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部门及职务分管工作年度主要工作计划主管领导意见月工作记实表(1月份)出勤情况加班休假事假病假迟到早退培训本月工作计划小结备注月工作记实表(2月份)月工作记实表(3月份)平时考核登记表(第一季度)季度考核评鉴得分月工作记实表(4月份)月工作记实表(5月份)月工作记实表(6月份)平时考核登记表(第二季度)月工作记实表(7月份)月工作记实表(8月份)月工作记实表(9月份)平时考核登记表(第三季度)月工作记实表(10月份)月工作记实表(11月份)月工作记实表(12月份)年度考核汇总表年度完成年度考核得分按百分制占50%年度考核总分平时考核得分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
2、次标准(试行)一、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1、思想道德素质较差,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1次的;2、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每月达到3次以上全年累计10次以上,或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全年累计5次以上的;3、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被投诉1次的;4、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被投诉1次的;5、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被投诉1次的;6、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投诉1次的;7、按照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
3、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足70分,且符合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一)、(二)、(三)、(四)款所列情形的;8、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的。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2、在外事、公务活动,及接受媒体采访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4、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5、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权谋私, 或违反规定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被举报的;6、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被投诉2次以上的;7、按照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年度量化考核,“年度考核总分”不足60分,且符合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一)、(二)、(三)、(四)款所列情形的;8、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三、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