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溪中心小学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为深化“课改”实验,规范实施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计划,有效管理和评价课程,体现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积极促进符合素质教育的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课程管理制度。 一、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国家制定中小学课程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定国家课程标准,宏观指导课程实施。在保证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开发适应本地区的地方课程,学校可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 (一)国家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
2、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高年级开设思想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二)地方课程 占用地方课程课时,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课程。 (三)校本课程 就是学校的活动类课程、选修课、兴趣活动的继承、规范和发展,纳入课表,依据学生需要开发,根据学校资源开发,依据办学目标开发,认真编写教材。 (四)综合实践活动课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并作为必修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班队活动课、科技手工课等。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强调学生的做,在一系列活动中进行实验、考察、设计
3、、制作、想象、反思、体验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课程实施条件 (五)制定课程表时,各年级要严格执行普通全日制小学、初中课程安排表(以分科课程为主);课程门类、课时不得随意增减。按照中小学学年度校历,依法执行课程计划。 (六)必须按照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课标,使用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征订的教科书,进行有效的教学活动。非经审核的教科书不得随意使用。 (七)结合教师所学专业、学校课程表规定的课程门类、课时,科学、规范的配置任课教师,确保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八)按有关要求,配置并更新课程实施所需的教具、设施、设备,仪器室要录制、购买学生关心、感兴趣的教育资料,
4、满足教学需求。 (九)标准班学额均为40人,最多不超过50人。各年级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无特殊情况尽量不中途重新分班。 三、课程实施 (十)学校要在开学第一周制定出全校总课程表、活动课安排表;教师任课表、班级分课程表、活动课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在开学前下发,各教学班严格按课表上课,保证课程开齐、开全、开足、开好,教师能按县统一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保证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 (十一)抓好课程实施的常规管理工作,教师应承担研究教材(课标)、备课、编写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习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检测、评价等教学任务。 (十二)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标、德育大纲的要求组织课堂教学,课前要精心备课,认真编写
5、教学设计,做好充分准备。课堂教学要紧扣“三维目标”,改进教学方法,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效落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十三)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 (十四)上课要讲普通话,注意仪容整洁,仪表大方,语言文明优美。 (十五)教师不得私自停课和调课,因故需要停课、调课者,至少提前一天亲自向教导处报告,经教导主任签字后,交校长审批,才可执行。凡停课的,须在规定教学时间内予以补课,并报教导处备案。擅自停、调课者,或事先未及时通知学生停课、补课者,视同教学责任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不得评优选模。 (十六)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各任课教师,假期及双休日不搞全年级、全班
6、性集体补课,教师不得组织本校学生到校外举办补课班、提高班。 四、课程实施的检测与评价 (十七)课程检测工作应在教导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试卷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有关信息,否则,视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学生平时成绩和教学检测成绩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填报;每次课程检测后,教导处要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各科成绩及分析报告由教导处统一进行管理。 (十八)学校要从有利于教师、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角度做好对教师、学生的各种内部评价工作。对教师的内部评价制度,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行全面素质评价,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或主要依据评价教师、学生,不以学科成绩公开排列教师、学生名次。 五、课程实施的总结与深化 (十九)根据“课改”实验要求,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提炼总结,认真解决“课改”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并要强化实验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课改”动态,随时发现实验中教师的不足,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共同促进“课改”实验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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