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休假管理应用员工劳动考勤情况主要用于:一、计算员工当月薪金的依据;二、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内容;三、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依据;四、员工晋升、加薪的参考依据;五、执行劳动纪律、实行奖惩的依据;第二部分:考勤管理第六条:工作时间一、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休息。二、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注:1、每年考勤周期按自然年计算,即每年1月1日-12月31日;2、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3、迟到、早退以“次”为计算单位;4、其余缺勤
2、及休假均以“天”为计算单位,最小单位 为0.5天。4小时至8小时(含)记为“1天”,4小时(含)以内记为“0.5天”。第七条:考勤打卡一、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要打卡两次,即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第八条:迟到、早退一、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视为迟到、早退;二、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内,扣除当日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60分钟按照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2个小时按照1天事假处理;三、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考勤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考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四、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
3、迟到,属实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可不按照迟到处理。第九条:旷工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沟通仍不到岗者;4、被公安部门拘留、判刑者;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旷工一律按照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视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四、连续旷工5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五、自动离职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
4、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力。第十条:因公外出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留存;二、员工因次日直接外出办理业务(1天以内)而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留存。三、如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确认私自外出的,是为旷工。第三部分:加班第十一条:加班适用范围一、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二、按提成结算的销售人员不适用本规定。第十二条:加班分类一、计划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
5、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而需要继续工作。第十三条:加班的认定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加班:1、在正常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需连续作业的;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认定为加班:1、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或应酬的;3、在公休日参加培训的;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并未完成工作的;5、未按照规定报备加班审批手续的;三、值班不属于
6、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相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第十四条:加班申请一、工作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当天下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加班;二、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加班;三、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加班;四、紧急加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手续,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加以
7、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加班。五、加班打卡:所有加班员工必须如实上、下班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有缺失一项记录者,不计加班。第十五条:加班调休和加班工资一、员工工作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和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安排的加班,原则上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二、员工法定假日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三、加班积累的调休天数当年有效,员工可以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具体调休时间以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审批为准。四、调休时间计算:1、工作日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2、双休日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这算调休时间;3、国家法定假日加班
8、按1:2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五、加班工资计算:1、工作日加班工资按照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即工作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工作日加班工时1.5倍;2、双休日加班工资按照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即双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双休日加班工时2倍;3、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即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时3倍;六、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算时间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个小时为1.5个工作日。,以此类推,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和调休天数的依据,累计按照四舍五入
9、的原则计算。七、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并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个小时,超出按36小时计。第十六条:加班管理一、未依据规定提前申请、审批的加班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予认定为加班;二、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处理,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2倍的工资;三、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四、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五、为获取加班补偿,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正常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
10、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第四部分:年休假第十七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第十八条: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受法定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享受法定年休假10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二十年的,享受法定年休假15天;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二十条:国家法定假日及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
11、、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之内;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须于当年12月31日之前报人事行政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延迟到次年6月30日。第二十二条:员工在休年假前需提前三天提出休假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人事行政部备案存档。第五部分:病假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需及时提交手续申请休病假,员工请病假时,必须同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建议书及相关病历记录、诊断证明,否则公司有权不予批准病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的,均视为旷工;第二十四条:员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的,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
12、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的天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可参见下表:第二十五条:病假期间(含非因工负伤),基本工资发放标准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停工治疗在1个月以内的,按基本工资的100%计发;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停工治疗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70%计发;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80%计发;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90%计发;4、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100%计发;三、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停工治疗超过6个月的:1、连续工龄不
13、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65%计发;3、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标准70%计发。四、病假时间按本年内累计计算,若上年最后一次连续病假时间跨年度的,应与第二年连续病休时间累计计算。五、如在病假期间实发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补齐。六、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六部分:事假第二十六条:员工因私事须由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事假可用员工本人
14、当年年休假折抵。第二十七条:请事假手续一、请事假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离开,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可由本人先通过电话及短信等方式请假,并于事后尽快补办请假手续;二、事假期满仍不能按时上班者,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可申请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三、公司特别给予员工如下一项带薪事假:参加未成年子女家长会,员工每年可享受两次半天假四、第二十八条:事假工资一、事假扣除日工资的100%,事假扣除额为:(员工基本工资21.75天)请假天数;二、事假最小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个(含)工作日。第七部分:婚假第二十九条: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年龄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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