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 同一 同一 2次或以上 同一 不同 同一 2次或以上 不同 同一 同一 2次或以上 不同 不同 同一 2次或以上形成国内国际双重征税 3.纵向重复(叠)征税与横向重复(叠)征税国内纵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州、省、县市)对同一(不同)纳税人国内横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政府对同一(不同)纳税人 美国州之间的税收分配国际纵向? 国际横向?4.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税收管辖权的6种组合)不同国家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家居民身份确定标准的不同。不同国家收入来源地确定标准不同。5.国际重叠征税产生的原因:?二、避免同种税收管辖权造成国际重复(叠)征税的办法(一)约
2、束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决胜法: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协商2、法人居民身份的决胜法: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约束居民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国际规范1、营业利润2、投资所得3、劳务所得4、财产所得三、避免不同税收管辖权造成国际重复(叠)征税的办法(一)扣除法(只对重复征税适用,居住国采用)(二)减税法(低税法)(对重复、重叠征税均适用,居住国采用)(三)免税法(对重复、重叠征税均适用,居住国采用)(四)折算法和双率法(对重叠征税适用,来源国采用)(五)抵免法(对重复、重叠征税均适用,居住国采用) 1.定义 2.采用国:美、英、加、荷:抵免法与扣除法可选
3、(选择扣除法的原因:国外分支机构有盈有亏);荷兰:预提税不可抵免只可扣除;德、卢、法:超限额不可抵免只可扣除中国的优惠: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是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应税所得,如果改成抵免法是否有放弃来源国征税优先权之嫌?) 1.定义 2.采用国: 比利时:国外分支机构所得减征75,新加坡:国外营业收益减征40(对重复征税) 意大利:来自持股10以上国外企业的收益免税60(其他欧洲国家也有)(对重叠征税)2.采用国: 完全免税:
4、香港、巴拿马等(乌拉圭、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 等) 法国:国外营业利润符合条件免税:在国外已纳税、利润进行分配(对重复征税) 股息参与免税:奥、丹25、法、芬10、荷5、瑞典等(对重叠征税) 3.全额免税法与累进免税法:举例 1.定义: 折算法:又称冲抵法,法国率先采用,居民公司分配利润给非居民股东时,国库按其收到股息额的50退还公司已纳税款,但要按收到股息与国库退款之和缴纳15的预提税。即实际退还501501527.5(因为税率多变,50是假设公司税后利润承担的税款,相当于50/15033.3的税率)双率法:德国率先采用,对公司的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采用不同的税率征收公司所得税,前者税
5、率低,后者税率高。(也有国家对分配利润高税率,未分配利润低税率;意图阻止资金流出企业或流向国外) 2.采用国 折算法:法、德、英、意、爱尔兰 双率法:德、日、奥、挪、芬兰 1.定义: 2.全额抵免法与限额抵免法: 定义 方法比较与结论:免税法 扣除法 抵免法一、免税法:所得-所得 全额免税法:先减国外所得后找税率 累进免税法:先按总所得找税率后减二、扣除法:所得-税三、抵免法:税-税 全额抵免法:实报实销 限额抵免法:按居住国税率计算限额关于三种方法的计算:例1:A国某跨国纳税人在某年度的全部应税所得是200,000美元,其中160,000美元来自本国,40,000美元来源于B国。A国税率实行
6、全额累进税率,160,000(含)以下的为30%,160,000以上的为35%,B国税率为40%比例税率。试用免税法(两种)、扣除法和抵免法(两种)计算该纳税人纳税情况,与重复征税时相比少交税多少?没有进行任何消除双重征税时:国内外总所得:160,000+40,000=200,000适用税率:35%在居住国应纳税:70,000在来源国已纳税:40,000X40%=16,000国内外共计纳税:70,000+16,000=86,000纳税人的税负偏重.全额免税法:200,000减国外所得适用税率30%48,000在来源国已纳税40,000X40%=16,000国内外共纳税48,000+16,000
7、=64,000与双重征税相比,纳税人的税负减少:22,000.累进免税法:56,000国内外共纳税56,000+16,000=72,00014,000.扣除法:国外所得已纳税40,000X40%=16,000200,000-16,000=184,000找适用税率:64,400国内外共纳税64,400+16,000=80,40005600全额抵免法70,000-16,000=54,000国内外共纳税54,000+16,000=70,00016,000.限额抵免法:70,000-14,000=56,000抵免限额70,000X40,000/200,000=14,000例2:条件基本与上题相同,不同
8、的是:A国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问题也与上题相同。双重征税时:160,000X30%+40,000X35%=62,00062,000+16,000=78,000减国外所得 适用税率:30%=31%160,000X31%=49,600国内外共纳税49,600+16,000=65,60012,400.(所得-税)160,000X30%+24,000X35%=56,400国内外共纳税56,400+16,000=72,40062,000-16,000=46,000国内外共纳税46,000+16,000=62,00062,000-12,400=49,600抵免限额62,000X40,000/200,000
9、=12,400三种方法比较作业:1.、假定有设在居住国法国的某总公司于某年在本国获取应税所得290000法郎,它在德国有一分公司同年获得应税所得69000法郎。法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30万以下的为30%,超过30万的为40%;德国税率为35%比例税率。试用:免税法(两种)、扣除法、抵免法(两种)分别计算该纳税人交税情况,并指出哪种方法对纳税人最有利?哪种最不利?那种对征纳双方均较有利? 290,000+69,000=359,000 40% 143,600 69,000X35%=24,150 143,600+24,150=167,750 359,000 减国外所得后适用税率30% 87,000 在来源国已纳税69,000X35%=24,150国内外共纳税87,000+24,1500=111,150 56600. 359,00040%116,000国内外共纳税116,000+24,150=140,150027,600.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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