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考核形式1、统一考核(1)、教学大纲规定的必修课,应由教务处统一考试。(2)、每学期相关科目结业或在期末结业时,教务处组织结业考试一次,见(学生在校考试的规定)均计为毕业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只组织一次补考。若学生离校实习前仍有不及格科目,教务处酌情考虑可否给予补考。毕业前所学课程累计3门以上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要求教师对上述考试情况作认真的集体阅卷和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登分,并作为学生的本科目毕业成绩。2、平时考核(1)、阶段考查制度各学科要把阶段考查制度纳入学科计划、进度中,并按期执行。考查课和非必修课采取平时考核办法。由教研组自行命题(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向学
2、生公布成绩并作讲评和分析。每次考后,都要作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并上报教务处统一登分。 (2)、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课堂提问及课堂小测验是促进学生及时复习、回顾功课的手段,也是平时成绩考核的重要途径。此环节也要制度化,一般可占课堂510分钟左右,每次提问,测验要记分,并当众公布。每学期的提问、测验次数可累积。做好成绩记录。本专业课程结业时,由代课教师汇总报教务处统一登分。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3)、实验操作护理课和相关实验课要注意考察学生的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应保证考核次数,并记录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一起作为实践技能成绩占40%。二、效果处理在学期成绩评定中,平时学期成绩占20%,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占80%。有实验操作考核的科目,平时学期成绩占20%,结业考试占40%,实践技能占40%。三、科学分析每次考核后都要做客观的分析,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恰当处理,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促进和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务处二00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