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是202a年1月起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经营主体负责人,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第二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领域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继续教育)。第三条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休闲农业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产业达到一定规模,设施装备、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科技意识、市场意识、管理意识、品牌意识和创新意识。第四条生产经营土地承包或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化土地承包流转合同或能够出具土地归属性的文件证明。第五条有违法和信用不良行为的,农产品质量存在农药残留(或者重金属超标
2、的)、发生危害员工利益而导致的群体事件和因生产过程破坏生态环境、环保部门要求取缔的,不在补助范围内。三、扶持项目序号类 别产业规模1种植业粮食作物(谷类、薯类、豆类)、大田经济作物、蔬菜面积50亩以上;水果、水仙茶面积30亩;设施农业(大棚)10亩以上;新奇特水果20亩以上;食用菌(蘑菇)种植面积2000平方米或者香菇、毛木耳10万袋(以木屑为主的除外)。2养殖业肉羊年出栏3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兔年出栏3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5000羽以上或蛋禽存笼3000羽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0亩,设施渔业20亩;特种养殖(禽类300只、大中型动物类30只)以上。养殖类需持有相关养殖许可证
3、、动物防疫证。3林 业花卉苗木面积50亩以上(盆栽20万株以上);设施花卉(大棚)面积20亩以上(温控大棚5亩以上);油茶种植50亩以上,竹林面积100亩(笋用、材用竹种植50亩)以上;林下种植中草药、灵芝等30亩以上;林下养殖蜜蜂100箱以上。4加工类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包含从事农产品、果制品、茶制品、竹(笋)制品等相关行业。5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地面积100亩以上,年接待1000人以上,年产值50万元以上。6农产品批发销售经营业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四、扶持标准根据*精神,市财政从202b年起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设立大学生农业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通过条件
4、认定的返乡创业大学生,每年给予补助5000元,可连续补助三年。期间,未继续在我市创业就业,不予继续享受补贴。五、扶持程序1乡镇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初审符合后,统一上报市农业农村局。2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林业局、供销社、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进行认定审核。3公示制度。对符合申报对象,审核合格后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对通过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实际名额和补助金额足额拨付。六、其他1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调查排摸,扶持政策申报材料于每年10月30日前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申报资料: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财务报表、农业经营主体全景图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胶装成册一式2份。3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4符合申报条件对象人,可以优先享受其他涉农项目的申请补助。5本扶持政策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附件:市返乡创业大学生涉农领域生产扶持政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