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注:主要包括微型客车和商务用车;(3)符合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3.5.1规定条件的M1G类汽车注:即通常所说的越野车,但并非所有SUV都属于该类车辆。乘用车限值要求见表1。表 1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整车整备质量(CM), kg普通车辆限值L/100km特殊结构车辆限值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CM7507.26.27.66.6750CM8656.56.9865CM9807.77.08.27.4980CM10908.37.58.88.01090CM12058.98.19.48.61205CM13209.510.19.11320CM14309.2
2、10.79.81430CM15409.711.310.31540CM166010.212.010.81660CM177011.912.61770CM188012.411.113.111.81880CM200012.811.513.612.22000CM211013.214.02110CM228013.712.314.513.02280CM251014.615.513.92510CM16.414.71.2实施日期标准的限值要求分两个阶段实施:1) 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2) 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
3、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2 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2.1 限值要求GB 20997-2007以“最大设计总质量+发动机排量”作为M2和N1类车辆限值的基本参数,综合考虑3.5吨以下的商用车辆在结构、功能、燃料方面有多样性的特征,按汽油和柴油分别设定限值要求,并适当放宽柴油车的限值;并根据车辆特定结构和特殊用途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将N1类全封闭厢式车辆、N1类罐式车辆、装有自动变速器的车辆、全轮驱动的车辆等特殊结构车辆的限值放宽5%,即表2、表3、表4、表5中的普通车辆限值乘以1.05,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表2 N1类
4、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最大设计总质量M/kg发动机排量V/LM2000全部7.88.42000M2500V1.59.08.51.5V2.010.010.52.0V2.510.412.110.9V2.513.512.514.22500M3000V2.0M3000V2.52.5V3.0V3.016.3表3 N1类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普通车辆限值/特殊结构车辆限值/11.011.63.0V4.0V4.0表4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M2类汽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M300011.215.213.8表5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吨的M2类柴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9.9V3.02.2 实施日期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在2008年2月1日前认证车型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