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即个人不被干涉的自由;然而民主政治所强调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概念,显然包含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即个人可以做些什么的自由。1因此,当代自由主义者(例如罗尔斯),并不特别区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2但值得提醒的是,自由主义和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的结合也不完全兼容。国人常把自由和民主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之间会产生不一致,自由主义的核心是个人自由,而民主政治则强调政治平等。自由主义的民主是自由主义加上民主,自由主义是
9、一种意识型态,而民主政治则一种制度设计。因此,所谓自由主义的民主体制,是透过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限制民主决策的范围。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中,民主不是全部,甚至不是主要的部分,自由主义的价值观才是核心。如果根据古典自由主义学者、同时也是经济学家的海耶克(Friedrich Hayek)的观点,则民主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个人自由,所以自由主义式的民主政治重视的是个人自由。基于保障个人基本自由的考虑,民主不是最终的价值,只是实现个人自由最有效的工具而已(Kukathas, 1998: 23-26)。所以海耶克反对民主多数决的无限制使用。事实上任何侵犯个人基本自由的决策,即使是多数同意也不具有正当
10、性。透过公投方式,多数公民赞成将郭台铭一半的财产平分,这是民主,但这样的民主作为,显然侵犯郭台铭的自由。先进民主国家都以宪法保障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个人基本自由,使这些自由不会受到一般民主多数决的侵犯。由于我们的宪政体制也是自由主义式的民主,所以郭台铭的财产并不属于民主决策的范围。1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区别,是柏林对当代有关自由概念最重要的贡献,详见其自由四论论(Four Essays on Liberty)一书中“Two Concepts of Liberty”一章。2 罗尔斯用三个项目定义自由,即行为者、限制、行为者自由去做或不做什么,参见Rawls,1971: 202. 事实上以台湾目
11、前所出现的问题,关键并不在制度,而是人;最需要改革的不是民主制度或法令规章,而是人心。目前社会种种失序和乱象的症结在于:我们的人民是以威权的心态在运作一套自由民主的制度。这就像开着一部宾士轿车的主人,停在红绿灯口打开车窗吐槟榔汁一样:物质先进但心灵野蛮。诚如学者强调的,当代民主政治的健康和稳定,不只是建立在制度的正义,而且也依赖其公民的质量和态度,良好的公民质量和态度就是社会的资本(social capital)(Kymlicka & Norman, 2000: 6)。当然,好人和好公民所需要的质量和德行并不相同,良好公民只涉及维持一个良好政治体制所必要的质量(McKinnon, 2000:
12、144)。因此,本文所关注的是:如何塑造具有自由主义心灵(liberal mind)、适合于自由民主体制的合格公民。在一个自由主义的民主社会中,公民需要什么样的品格和德行?针对这个问题已经有许多学者提出他们的想法。盖尔斯敦将公民德行分为两类,一类是维系任何政治社群都需要的一般德行,另一类则是自由主义在社会、经济和政治三大领域所需要的德行。一般德行包括勇敢、守法和忠诚;自由主义在社会上需要的德行是独立和容忍;经济上需要工作伦理、适应力、守时和创新;政治上需要尊重他人权利、分辨候选人的才能和人品、适度自我节制等(Galston, 1991:221-27)。另一位当代自由主义学者莫西度(Stephe
13、n Macedo)强调的公民德行是:尊重他人生活的意愿、广大的同情心、尝试新事物、自制、自我发展、服从公正法治等(Macedo, 1990: 265-72)。以下的论述将针对台湾民主政治当前实践所呈现的扭曲和误解,提出最具相关性的公民教育重点。以下的讨论将区分自由主义心灵和民主政治品格,尽管这两者在某些品德要求上无法区分,但这样的作法主要是为了区别消极公民和积极公民的德行。所谓消极公民是指没有太大意愿参与政治事务的公民,而积极公民指的则是积极扮演自我治理的公民。这个区别有点类似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对臣民(subjects)和公民的区分:自由主义心灵是指自由社会人民
14、扮演臣民的角色时,所应该具有的态度和德行;而民主品格则是担任公民角色时所应具备的德行。事实上消极公民所应该具有的品德,也是积极公民所应有的;而积极公民所需要的品格特质,对一个只想当消极公民的人而言虽然比较不重要,但仍然有必要,因为理想的公民教育是要为合格的未来公民预作准备,所以两种德行都应该重视。三、自由主义的心灵 自由主义是什么?几乎所有自由主义理论的支持者都同意,自由主义包涵许多不同的主张,所以很难为它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学者指出,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保守主义这些名词好像姓氏一样,许多在这些名词之下的理论和原则,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共同处。这些语词代表的是一种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
15、emblance),所以不可能找到任何一组学说或原则是它们所共有的,也不可能找到一组命题可以被视为这些意识型态的核心或本质(Waldron, 1987: 127)。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指认出一些观点,是较不具争议性的自由主义主张,以及自由主义心灵的一些特质。1、容忍歧见 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承认,对于什么是美好人生?并没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标准答案,所以对于人应该如何过活?这个问题,应该尊重个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政治设计必须能包容各种不同的人生观。这也就是说,自由主义不是针对个人道德的完整理论,而只是对不同道德和政治观点设计一定的限制,目的是使各种不同却可以兼容的美好人生观,都能够在
16、这样的政治设计中和谐共存。一般认为,自由主义的诞生和十六、十七世纪的宗教战争有密切的关系。希腊和中世纪的思想家认为,只要透过人类的理性作用,自然就会对何谓理想的生活方式产生一个正确的解答,所以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促进和实现此一理想的人生观(Larmore, 1990: 340)。但是这种想法不只为专制政权奠定一个合理化的基础,也是中世纪基督教专断排他的原因。依据罗尔斯的分析,中世纪的基督教是一种接近绝对权威的宗教。其认为得到救赎的惟一方式,就是接受教堂所教导的信仰,而这个信仰就是惟一的真理,而且这个宗教权威是以全世界为其范围(Rawls, 1993: xxiii)。换句话说,这样的宗教观是独断
17、、排他且具扩张性格的。这种宗教性格,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期间促成宗教一统的局面崩解,裂解成宗教多元之后所造成的结果是不同信仰之间的尖锐对立,导致西方十六、十七世纪长期的宗教冲突。冲突的原因很简单:不论主流教派或异教徒,都认为自己的信仰是通往天堂的惟一通道,为实现真理,消灭或铲除异己是必要的。但是哪一个宗教能够证明自己就是真理,别的宗教就是邪说?宗教多元却各自坚信自己就是真理的结果,战争就变成不可避免的。事实上不只宗教上会产生多元,价值观也会出现多元。除非采取高压或强制的手段,否则如果让每一个人自由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生活方式,不可能出现一个统一的答案。当然人们的选择不同,并不代表每一种选择都一样正
18、确。有些选择者可能缺乏知识、理性不足或信息错误,以致作了一个错误的选择。但罗尔斯认为,即使是信息充足、推理正确、公正无私且深思熟虑的合理公民,对于理想的人生是什么,也会产生不同的主张和学说,他把这种差异和多样性称为合理多元(reasonable pluralism)(Rawls, 1993: 36-37)。如何在宗教以及合理学说多元的前提下,让人们能够和平相处、避免冲突和战争,这就是自由主义政治主张的核心问题。为了尊重每一个个体都能自主地追求自己认定的美好人生,容忍差异就是多元却具对立性的主张能够和平共存的惟一方法。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理想是:尽可能包容各种不同学说和主张,因此自由主义公民最起码
19、的素养是:容忍不同的主张。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多元社会是个人自由的必然结果,而一个真正自由多元的社会,不只是社会上存在不同的主张,因为不同主张之间可能彼此充满敌意和仇恨,最重要的是社会成员必须普遍具有容忍不同主张的胸襟和雅量。所以多元社会的真谛,不是指社会上有许多不同主张,而是指公民普遍具有容忍多元的精神。一个在不同主张之间充满排他和敌意的社会,只能算是一元社会。如果用这个标准来看,台湾现在的社会比较象是很多个一元那种形式的多元社会。英文“liberal”这个字,可以指自由主义的或自由主义者,但它主要的意思是大方的、宽厚的、大度的,所以具有自由主义心灵就是能够打开心胸、容纳差异。目前台湾在政
20、治领域普遍用对待敌人的方式对待对手,所以各种侮辱人格、充满敌意的动作和语言充斥公共领域,这表示我们公民的心灵是封闭的、威权的、排他的。这也就是说,我们的制度虽然解严了,但公民的心态却仍然是戒严的。这样的政治文化,如果用学术上的语言来说,则我们的民主政治只达到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d)的阶段,却还没有真正实现(realized)(Graham, 1992: 156)。换句话说,我们的制度是自由民主的,但人民的观念仍然停留在威权社会的阶段。因此,如果我们要能享受自由社会自由多元、多样活泼的益处,而不是忍受杂多混乱、对立仇视的痛苦,则必须培养公民普遍具有容忍多元的德行。这也就是说,
21、人民心灵解严才是自由社会的关键。2、公德心和涵养(civility) 3自由主义赋予个人自由优先性,所以不能因为社会效益的提升或社会大众的普遍支持,而轻易剥夺特定个人的自由。不能因为大家都讨厌看到我,我就失去出门的自由;也不能因为智力低的人受教育是浪费社会资源,而规定智商在某一个数字以下就不能接受义务教育。但是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不是没有原因的,十九世纪政治哲学家弥勒对这部分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论述。穆勒在他的经典名著论自由(On Liberty)一书中阐述,如果不是自己的性格,而是他人的传统或习俗决定个人的发展,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活着只会随波逐流、追随习俗,那么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其它能
22、力,只要具有猿猴一样的模仿力就可以。弥勒指出,如果一个人在群众之中第一件想到的事就是顺从,那么他的心灵必然受到束缚。这种人等于完全丧失自己的性格,因此他做为一个人的能力一定会萎缩,而这样的人必然会缺少人类幸福的一个重要元素:个性(individuality)。穆勒强调个性是个人幸福的一个元素,也是个人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成分,所以他认为发展个性是人类目的实现和高度社会发展的关键。而个性的成长有两个要素:自由和处境的多样性,此二者合一就可以产生创造力,因而展现出个体的活力和多种的差异性。弥勒指出,机器是根据一个模子而建造的,但人性不是如此。人性比较像树木,树木需要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成长和发展。机
23、器完全按照既定的设计做成,而有生命的东西则是按照它内在力量的趋势发展。因3 将“civility”译成涵养并不十分恰当,因为在中文里,涵养通常指的是对整体人格的总称,而这里指的只是其中一种品德,但是实在很难找到一个更恰当的翻译。一般中英字典把这个字翻译为礼貌,并没有真正掌握这个字在这里的意思。此,有生命的东西就具有自发性,具有自发性的东西就具有个性,有个性就有独特性。这也就是说,每一个生命都需要独特的生命解答(Mill, 1956: Chapter III)。因此,根据弥勒的想法,自由是人类能够自我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足够的自由空间才能让每一个独特生命得到充分发展;也因为每一个人最适合的生命答
24、案不一样,因此自由的社会自然会产生多样和差异。而弥勒认为多样和差异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可以为正在寻找自我生命方向的人,提供更多可能的选项,以作为个人自我追寻的参考,让每一个人可以尝试最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但是这种个人主义、消极自由的概念,很容易将自由当成合法的自私。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就已经预言,个人主义是美国民主政治的基石,但也是其潜在的破坏力。他区别两种个人主义,一种是正确理解的个人主义,另一种是狭隘的个人主义。前者和民主的德行(例如自由、独立和自我依赖)联结;而狭隘的个人主义则是自私。托克维尔的洞见在于他认知到前者会产生后者,他指出,自私是一个热情洋溢且过度的对自己的爱,这会使一个人将每一
25、件事都和自己联结,而且他喜欢自己甚于世界上任何东西。个人主义是一种成熟且平稳的情感,它会使社群的每一个成员和其同胞大众分开,也和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隔离,直到他自己形成一个自己的小圈圈,不愿意理会社会整体。自私摧毁了所有德行的根源;个人主义一开始只削弱公共生活的德行,但是从长期来看,它会攻击并摧毁所有其它的德行,而且变成彻底的自私(见Hiley, 2006: 26)。虽然这是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对美国民主政治的预言,但是二十一世纪的台湾实施民主政治的成果,似乎再次应验了这个预言。以全民健保为例,全民健保应该是一个合乎社会正义的制度,它可以使得任何人不论贫富与健康都可以得到适当的照顾。但是现在的全民健
26、保制度岌岌可危,因为财务上的亏损极为严重,根本的理由是公家的东西就是没有人的,可以乱用。不只医院和医生想捞健保费,一般人民不论有病没病,反正看病便宜,拿了一堆药回家,往往吃不完就丢掉,完全不顾医疗资源的浪费。再好的制度,也无法承受自私公民的摧残。从全民健保目前的困境就可以再次印证:我们的问题不在制度,而是在公民的质量。到美国迪斯奈乐园玩过的人一定知道,园里的每一个游乐点都需要排队,即使平常不习惯排队的台湾游客,到了那边也会乖乖排队,否则会受到无形的道德压力,甚至会被民众当场纠举。但在台湾,即使是在已经慢慢养成排队共识的台北捷运,不排队并不会承受太大的压力,所以美国人到台湾也不会排队,因为不排队
27、在台湾没有任何道德压力。美国有一种八角形红底白字的交通标志,上面写的是“STOP”,开车的人看到这个标志会把车子完全停下来,然后再开。在交通不太繁忙的路口,通常都会出现这个标志,因为它比红绿灯还合宜。如果在美国住过的人应该会观察到,经过这个标志的车子几乎没有一部不停。其实台湾也有这样的标志,惟一不同的是标志上的字不是英文字,而是中文的停。但是这个标志似乎发挥不了太大作用,甚至红绿灯号志有时候也不管用,所以台北市每天上下班尖峰时间,重要路口一定要有四个警察指标交通,否则路口打结是必然的事。有人也许会认为,不遵守交通号志、乱丢垃圾等行为,都可以透过法律的制裁,不必要求公民具有这类的公德心,但事实不
28、然。守法当然是公民的义务,但是任何一个自由国家的执法都不可能彻底。想想看,如果我们要能有效制裁乱丢垃圾者,需要多少警察?又譬如:捷运或公交车上的博爱座,如果人民缺乏公德心,我们不可能有效强制他们让座给老弱妇孺。当代自由主义学者秦力克(Will Kymlicka)提到的涵养这个德行,有点接近这里所谓的公德心。秦力克认为它是消极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品德,这也就是说,它是任何一个公民最起码应该具备的德行。自由主义把政治参与视为个人的自由权,拥有权利者可以使用这个权利,也可以放弃,所以自由社会的公民有权可以不参与政治事务。但是秦力克认为,即使是最不积极的公民,也必须学习这样的品德,因为涵养不只适用政治活动,也适用到日常的街头、邻近的商家及各种民间会社场所,它所涉及的是一种面对面接触陌生人的对待方式。秦力克认为,在一个自由社会中,我们有义务把他人视为平等公民,这个概念延伸到日常生活领域就是涵养。一个商店老板用轻蔑的态度对待前来购物的顾客,因为他的衣着破烂,或因为他是黑人。老板的行为并没有违法,但他显然缺乏自由社会公民应该有的涵养,因为他没有把对方当成具平等尊严的人(Kymlicka, 2003: 50-51)。过去媒体曾经报导,我们社会就有些餐厅老板公开表示,他只招待具有特定政治色彩的客人。这虽然是他私人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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