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函(建规函2004270号);(7)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8)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08);(9)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10)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11)荆州市政府关于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的请示(荆政文20
2、0495号)。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规划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贯彻“五个统筹”方针,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2)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结合湖北省及荆州市的实际,合理确定荆州市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突出荆州的城市特色。(4)合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协调区域性基础设施的配置,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规划原则(1)城乡区
3、域协调发展原则;(2)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原则;(3)公平和谐原则;(4)资源节约利用原则;(5)可持续发展原则;(6)与相关规划协调一致原则。规划重点(1)城镇体系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2)城市空间布局的整合与发展;(3)综合交通体系的完善与发展;(4)宜居城市的建设与发展;(5)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层次与范围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范围为荆州市域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荆州市区及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监利县、公安县、江陵县,面积为14067 平方公里。第二层次为城市规划区规划。规划范围为荆州市区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1576平方公里。第三层次为中心城区规划。规
4、划范围为北至海子湖,南至长江,东至南北渠,西至引江济汉渠,面积为48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02.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荆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荆州市区的行政管辖范围,包括荆州区、沙市区的地域范围,面积为1576平方公里。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荆州市的区域地位(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3)湖北省重要的粮棉油及水产生产基地;(4)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
5、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融入长江经济带,对接武汉,沟通宜襄,联动湘北,引领鄂中南。(1)融入长江经济带。发挥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作用,加强与东部地区在原料、产品、市场、人才、金融、信息等方面的联系,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参与产业分工。(2)对接武汉、沟通宜(昌)襄(阳)。加强与武汉城市圈的产业配套,发展汽车零配件产业,融入武汉汽车产业集群;利用湖北省打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发展机遇,加强与宜昌、襄阳的联系,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3)联动湘北,引领鄂中南。与岳阳、常德、益阳、张家界等湘北城市错位竞争,产业联动;充分发挥荆州的科教优势,强化鄂中南地区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加强与荆门、潜江、仙
6、桃、天门等城市的联系,促进与鄂中南城市的分工合作。经济发展战略(1)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业化水平,走新型工业化道路。(3)充分挖掘楚文化、三国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红色旅游资源,以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的联动发展。社会发展战略依托科教与文化优势,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发展战略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保护;强化土地、水资源管理;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保护生物多样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社
7、会。城市发展总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将荆州建设成为知名旅游目的地、长江中游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目标(1)经济发展目标至2015年,荆州市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5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GDP达到16493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7:38:45。至2020年,荆州市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151660亿元,年均增长910%,人均GDP约2212024230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1:39:50。(2)社会发展目标生活水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至规划期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教育: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至规划期末,教育整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在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文化中心。医疗:逐步建立起结构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医疗服务网络,全市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的平均水平。至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95%,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达到100%。至20
9、2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管理,落实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制度,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社会保障: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环境与居住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3)生态环境发展目标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至2015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城市气化普及率达到90,农村气化普及率达到85%以上,城乡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至2020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
10、0,城市气化普及率达到100,农村气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乡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完成市域范围内水土流失的初步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节水、节地、节能的集约式发展,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工业、农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的减排治理。至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量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削减8%以上。至2020年,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工业、农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的控制目标。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目标与战略市
11、域城镇体系发展目标(1)进一步强化荆州作为湖北省域二级中心城市的地位;(2)以荆州中心城区为核心,形成定位科学、分工合理、层次清晰的市域城镇体系;(3)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至201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7%;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5%;(4)保护地方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实现城乡持续协调发展;(5)以交通建设带动城镇集聚,形成城镇密集发展带。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1)中心极化战略:大力发展中心城区,重点培育中心城市职能,引导人口与产业向中心城区集聚。(2)结构优化战略: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大力发展县(市)域中心城市,加强重点镇建设,辐射带动一般乡镇的发展。(3)集聚发展战略:以中心
12、城区为龙头,依托长江和 “三横四纵”的市域高等级公路网,形成市域经济社会发展轴。区域协调发展(1)区域对接:促进东部城镇对接武汉城市圈,西部城镇对接宜昌,北部城镇对接荆门、襄阳,南部城镇对接常德、岳阳,实现区域协调发展。(2)产业协调:加强荆州与武汉的汽车零配件产业,加强与宜昌、襄阳的文化旅游产业的分工协作。强化荆州作为鄂中南地区中心城市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荆州的科教优势,促进与鄂中南地区其他城市的分工合作。(3)基础设施共享:加强荆州港作为国家内河主要港口的建设,完善疏港交通;建设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岳铁路、随岳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高速公路、仙桃洪湖嘉鱼咸宁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加强与武汉、宜昌
13、、襄阳、荆门、常德、岳阳等城市的交通联系,提升荆州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4)生态环境保护:以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污染的治理,重点保护洪湖、长湖等河湖网地区自然生态系统及白鳍豚、麋鹿、水杉、银杏、野菱等重要野生动植物物种。(5)防洪减灾建设:严格按防洪标准进行防洪减灾建设,加强荆江分蓄洪区、洪湖分蓄洪区建设与管理,保证防洪安全。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与目标(1)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发展现代农业,减少农业劳动力,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城镇化提供生产力支撑。(2)统筹城乡人口转化和土地转化。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集聚。城市人口的增加应与
14、乡村人口的减少相关联,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应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关联。(3)统筹村镇居民点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村镇居民点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城、镇、村居民点体系和非农生产基地。新农村建设以改善居住环境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防治农村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市域人口发展战略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向新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吸引高素质人才;完善康体养老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2015年荆州市域总人口为67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1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7;2020年荆州市域总人口为6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7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5。城镇化发展策略(1)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以非农产业就业岗位的增长推动城镇化进程;(2)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3)多元化投资推动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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