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项目监理的文件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送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审核后,由监理项目部按归档要求装订成册,移交至公司办公室存档保存。移交时须填写移交清单。3.2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组卷依照时间顺序先后,按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归档范围(见附录二中有保管期限要求的文件、资料)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项卷要有目录。其中移交的影像资料每张或每一段、每一场景等均应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3 文件种类、份数、页数逐件核对,不得缺少,卷内文件排列有序。3.4 公司办公室对移交、归档的档案、资料,认真核对、验收后存档保存。4。 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保管4.1 由公司办公室对档案资料室进行日常管理,以保证档
2、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4.2 归档档案建立检索程序,方便查阅。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的借阅一般在档案资料室内进行,若有特殊情况须外借,应经办公室主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借阅,最长借期为一个月,愈期不还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若遗失案卷,则由档案借阅部门(人)作出书面陈述,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4.3 对已满保管期限或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的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会同工程技术管理部共同完成,对属档案的、并确定需销毁的,要造具销毁清册,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对属资料的、确定需销毁的,应造具销毁清册,经工程技术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销毁.5. 工程监理
3、档案的编号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档案中的编号为“1”。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短期的档案,按要求收集、整理、组卷、装订、保管。6. 保存期说明永久:无限期永久保存.长期: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短期:320年。同施工期:为3年以下或自该工程开工至工程档案归档止。7.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工技部配合。 附录一:监理文件、资料编号系统说明1、编号图例AAAx /BB/C/D/EEE 其中: AAA 表示工程监理项目编号或部门编号,各项目具体编号由经营管理部按监理合同签订先后顺序排列得出。X 表示单位工程序号, “”表示BB 表示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大类编号,其编号由
4、文件及资料分类编号清单列出 C 表示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大类下的分类编号,其编号由文件及资料分类编号清单列出 D 表示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在分类下的按专业或专项分类的编号,其编号由文件及资料分类编号清单列出 EEE 文件编排序号 注:当文件及资料在编排中没有专业或专项号(D)时,该项编号用“*”表示。附录二:监理文件、资料编号分类建设工程监理资料(记录)分类目录(建筑工程类)大类号大类名称分类号分类资料(记录)名称专业及专项号专业及专项名称 保存期限1监理计划01监理规划(含电子文档)短期02监理实施细则(含电子文档)桩基A、B类:C类:同施工期围护(支护)A、B类: C类:03地下结构(人防)0
5、4上部主体结构05装饰装修06建筑安装07幕墙C类:08智能化建筑09电梯10消防11钢结构 C类:12专项安全13防渗漏及质量通病14其它监理专项方案(含电子文档)旁站影像资料A、 B类:另定2监理管理文件资料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长期监理备案证明委托监理合同(协议)补充监理合同(协议)委托检测(试验)合同(协议),附单位证明材料 同施工期合作监理合同(协议),附单位证明材料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作制度现场监理部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含安全)监理员资料内业员人事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总监代表授权书人员调动记录(解聘、调动)人员考核记录人员考勤记录各类名录、清单现场监理部机
6、构图和人员名单监理记录表式一览表各类有效文件一览表标准、规范、图集等一览表文件传阅记录表业主提供文件资料登记验证表监理设备、检测工具一览表胸卡、安全帽清单监理影像资料及目录监理内部交底土建结构设备安装安全监理监理日记综合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含电子文档)综合监理月报安全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旬、周报其它监理报表会议纪要监理内部会议工程例会、协调会专题会议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文件、资料地质勘察资料基地道路红线图及规划用地文件、资料许可证资料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项目建设其它批文及资料监理工作总结(含电子文档)15监理自查记录现场项目监理部自查记录公司检查记录及改进记录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记录及改进记录16建设单位(业主)意见记录建设单位(业主)意见征询表记录建设单位(业主)投诉、抱怨记录及处理记录3监理控制保证记录(1)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建设工程开工/复工报告地下部分地上部分专项(专业)工程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监理内部图纸审核记录土建安装其它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四新技术方案)报审总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记录A类:B、C类: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记录A类: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