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全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按照要求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和衔接工作。积极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充实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快建立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乡镇街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责任单位: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建立食品监管新机制。
2、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实施食品安全政府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法。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审、批、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新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新机制有效运转。以食品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研究制定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探索建立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四)
3、完善综合协调机制。适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职责。围绕监管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分析,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健全部门间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和一致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加强监管执法,突出重点整治(五)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审批手续,全面规范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核审查制度。深入排查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突出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4、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管理制度,严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和消费领域。重点监督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加大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全面推进日常监管和抽检结果的信息公开,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探索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培育食品品牌的措施。县农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加强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高毒禁用及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强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加大抗生素和饲料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二是开
5、展农残超标、“瘦肉精”、畜禽养殖环节过量使用抗生素、水产品非法添加硝基呋喃药物和孔雀石绿、生鲜乳添加违禁物质、畜禽屠宰等专项整治。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做好与市场准入的衔接,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五是加大屠宰企业监管力度,严把定点屠宰准入关,坚决取缔各类私屠滥宰“黑窝点”。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严防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加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粮食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七)强化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产品生产和使用企业
6、的整治,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深入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两超一非”问题排查治理。开展清真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豆芽菜质量、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及豆制品、“大桶水”质量安全的重点整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对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强化督查督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监察局)(八)强化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治理。以乳制品、肉
7、及肉制品、白酒、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五一、中高考、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假日和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为重要时段,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市场安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省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摊贩的监管,保障食品流通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九)强化餐饮安全专项治理。以餐饮食品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全面推行餐
8、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大型集体聚餐场所、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力度。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学校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小餐饮(小饭桌)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小餐饮的综合整治。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和餐饮用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民委、县委宣传部)(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稽查办案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及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
9、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建立涉案食品鉴定“绿色通道”,加大对案件侦办中涉案食品技术鉴定的支持力度。通过严惩违法犯罪,确保各类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三、健全支撑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十一)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结合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大财力支持,提升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加强监督检验所建设。加快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办、县农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十二)推进信息化和溯源体系建设。
10、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办公、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电子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等平台,研究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努力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十三)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构建布局合理的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信息共享的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着力提高风险监测能力。健全风险信息应用机制,及时汇总检验、监测、监管等方面信息,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因素,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县卫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局)(十四)强化应急
11、管理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建立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培训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和统筹协调能力,确保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十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对试点企业进行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依法按程序公布违法企业及责任人的有关信息,并对违法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12、,推进行业加强自律,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局)四、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十六)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组织实施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2331主题宣传日、食品安全开放日等宣传活动,配合县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教育、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加强对监管先进人物和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工作实效。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十七)强化食品安全
13、教育培训。举办多层次、多专题的培训班,开展各类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所有食品从业人员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推动依法从业、诚信自律。强化对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县农委、县教育局、县住建、县粮食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十八)构建社会共治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作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准确、客观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委、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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