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 双方对口头合同的存在一致肯定的。(3)其他形式:一般为推定形式,它是一种由当事人通过积极行动来体现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的形式。,2、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签订合同应参照合同法分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件订立合同。,出租方:_(以下简称出租方)住所:_承租方:_(以下简称承租方)住所:_合同签订地:_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
2、质量与用途(二)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年零_月,出租方自_年_月_日起将_(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年_月_日收回。,财产租赁合同,下一页,(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根据国家规定的_(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_(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_方负责,一切维修费用均由_方承担。(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_(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
3、情况。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_(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版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下一页,上一页,(六)违约责任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_。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_。(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签定属实,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八)其他_。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届满前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出
4、租方:_(签章)承租方:_(签章)电话:_ 电话:_ _年_月_日订,上一页,案例(一)A市商贸公司(原告)与B市物资公司(被告)于2000年5月签定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商贸公司供给物资公司250吨进口钢材,于10月底在天津港交货。同年10月25日,商贸公司将250吨钢材送抵天津港,通知物资公司收货付款,后者以种种理由推延,商贸公司无奈于11月10日将货取回,堆放在自己露天货场,后被偷走50吨,另有部分生锈。商贸公司多次催告对方收货付款未果将物资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提货付款,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被告称自己购销钢材超出经营范围,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讨论:此案如何处理?,案例(二)甲厂采购员李某
5、于2008年1月25日到乙厂采购生产塑料编织带的成套设备,经现场测试后同意购买。由于李某当时未带单位公章,经协商,由乙厂拟定购销合同书并盖章后由李某回本厂盖章。但乙厂迟迟未见甲厂回函,经电话催问,甲厂答应要货,并汇去预付款给乙厂,乙厂于是开始生产设备。但不久甲厂考虑到编织带市场不景气,欲转产,于是以合同书未经甲厂盖章,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并索要预付款。乙厂遂诉至法院。问:甲厂是否违约?为什么?,(三)订立合同程序,1、要约(1)定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的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愿望
6、和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答复的时间。要约人要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a、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b、主要条款必须明确、肯定、具体、真实c、要约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d、要约人要约必须基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e、要约人要受该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商品广告,招股说明书,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时视为要约。要约和要约邀请之间的区别:a 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其内容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 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受要约约束的意
7、思,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要约邀请人没有必须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义务。,(3)要约的生效:,要约生效,即要约人受要约行为的约束,对要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a 投邮生效b 到达生效:即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即不同的传达方式,有不同的到达标准;“受要约人”:合法的当事人(包括本人及代理人)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到达”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一般来讲,只要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范围内,即为到达。如公司办公室、传达室、信箱、电子信箱等。不一定要求必须送到受要约的人手中。,(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必须在要约生效之前,即到达之前。因此,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
8、或与要约同时到达,才发生撤回的效力。撤销: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前,要约人使自己生效的要约失去效力的行为。撤销要约的条件是:在合同成立之前,即承诺人发出承诺之前,撤销通知送达受要约人。要约不可撤销的例外规定: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5)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要约的约束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约人未作出承诺。d 受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2、承诺,(1)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
9、内容的意思表示。(2)条件:a 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b 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c 必须在合理时间内作出d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实质内容一致(3)方式:a 通知b 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规定的其他方式。c 一般应与要约的方式一致,(4)承诺的期限,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对话要约,即时承诺承诺期限的起算:a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b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c 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5)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a 承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b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6
10、)关于承诺的撤回 同要约的撤回。对于书面承诺,能否口头撤回,法律未做规定。承诺和撤回承诺的通知同一天到达,算不算同时到达?只要要约人未正式依承诺行事,应认为同时到达。(7)迟发及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a 迟发肯定迟到,迟到的承诺,即为新的要约。b 未迟发而迟到的承诺,要约人未表示反对(否认),即承诺生效。,(8)承诺的内容,a 原则:应与要约一致b 非实质性的改变:要约人未及时表示否认,即构成有效的承诺。c 实质变更:标的、数、质、价、酬、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实质条件 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应有所区别。,(四)关于确认书订立合同的问题,确认书实质上对要约所作出的最终的、明确的、
11、肯定的承诺。确认书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采用信件、数据电文订立合同,双方经过多次往来磋商,权利、义务不太明确,故最后用确认书作一次总结,使之具体、明确化。,(五)关于法定书面形式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问题,法律规定,只要一方履行,另一方接受,视为合同成立。如未履行主要义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时,也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六)关于格式合同,格式条款也称定式条款,标准条款。按合同法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飞机票、火车票等合同形式。a 原则要求:必须公平、合理b 无效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c 合同
12、解释:合同条文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不利于提供者一方的解释d 注明条款: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案例(三)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电,我公司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被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
13、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的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1、原告与被告的合同是否成立?2、被告与新华水泥厂的合同是否成立?3、本案如何处理?,案例(四)2004年8月,某轮胎公司向某市橡胶公司寄发了已盖章的一份合同,欲订购优质橡胶100吨,每吨价格若干元,于9月上旬交货。橡胶公司在接到信函和合同后,于承诺期限内送达了回函,并在合同上盖了章。他们对轮胎公
14、司合同中的各项条件都同意,但惟独加了一条:“如有争议,在卖方所在地仲裁解决”的条款。轮胎公司在接到信函和合同后,对是否认可橡胶厂的改动,有关领导意见不统一,故没有即时回话。不久橡胶公司已送来了货,双方就合同成立问题发生争议,橡胶厂要提交自己所在地仲裁解决,而轮胎厂却要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请回答:该合同是否成立?,三、合同的效力,未成立 有效合同 主体、内容、形式合法,意思表示真实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利合同例外)效力待定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追认 生效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 生效条件:条件发生 合同生效 附条件(解释)失效条件:条件发生 合同失效 生效期限:期限到来 合同生效 已成立 附期限 失效期限:期限到来 合同失效 1、重大误解:主体、客体、法律关系的性质 2、显失公平 可变更可撤消 3、欺诈 4、胁迫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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