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学生申请(1)学生进入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图1-1(2)使用厦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3)登录后选择要申请的奖项:图1-2(4)填写申请表单,按格式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注:“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申请”和“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申请”填写评审年度的基本情况,“优秀毕业生”填写在校期间的基本情况);(5)学生的综合事迹的证明材料通过“附件”功能提交; 为方便学院审核,附件需按照姓名+获奖项目证明材料的格式规范命名。图1-3(6)学生填写后可点击“保存”按钮实现暂存功能,待下次进入填写。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后即可提交申请;图1-4(7)学生提交申请后可以在表单右上处看到“流转日志”和“
2、修改历史”,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批情况;图1-5(8)如果学生申请后发现有错误想要修改,可在表单末尾通过“撤回”功能撤回申请,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图1-6(9)学生可以通过首页的“我发起的”查看自己的申请;图1-7二、辅导员审批(1)学生提交申请后,申请表就自动交到其带生辅导员处,由其辅导员进行审批;(2)登录学生工作平台(3)辅导员在待办事务中可以看到所带学生的申请表,如图2-1所示:图2-1(4)在左侧菜单栏有三个表单申请的对应审批(“先进个人”即“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申请”):图2-2(5)辅导员可点击相应模块的申请进行审批,如图2-3所示;也可以根据所需数据,选择显示字段,如
3、图2-4所示:图2-3图2-4(6)辅导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生的参评类别(“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申请);图2-5(7)辅导员可以在右侧的“附件”中可以查看学生的申请证明材料:图2-6(8)如果学生符合申请条件,辅导员可以在审批意见中选择“同意”后提交,同时该生的申请将自动提交到学院项目负责人处审核;如果学生不符合申请条件,辅导员可以在审批意见中选择“不同意”,可以在审批意见中填写不同意原因,拒绝该生再次申请;图2-7(9)转交功能如果辅导员要将该生转交给其他人(如助理等)审核,可以点击转交后输入要转交人的学号或者工号后,检测,核准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图2-8(10)驳回
4、功能如果发现学生信息填写有误,辅导员可以选择驳回该生申请,由该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申请;(11)导出功能辅导员可以导出学生的申请汇总表。点击导出后,可以根据所需要的数据勾选所要导出的字段后点击提交即可(基本信息的加号也可以点开后勾选);图2-10(12)批量审核功能点击“导出模板”后,即可下载申请汇总表,辅导员可以调整相应的参评类别和填写审批意见。然后保存下来修改的Excel表格,通过点击“批量导入”即可导入:图2-11图2-12图2-13备注: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申请、汇总、审核、提交均需通过线上流程。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评选可选择通过线上进行,也可通过线下流程进行;三、学院负责人审核(1)由学院系统负责人设置学院毕业班评奖评先的项目负责人。点击菜单栏的权限管理,在搜索栏的“项目名”搜索这三个项目,然后点击编辑。然后输入负责人的学工号,检测后添加即可,如下图所示:图3-1图3-2(2)学院项目负责人审批与辅导员审批流程步骤基本一致;(3)学院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交于学生处做最后的审批。注: 如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果有存在问题,可提交电子邮件至527206186进行咨询,邮件内容写明:学号、存在的问题描述及联系电话,最好附有存在问题截图。我们会请技术人员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