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太原市第十一中学校实际,经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其中:五级职员 2 个,名称分别是校长、党总支部书记;六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 96个。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92个,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4人。总体设置副高级岗位24 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3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9个。其中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4个。 (1)正高级岗位0个。 (2)副高级
2、岗位24个。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10个,七级岗位9个。 2、中级岗位43个。八级岗位13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13个。 3、初级岗位 29个。十一级岗位15个,十二级岗位14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个。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7个。 五、各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业技术考核合格。 (二)具体条件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和人员实际
3、,确定岗位任职具体条件为: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聘任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五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五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2)六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
4、,按照六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3)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八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八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5)九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九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6)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十一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已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按照本方案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量化考评排序,按十
5、一级岗位职数择先聘用。 (8)十二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教师准入控制的要求。 3、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技术工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2)三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技术工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技术工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六、岗位聘用办法 1、应聘者向学校提出竞聘申请,填写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和太原十一中申聘人基本情况暨资格审查表,并提供业绩荣誉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取最高项)。 2、按照教代会通过,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
6、计算出每位竞聘者考评得分,并公示。 3、相同级别竞聘者,在满足本方案第五条“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按本方案第八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排序,报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初步确定各类各层各级岗位拟聘名单。 4、公示各类各层各级岗位拟聘名单。 5、领导小组决定报批聘用名单。 6、上报核准,由单位法人或法委托代理人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7、本方案解释权归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七、实施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宣传动员学习阶段 (二)确定具体的岗位、条件和编制岗位说明书阶段 (三)制定方案阶段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充分讨化通过后,单位领导集体研究
7、通过。 (四)方案上报核准阶段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实施。 (五)组织实施阶段 人员聘用程序如下: 1、公布已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3、聘用工作组织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4、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5、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等,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 7、公示受聘人员情况。 8、将相关聘用材料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9、聘用单位法
8、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总结认定阶段 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聘用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准备相关材料,按核准权限逐上报教育局、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确认。 八、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考评记分办法 按照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根据本校首次聘任岗位及待聘人员实际情况,制订以下量化考评办法: 1、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3分/年。 2、获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限:1分/年。 3、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年限(教龄): 4、参加工作年限(工龄):0.5分/年。 5、现任职务(只取最高一项,兼职不累计加分。) 校级领导满分 10分;中层干部满分
9、 8分;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满分 6 分;班主任满分 5 分,备课组长满分 2分。(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内,曾任以上职务的计一半分。 6、业绩荣誉。任现职期内获得以下各类荣誉(以各级党政机关颁发的奖励证书原件或文件原件为准),只取一项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分): (1)劳动模范:国家级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 (2)名师、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 (3)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3分。 7、量化考评分运用及补充说明: (1)初次聘任从本级岗位起始档聘任。 (2)符合竞聘资格条件者,在相应职务级内按量化考评分值由高到低
10、入岗聘任。 (3)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高级、中级中,前二档(即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人员满足的情况下,其他皆聘入基本档(即高级七档,中级十档)。首次聘任不实行降级聘任。 (4)资历、职务、业绩荣誉计算时间为:任现职至2010年12月31日。 (5)当年考核不称职者不得晋升,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者不聘用。九、组织领导 (一)聘用工作组织情况1、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并人社发201024号)精神,成立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成宽(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马新生(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于迎伟(副校长)成 员:张海滨(办公室
11、主任兼团委书记)马梅样(教务处主任)陈秀萍(政教处主任)王山林(教研室主任)杨 燕(工会主席)王淑萍(办公室副主任)陈玉洁(办公室副主任) 郭军红(教务处副主任) 张 晔(政教处副主任) 程晋萍(教研室副主任)张灵光(后勤副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设岗办”),挂靠校办公室。 主 任:张海滨 成 员:陈玉洁 杜保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决策和审核。 “设岗办”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方案制订,开展相关设置和管理事务,具体为: (1)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将方案提交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申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4)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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