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选派一名联络员,推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并负责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工作。三、责任分工(一)综治中心: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将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查究。(二)教研中心:负责防溺办日常工作,掌握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组织推动各类学校开展学生的预防溺亡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亡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
2、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镇教研中心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三)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亡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干警,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亡安全教育,配合各村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村组干部、志愿者等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开展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四)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台账,会同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强
3、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工作机制,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控。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五)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有关企业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六)乡村振兴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由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
4、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管理人分别负责。(七)团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志愿者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工作。(八)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九)国土所、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取土、取石场所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取土、取石行为,对作业后形成的坑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及时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十)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机
5、关各部门做好辖区内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台账登记、信息上报和相关水域隐患排查、巡查、防控等工作,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四、工作措施(一)积极动员部署各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本辖区、本系统防溺亡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防溺亡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亡相关的知识与技能。教研中心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亡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亡“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亡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
6、育;布置一篇预防溺亡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和团、队、班会开展防溺亡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告家长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
7、一体的防护体系。(二)全覆盖排查整改各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集中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置情况等,以镇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限期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发生过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需要增建、加固防护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中型水库要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小
8、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重点部位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三)全时段开展重点防控由综治、教研中心、派出所、民政、城建、农办、团委、妇联、安监办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各村组干部、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镇综治中心、教研中心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的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
9、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五、工作制度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一)工作台账制度。通过建立台账,做到“三清xx”: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山塘、池塘、水井、工
10、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二)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各有关部门每周向综治中心报告一次情况,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综治中心报告。派出所和教研中心要搞好沟通协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镇专项办定期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三)督查制度。镇专项办在活动期间对各村、镇直各单位进行督查或抽查
11、,重点查“四到位”情况: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四)奖惩制度。镇综治中心将各村、镇直各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xxxx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此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溺亡事故的,要进行挂牌整治,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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