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随后所有的4.1.1生鲜乳:应符合GB 19301规定。4. 1.2)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 1.3发酵菌种: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或其他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4.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4.4 污染物指标 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5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2761的规定。4.6微生物指标4,6. 1应符合表3的规定。5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5.I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背养强化剂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
2、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2693的规定。7包装 产品的包装容器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8标识8.1产品标识应符合GB7718或13432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8.2发醉后经热处理的酸乳及其它发酵乳应标识“xxx热处理酸乳”或“xxx热处理发酵乳”。8.3全部用乳粉生产的酸牛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或“复原奶”;在生鲜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酸牛乳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X X%复原乳”或.含X X%复原奶”。 “X X96 是指所添加乳粉占酸牛乳中全乳固体的质最分数。 “复原乳”与产品名称应标识在包装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标识的“复原乳”字样必须醒目.其字号不小于产品
3、名称的字号.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五分之一。9贮存及运输9.1贮存 酸乳产品应在21-10的温度贮存。发酵后经热处理产品可在室温环境贮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9.2运输 酸乳产品应在21C-10C度条件下运输.发酵后经热处理产品应在封闭条件下运输,应避免日晒、雨淋。产品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10检验方法10.1感官指标10.1. 1色泽和组织状态: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10.1.2滋味和气味:取适量试样贸于50mL烧杯中.先闻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样品的滋味。1
4、0.2理化指标10.2. 1脂肪:按GBXXXX规定的方法测定。10.2.2非指乳固体:10.2.2.1方法一 取直径5 cm-7cm的玻璃皿,加20 g精制海砂,在95C - 105干燥2h,于干燥器冷却0.5h,称量.并反复干燥至恒量.称取5.0 nil试样于恒量的皿内.称佩,置水浴上蒸干.擦去皿外的水渍.于95 0-105干燥3h.取出放干燥器,冷却。0.5h.称量,再于95C 105干燥lh.取出冷却后称量.至前后两次质量相差不超过1.0mg。试样中总固体的含量按式(I)计算.非脂乳固体的含量按式(2)进行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仇
5、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5%。10.2.2.2方法二 利用式(3)和式(2).可由上述所测得的乳稠计读数及脂肪含量计算总固体的含最。 X.r=0.25 X,+ 1.2 X2+0.14 . (3)式中:Xr试样中总I-41体的含最,单位为克侮百克(g/100g);X一乳稠计上刻度读数;Xr一一试样中脂肪的含最.单位为克梅百克(岁I00g)a 如用20*C/4C乳稠计时.必须将Aill的读数加上20,然后按式(3)计算。试样中非脂固体的含.FR:按式(2)计算。10.2. 3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10.2. 4酸度:10.3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设备和材料、采样方案、检样的处理等按GB 4789.18中的规定进行。10.3. 1大肠菌群:按GB 4789.31卜直接计数法检验。10.3. 2解母和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验。10.3. 3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10.3.4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10.3. 5叨的菌:检GB 4789.35#见家的方法粉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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