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甬 DXJS 003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甬 DX/JS 003-2020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design in Ningbo20200605 发布 20200901 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前 言为进一步提高宁波市住宅建筑设计质量,统一和规范住宅建筑设计的相关标准,本细则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以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和现行浙江省标准住宅设计标准等规范标准为主要依据, 参考同类地区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或细则,以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2018 甬DX-03)为基础,在广
2、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修订本细则。本细则共分 11 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空间,套内空间,公共空间,建筑设施,围护结构,室内环境,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等。本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规定地下室无障碍通行设计标准;2. 规定地下室尾气排气道设计要求;3.规定围护结构系统设计要求;4.更 新外墙凸窗设计量化要求;5.规定沿道路两侧住宅建筑外门窗隔声设计 要求;6.规定住宅小区内道路沉降控制设计要求;7.规定电动自行车停 放场所设计要求;8.规定每套住户用电负荷配置标准;9.新增条文说明。目 次1总则1.1.1为保障宁波市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
3、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等性能要求,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的基础上,依据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2018 甬DX-03)实施情况,修订本细则。1.1.2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不适用于老年人居住建筑)。1.1.3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卫生、绿色环保、节约资源等基本原则。1.1.4住宅的建筑工业化(PC)专项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消防设计等要求,应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或文件的规定执行。1.1.5住宅建筑室内装修设计的具体要求,可参照现行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
4、7 和现行浙江省标准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执行。1.1.6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或标准的规定。2术语2.1.1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不含专为老年人设计,供其起居生活使用, 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及服务要求的老年人居住建筑)。2.1.2套型 dwelling unit由居住空间和厨房、卫生间等共同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2.1.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可独立使用的餐厅等功能空间的统称。2.1.4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2.1.5起居室
5、(厅) living room供居住者进行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2.1.6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2.1.7卫生间 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2.1.8餐厅 dining room供居住者进行就餐活动的空间。2.1.9书房(家庭工作室) study供居住者进行阅读、书写、学习、研究等活动的空间。2.1.10使用面积 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的面积。2.1.11层高 storey height上下相邻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1.12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
6、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1.13阳台 balcony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空间,一般可分为生活阳台和服务阳台。2.1.14平台 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入户花园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2.1.15设备平台 equipment platform供空调室外机、热水系统机组等设备搁置和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和阳台相分隔,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2.1.16过道(厅)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通道。2.1.17壁柜 cabinet建筑室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2.1.18凸窗 bay-wi
7、ndow 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2.1.19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越两个或多个楼层且设有套内楼梯的住宅。2.1.20无障碍住房 accessible housing出入口、通道、厨房、卫生间和家具等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房间的空间尺度方便行动障碍者进入和使用的住宅。2.1.21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2.1.22中间层 middle-floor住宅底层、入口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2.1.23架空层 open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2.1.24走廊 gallery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通道。
8、2.1.25无障碍出入口 accessible entrance在坡度、宽度、高度以及地面材质、扶手形式等方面方便行动障碍者通行的出入口。2.1.26平坡出入口 ramp entrance地面坡度不大于 1:20 且不设扶手的出入口。2.1.27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2.1.28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1/2 的空间。2.1.29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1/3,且不超过 1/2 的空间
9、。2.1.30附建公共用房 accessory assembly occupancy building 附于住宅主体建筑的公共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符合噪声标准的设备用房、中小型商业用房、不产生油烟的餐饮用房等。2.1.31设备层 mechanical floor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电气的设备和管道施工人员进入操作的空间层。2.1.32生活用水 water for life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2.1.33家居配电箱 house electrical distributor住宅套(户)内供电电源进线和终端配电的设备箱。2.1.34家居弱电配线箱
10、 house tele-distributor住宅套(户)内数据、语音、图像等信息传输线缆的接入和匹配的设备箱。2.1.35智能快件箱 intelligent express box智能快件箱是一种基于物联网的、能够将物品(快件)进行识别、暂存、监控、管理的设备,可以与PC 服务器一起构成智能快递投递箱系统。2.1.36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electric bicycle parking place 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安装配套充电设施的建筑公共区域,一般可分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半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地上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可细分为敞开式和非敞开式)等多种形式。3基本规定3.1.1住
11、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遵守当地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应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3.1.2住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合理组织方便、舒适的生活空间。3.1.3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满足多样的居住需求。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3.1.4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的要求。3.1.5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当地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相结合的供能方式。3.1.6住宅建筑应采用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和生态环保产品(材料)。3.1.7住宅设计应推行标
12、准化、模数化和多样化,并应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3.1.8住宅的结构设计和材料选用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3.1.9住宅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防火规范及技术要求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3.1.10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并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3.1.11新建住宅建筑宜实施全装修,住宅的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3.1.12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合理改造的可能。3.1.13无障碍住房宜在居住区内集中设置,其设置数量可根据宁波市城市无障碍设施设计导则
13、的要求确定。3.1.14住宅建筑的(消防)分类标准应符合表 3.0.14 的规定。表 3.0.14 住宅建筑分类高层住宅建筑低、多层住宅建筑一类二类高度大于 54m 的住高度大于 27m、且不大高度不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宅建筑(包括设置于 54m 的住宅建筑(包商业服务网点的住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宅建筑)的住宅建筑)注: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 的非机动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3.1.15住宅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规划设计,其
14、高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 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计算确定;2建筑防火设计,其高度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和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要求计算确定。3.1.16住宅的建筑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住宅所有楼层的层高均不大于 3.0m 时,层数按自然层数计;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 3.0m 时,应对大于 3.0m 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 3.0m 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 1.5m 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
15、,余数大于或等于 1.5m 时,多出部分应按 1 层计算;3层高小于 2.2m 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计入自然层数;4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 1.5m 的半地下室不计入地上自然层数。3.1.17住宅建筑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应符合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 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4 场地空间4.1.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 求等因素确定。4.1.2住宅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并应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4.1.3住宅建筑的朝向宜控制在南偏东 30至南偏西 15之间。4.1.4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 4.0.4 的要求。表 4.0.4 住宅建筑与住宅及其他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建筑类别高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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