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销售企业各分(子)公司 约束对象液化天然气加气站HSE运行管理 业务涉及的相关制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 类别 度 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所属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层级 1 1 总体要求 1.1 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依据加气方式可划分为LNG加气站和L-CNG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的LNG或L-CNG加气站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的要求。1.2 为了保证LNG加气站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各企业LNG加气站新建、改建、扩建和检维修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LNG加气站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和建设
2、施工单位都必须具备相应资质。1.3 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以及加气站所在地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方法等规定,申请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后方可经营。2 组织与职责 2.1 HSE组织 2.1.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的HSE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HSE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并填写检查记录。2.1.2 加气站应按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和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3、2.1.3 加气站应按集团公司应急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定期演练。3 安全管理 3.1 HSE管理制度 3.1.1 加气站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HSE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1.2 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包括加气站设计建造资料、加气站HSE台帐(HSE组织、HSE教育、隐患治理、事故和应急演练等)、设备管理台帐、低温容器和真空绝热管道检测台帐、运转设备润滑图和巡回检查点检图(表)等。3.1.3 加气站每年应开展重点部位及岗位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3.2 安全教育 3.2.1 加气站站长应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
4、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3.2.2 在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相关职能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作业和施工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和承包商HSE管理的相关规定。3.2.3 加气站每月应至少召开1次HSE管理小组会议、1次全员HSE会议、HSE活动不少于3次(学习、演练、检查等),2 HSE会议由加气站站长组织,并做好记录。3.3 安全检查与HSE观察 3.3.1 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3
5、.3.2 加气站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加气站每周组织1次安全检查;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3.3.3 加气站应按照中国石化HSE观察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加气站HSE观察。加气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分析、汇总和统计本单位的HSE观察卡,并报上级HSE管理部门。3.4 消防管理 3.4.1 加气站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布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相关规定。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站内应至少设置固定电话1部,供消防报警和医疗救援联络使用。3.4.2 站长是消防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
6、,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1次演练。3.4.3 消防器材的管理 3.4.3.1 消防器材应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人养护和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3.4.3.2 灭火器材检查要求:3 (一)灭火器材箱中应标明器材箱编号、器材名称、数量、有效截止时间;灭火器材每半月检查一次,除在检查卡上标注并签名外,还应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台帐上。不得随意变更灭火器配置位置和数量。(二)灭火器首次维修后,每满1年检测维修1次。灭火器维修、报废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三)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时应
7、重新更换。检查灭火器的喷嘴或推车式灭火器喷射系统是否堵塞。检查推车式灭火器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及时在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脂。二氧化碳灭火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量,如低于标明重量的90%时,应重新更换。3.4.4 消防给水系统的管理 3.4.4.1 设置有消防给水系统的一级、二级LNG加气站,其消防给水泵至少每天盘车一次,每周试泵一次,定期润滑并做好记录。3.4.4.2 消防给水泵房应明示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系统管路上有水流向标示。3.4.4.3 消防给水泵房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3.5 明火管理 3.5.1 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用火。3.5.2
8、 加气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4 3.6 安全标志 3.6.1 卸液区、LNG储罐区、气化区、加气区、配电间等重点部分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2894和中国石化HSE标识规范。3.6.2 站内应标示出LNG槽车固定停车位。4 设备管理 4.1 基本要求 4.1.1 加气站设备按照日常维护和专业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设备的维护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4.1.2 加气站
9、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按设备维护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运行和维护记录。4.1.3 LNG加气站现场主要的关键阀门均应设有指示铭牌,标示阀门的位号和工作位置。在操作规程中,应列出站内主要设备工艺参数高低上下值及联锁值。4.1.4 加气站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巡检分为普检和点检两种。普检是对气站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点检是对重点区域或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站长应每天进行一次普检,二次点检,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等。设备管理员,操作员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普检,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安全运行。4.2 LNG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管理 5 4.2.1 LNG储罐及
10、其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验收、使用和检验应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钢制压力容器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的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及时办理注册登记。4.2.2 LNG储罐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高液位报警及自动切断联锁装置。4.2.3 LNG储罐防护堤容积和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防护堤应保持完整、无裂缝。4.2.4 LNG储罐及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首先进行预冷,预冷时储罐及管道不应含水分及杂质。4.2.5 储罐的充装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
11、中充装系数的要求。储存液位宜控制在2090范围内。4.2.6 每年宜对LNG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宜对LNG真空绝热储罐检测1次真空度。4.2.7 运行过程中应采取防翻滚的措施,主要包括:4.2.7.1 对于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LNG,应尽可能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如不具备条件,可根据来液密度制定合理的卸液流程,较重的LNG从上部进入,较轻的LNG从下部进入。4.2.7.2 对较长时间储存LNG且不向外加液的储罐,应定期倒罐或利用低温泵使罐内LNG从下部循环到上部。6 4.2.7.3 应对储罐的日蒸发率进行密切监控。日常运行时,可在LNG储罐静止储存时,对LNG储罐的液位下降或压力上
12、升规律进行统计分析。4.2.8 定时对LNG储罐区及其附件、相连的设备和工艺管线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4.2.8.1 运行过程中应对LNG储罐的压力和液位进行密切监控。当压力超过储罐最大工作压力时,应及时人工卸压,严禁出现储罐超压现象。在运行中,严禁使用测满阀进行泄压。4.2.8.2 对LNG储罐进行检查,储罐外壁应无冒汗结露、漆膜无脱落、外壁无凹陷,立式储罐还应定期检查其垂直度。4.2.8.3 检查低温管道保冷层、管托、储罐阀门和接头。各连接部位应密封良好、无异常结霜和泄漏。4.2.8.4 检查防护堤是否严密,扶梯是否牢靠。集液池无低温LNG和雨水。当集液池存有雨
13、水时,应及时排污。4.2.8.5 巡检和日常作业时,严禁触碰LNG储罐真空监测装置和外罐防爆装置。4.3 LNG槽车的运行管理 4.3.1 进站LNG槽车应满足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和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8442的规定。4.3.2 LNG槽车按规范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和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增压器、防爆装置、导静电装置等)。4.3.3 严禁紧急切断系统不可靠的LNG槽车进站卸液。7 4.3.4 槽车在站场卸液时,其放空管不应朝向附近的加气站办公区域或可能产生火花的区域。4.3.5 LNG运输槽车应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管理,按集团公司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并满足以下要求:4.3.5.1 槽车的使用单位应根据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安全监察规程及省部级技监、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3.5.2 LNG槽车应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验。罐体真空绝热层的真空度每年检查1次。4.3.5.3 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汽车槽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安全附件性能,并按牵引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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