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词语限定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三、合同文件组成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有):1.协议书;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施工图纸; 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同的组成部分。四、双方承诺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合同签订前,已进行工程现场查勘,并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因素,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价为双方已充分考虑上述条件的价格。发
2、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五、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七、合同的订立及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童一份为凭。发包方(签名、盖章) 承包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2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1.3适用法律和法
3、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国家及西藏自治区行业规定 。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l、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工程施工招标内容及要求(如有);5、国家相关标准、法规; 6、图纸。 16图纸和承包方文件 1.6.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贰套。 承包方提供的文件内容及发包方批复期限: 天 图纸的修改的签发期限: 2、发包方义务 2.1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 2.2办理证件和批件(如有) 2.3组织设计交底 2.4其他义务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承包方 3.1承包方
4、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方作出的要求,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的任何缺陷。需要承包方承担的其他工作:按国家通用条款执行。 3.2其他义务 承包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按国家通用条款执行。 3.3分包 经发包方同意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的范围:不允许转包、分包。 4、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_程设备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运输和保管约定:经里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 由承包从负责 6、测量放线 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可提供技术支持。 7、开工和竣工 双方约定可延长工期条件: l、不可抗拒的因素;2、业主变更、设计变更;3、工程量增加。
5、8、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双方约定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十。 9、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验收按合格标准执行。 10、变更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变更范围和内容的约定: 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签字为依据进行变更。 11、预付款 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 合同签订日内,发包方预付承包方 万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12、工程进度付款 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签订后发包方付万元作为工程预付款,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25%;主体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60%(每层现浇完成后付l0%,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后付5%);竣工验收合格后,
6、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95%;置5%作为该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壹年后支付( 万元防水项目保修金保修期满伍年支付)。 13、竣工清场 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方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建筑材料、垃圾全部清理出场地。 14、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保修,装饰装修为贰年,屋面、卫生间防水及外墙渗漏保修期为五年,其余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5、保险 1、双方约定: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工程第三者责任险,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合同价已包括购买本工程各种保险的费用)。 16、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情形的约定:l、
7、战争、动乱;2、地震、山洪、风暴等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7、违约 17.1承包方人违约 发包方发出整改通知 天后,承包方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方可向承包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发包方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方施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方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索赔权利。 17.2发包方违约 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通知,要求发包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的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
8、务,承包方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方合理的利润。承包方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 18、争议的解决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不能解决的申请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19、补充条款1、承包方应注意安全施工,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2、承包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支付各种人工工资及材料款,由此产生的纠纷和责任,由承包方承担;3、发包方委派的甲方代表有权撤换承包方任何不称职人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承
9、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住宅楼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
10、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承包方保修金里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方(签名、盖印) 承包方(签名、盖印)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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