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例12009年1月20日,兴达公司(一般纳税人)购入需安装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51000元;发生运费10000元。开出转账支票付清。会计处理如下: 李霞 (1968-) 广东吴川人 本科 会计讲师、会计师 财务会计实务研究方向 借:固定资产设备 309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700 银行存款 361000例2甲公司接受捐赠设备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设备不需安装,已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设备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营业外收
2、入捐赠利得 234002、不得抵扣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为堵塞因转型可能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暂行条例二十五条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指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建筑物也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但因建筑物目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对于条例规定不得抵扣的增值税,和以前的会计处理一样,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例32009年1月24日,兴达公司购入小汽车一辆,价款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开出转账支票付讫。 借:固定资产汽车 2
3、10600银行存款 210600二、固定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本单位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属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收取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同时规定对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对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例42010年2月9日兴达公司出售不需用设备一台,该设备于2009年2月购入,原值150000元,已提折旧14400元。销售价
4、款140000元,增值税23800元,款项已收妥存入银行。、注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35600 累计折旧 144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收到出售价款银行存款 163800 贷: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800、结转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4400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44002、属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收取的增值税直接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直接上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规定对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
5、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例52009年3月26日兴达公司出售设备一台,价款13520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该设备于2004年购入,原值280000元,已提折旧134400元。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45600 累计折旧 134400固定资产 280000银行存款 135200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35200、计算应交增值税额该项转让固定资产的业务应交增值税额=135200(1+4%)4%2=2600(元)。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26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0、结转清理净损失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1
6、3000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13000、缴纳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600 贷:银行存款 2600三、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他人等都应视同销售,计算应缴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固定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税,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例6乙公司于2009年11月以自用设备一台向其他单位投资,该设备于2009年1月购入,原值400000元,已提折旧32600元,未提取减值准备。另支付相关手续费3000元,评估价3
7、50000元,增值税率17%。甲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50000元,增值税额59500元。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367400 累计折旧 32600固定资产 400000、支付相关手续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3000银行存款 3000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59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500 、结转投资额长期股权投资 429900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429900例7某企业将自产的设备无偿赠送给当地红十字会,设备市价120000元,成本90000元,增值税额20400元。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 110400 贷:库存商品设备 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8、额) 20400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时,已按规定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如果相关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或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应将原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例8某企业在2009年1月1日后接受捐赠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额85000元。若日后因火灾损毁,已提折旧50000元。企业应作会计处理如下:、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设备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营业外收入 捐赠利得 585000、注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450000 累计折旧 50000固定资产 500000、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8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0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535000固定资产清理设备 535000参考文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财政部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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